12条建议获《海洋环境保护法》采纳 | 绿会法工委
2023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环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会法工委)对《海环法》的修订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提出修改建议:
1、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法工委)就《海环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绿会法工委2023年1月17日致函人大法工委,就《海环法(修订草案)》提出了28条修改建议;
2、在人大法工委就《海环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绿会法工委于2023年7月21日再次致函人大法工委,就《海环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了22条修改建议;
3、在上述两份建议的基础上,2023年8月10日,绿会法工委又向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关于《海环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补充建议,建议在第五章、第七章中增加“预防和控制噪声污染、光污染”的规定。
经过对比梳理与汇总分析,在《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征求意见阶段,绿会法工委的提出的建议,共有12条获得采纳,分别是:
1、《海环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阶段,绿会法工委提出的建议,有7条在《海环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得到采纳,例如,在总则第一条中增加“维护国家海洋环境权益”、的内容等。
2、在《海环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征求意见阶段,绿会法工委提出的建议,有4条在正式发布的条文中得到采纳,例如,增加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第十三条)、单独设立了“国家加强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第二十六条)的条款,等。
3、此外,《海环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阶段,绿会法工委提出的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条款,在正式发布的条文中也得到了体现,如,第三十六条:国家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坚持把决策咨询作为“强家之本”,发挥全国一级学会的特色柔性智库优势,主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绿会法工委秉持这一理念,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建议征集工作,这是绿会法工委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绿会法工委愿与社会各界一道,积极建言献策、参与立法实践,为社会法制建设进程贡献智慧与力量。
附:文章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文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310/t20231024_432550.html?share_token=c92837f6-782b-43cf-88fd-168130d953ec
2、绿会法工委再提22项建议,助力《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https://mp.weixin.qq.com/s/qgCQQVxRb96XGbZnFKcC7Q
3、绿会法工委七条建议获采纳 |《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
https://mp.weixin.qq.com/s/Df9PhJRAbPMeH8__Awt55w
4、预防和控制海上噪声及光污染 | 绿会法工委就《海环法》再提建议
https://mp.weixin.qq.com/s/ZxoJ2F4D8U7NeVouogkJKQ
文/Yang 审/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