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12.1 级差地租

2022-09-13 07:51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级差地租[i]


  资本主义的级差地租是生产条件较好的农场所得的额外利润。它是优等及中等地农场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在农业中,优等地不能随便创造出来,劣等地的农产品很难赶上优等地。但是单靠优等地和中等地的生产不能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要,因此还必须耕种劣等地;同时还必须使经营劣等地的资本家取得平均利润。因而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就要由经营劣等地的农场的生产条件来决定,这样,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的农场便可取得额外利润,这种额外利润就构成了级差地租。土地所有者考虑到土地产量的增加而提高地租,这样级差地租就转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级差地租的来源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平均利润以上的额外利润。它不是土地的产物,而是劳动的产物。级差地区产生的条件是:(1)土地肥沃程度和土地离销售市场远近的差别;(2)在同一土地面积上追加生产资料和劳动的投资。

  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有形成级差地租的经济条件。例如土地较肥沃、位置较方便或土地利用效率较高的农庄比土地较差位置较偏僻或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农庄获得更多的纯收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级差地租,不是资本剥削劳动的果实,而是集体农民劳动的结果;它不会形成土地的租金归大土地占有者所有,而是归集体农庄、庄员和社会主义国家所有。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68页。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12.1 级差地租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