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德勒兹《意义之逻辑》第七节 [个人翻译]

2023-04-09 15:55 作者:夏洛克-福尔马林  | 我要投稿

有关神秘词语的第七系列

卡罗尔在文学中探索并建立了一种系列方法。我们在他的作品中发现了几种建构系列的方法。首先,我们发现卡罗尔的两个事件系列之间有着细微的内部差异,而这个差异是由一个奇异的客体所控制的。例如,在《色尔维和布鲁诺》中,年轻骑车人的事故从一个系列移置到另一个系列(见第23章)。毫无疑问,这两个系列相对于彼此是接续的,但相对于那个奇异的客体来说,两者是却同时的——在这里,这个奇异客体是一块有八根指针的手表,上面的插销是反的。这块表永远不会追随时间。相反,是时间追随着它。它使事件以两种方式回归,要么以一种生成-疯狂的方式颠倒它们的次序,要么按照斯多葛派的命定说中那样在事件中产生出细微的变化。年轻的骑车人在第一系列事件中摔倒在一个盒子上,而现在又毫发无损地继续前进。但是当手表的指针返回到原来的位置时,骑车人又一次受了伤,躺在送他去医院的马车上。似乎手表知道该如何唤起事故,即事件的时间性发生,而不会唤起“事件(Event)”本身,或者说,发生的结果(the result),又或是作为永恒真理的创伤…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在《色尔维和布鲁诺》的第二部分(见第2章)。我们在其中可以看到,一个场景在细微的差异中再现了第一部分中的场景(老人的位置是是可以变化的,而这个位置由“钱包”所规定。这个“钱包”是一个奇异客体,它相对于自身来说是移置的,因为女主角不得不凭借妖精的敏捷迅速奔跑,以便将其归还给老人)。

其次,在卡罗尔的作品中,我们还发现了两个有着巨大的内部差异和加速差异(accelerated differences)的事件系列,它们之间的这些差异是由命题,或至少是由声音和拟声词所控制的。这就是卡罗尔所描述的镜子法则:“……能从旧房间看到的东西非常无趣,但是……其余的一切都极为不同。” 《色尔维和布鲁诺》中的梦境现实系列就是根据这种分歧法则构建的,其中人物从一个系列分裂到另一个系列,然后在每个系列中进一步分裂。在第二部分的序言中,卡罗尔呈现了一张详细的状态表,其中包括了人类的状态和妖精的状态,以保证两个系列在书中的每一个篇章里能够对应。从一个系列到另一个系列的转换,以及系列之间的交流,通常是通过一个命题来保证的,该命题在一个系列中开始,在另一个系列中结束;或者也可能通过拟声词,即同时属于两者的声音。(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卡罗尔最好的那些评论家,尤其是法国评论家,在谈到《色尔维和布鲁诺》时会有那么多保留意见和琐碎批评。相较于《爱丽丝梦游仙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相比,这部杰作展示了一整套全新的技巧。)

第三,我们发现了两个命题之系列(或者说,一个命题系列和一个“摄取”系列,或者一个纯粹表达的系列和一个指称的系列)。这些系列有着巨大的悬殊(great disparity并由一种神秘的词语所控制。然而,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卡罗尔的神秘词语是属于非常不同的类别的。其中一个类别是通过收缩一个命题或多个相继的命题的音节元素来形成的。例如,在《色尔维和布鲁诺》(第1章)中,“y’reince[卞]”代替了“Your royal Highness[陛下]”。这种收缩旨在提取整个命题的整体意义,以便用一个音节来命名整个命题——或者像卡罗尔所说的那样,这就是“不可发音的单音节”。我们知道拉伯雷(Francois Rabelais)和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各自有着不同的程序:例如,音节延长和过量的辅音;或单纯的去元音化,只保留辅音(好像它们适合表达意义,而元音仅仅是指称元素)。[1] 无论如何,这第一类的神秘词语形成了一种联系,一种有关于单一系列的接续之综合。

然而,卡罗尔所特有的神秘词语却属于另一种类别。它们属于一种共存的综合,旨在保证两个异质命题系列或命题维度的结合。(当然,这两者相当于一回事,因为我们总是可以让命题体现出一个特定维度,进而构造出一个系列的命题。)我们已经看到,最好的例子就是“蛇鲨”一词:它在食物性口部和符号学口部的两个系列之间四处循环,或者说四处循环于命题的两个维度——指称和表达之间。《色尔维和布鲁诺》也提供了其他例子:Phlizz,一种没有味道的水果,或Azzigoom布丁。这些名称的多样性很容易解释:它们都不是循环的语词;相反,它们是表示这个词的名称(“这个词叫什么”)。循环的词的本性不同:原则上来说,它是空方格、空架子、空白的词(刘易斯·卡罗尔偶尔会建议怯懦的人在信中留下某些空白词)。因此,这个词被“叫做”一些名字,这些名字是标示了转瞬即逝与移置的名称:蛇鲨是看不见的,Phlizz几乎就是某种正在消失的东西的拟声词。或者,这个词被称为非常不确定的名称:某物、它、那个、东西、小道具或“随你叫(whachamacallit)”。(比如,老鼠的故事里的“它”或羊的商店里的“东西”。)最后,这个词根本就没有名字;它反而被整首歌曲的副歌命名。副歌在整个诗节中循环,并使诸诗节相互交流。或者,就像园丁之歌中那样,这个词被每一节的结论所命名,它促使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前提之间进行交流。

第四,我们发现了大量分支的系列,它们由混成词所控制,并在必要时由前一类别的神秘词汇所构成。事实上,这些混成词(portmanteau words)本身也是一种新类别的神秘词语。混成词的定义源于其自身的功能,它们能够收缩多个单词并包覆多种意义(“frumious[恼怒]”=fuming[恼火]+furious[愤怒])。然而,问题在于,要认识到在什么时候混成词才变得必要起来;因为人们总是可以找到混成词,而且若是具有良好意志(good will)或是任意性,那么几乎所有神秘词语都是可以解释的。但事实上,只有当混成词与其所理应指称的神秘词语的特殊功能相重合时,混成词才会形成或建立起来。例如,仅仅具有单一系列之内的收缩功能的神秘词语(y’reince[卞])不是混成词。再举一个例子,在著名的《贾巴沃克(Jabberwocky)》中,许多单词都勾勒出了一种奇幻的动物学,但它们并不一定形成混成词:例如,“toves”(獾-蜥蜴-螺旋钻),“borogoves”(鸟-浮标),“raths”(绿色的猪)和动词“outgribe”(吼叫-吹口哨-打喷嚏)。[2] 在最后一个例子中,我们必须指出,包容了两个异质系列的神秘词语也未必就是混成词。我们刚才已经看到,诸如“Phlizz”,“东西”和“它”这样的语词已经能充分达成这种双重包容功能了。

然而,混成词或许甚至会出现在以下这些层面上。 “蛇鲨”是一个混成词,指示的是一种奇幻或复合的动物,鲨鱼+蛇。但它是一个次要的或附加的混成词,因为它的内容(teneur)并不与它本身作为神秘词语的功能本身重合。就其内容而言,它指的是一种复合动物,而就其功能而言,它暗示了两个异质系列,其中只有一个系列有关动物,尽管是复合的动物;而另一个系列则有关于无实体的意义。因此,这个词并不是在其“混成”层面上达成了自身的功能。另一方面来说,“贾巴沃克(Jabberwocky)”无疑是一种奇幻动物;它也是一个混成词,但这一次,它的内容与其功能重合。事实上,Carroll暗示它由“wocer”或“wocor”组成,意为后代或果实,“jabber”则表示健谈、活泼或喋喋不休的讨论。因此,作为一个混成词,“贾巴沃克”暗示了两个类似于“蛇鲨”的系列。它暗示着一个源起(provenance)之系列,其中包括了可以吃的和可以指称的对象的动物或植物性源起,以及一个言语增殖之系列,其中包含了可以被表达的意义。当然,这两个系列可以以其他方式暗示,并且混成词并未在这两个系列中找到其必要性的基础。因此,混成词的确可以被定义为收缩多个语词并包含多种意义的词,但这个定义仅仅是一个名称上的定义。

在评论《贾巴沃克》第一节时,蛋人给出了一些作为混成词的单词,比如“slithy”(=柔软-黏滑-活跃),“mimsy”(=柔软-悲惨)等。这让我们感到更不舒服。我们在每种情况下都清楚地看到这些词里有着一些收缩的语词和意义;但这些元素被轻易地组织成了一个单一系列,以便组成一种整体意义。因此,我们就没有看到混成词是如何区别于单纯的收缩、或关联性接续之综合的。当然,我们可以引入第二个系列;卡罗尔本人解释说,解读的可能性是无限的。例如,我们可以将《贾巴沃克》带回到园丁之歌的架构中,认为其中有着两个系列,即可指示物品(可以吃的动物)和承载着意义的物品(诸如“银行职员”,“邮票”或“勤奋”、甚至是《蛇鲨》中的“铁路之行动”那样,属于象征性或功能性类别的存在)。因此,一方面,可以像蛋人那样解读第一诗节的结尾:绿色的猪(raths),远离了家园(mome = from home),它们吼叫-吹口哨-打喷嚏(outgribing);但也可以这样解读:税收,处于优惠税率(rath = rate + rather),远离了它们的出发点,所以是被禁止的(outgrabe)。但是,在这条路径上,任何系列的解读都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因此我们并不清楚混成词是如何区别于合取性的(conjunctive)共存之综合的,或者它是如何区别于任何使得两个或多个异质系列协调起来的神秘词语的。

卡罗尔在《狩猎蛇鲨》的序言中给出了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我们假设:当皮斯托尔(Pistol)说出那句著名的话时——“你臣服于哪个国王之下,无赖?老实交代,不然就去死吧!”沙洛法官(Justice Shallow)确信是自己的国王要么是威廉要么是理查德,但无法确定是哪一个,因此他不可能只说其中任何一个名字而不说另一个。那么是否可以怀疑,为了逃过一死,他会喘着粗气喊道“理查廉!”

 

似乎,混成词建立在严格的析取综合(disjunctive synthesis)之上。只要我们每次都能解除那些或许被隐藏起来了的析取[3],那么我们就并非是在处理一个特殊的案例,而是发现了混成词的一般规律。因此,就“frumious[恼怒]”(fuming[恼火] + furious[愤怒])而言:“假如你的想法哪怕有那么一点点倾向于‘fuming[恼火]’,你会说‘fuming-furious[恼火愤怒]’;而只要你的想法有那么一些些倾向于‘furious[愤怒]’,你就会说‘furious-fuming[愤怒-恼火]’;但如果你拥有最稀有的天赋,拥有一颗完美平衡的头脑,那么你就会说‘frumious[恼怒]’。”因此,必要的析取不应放在fuming[恼火]和furious[愤怒]之间,因为一个人确实可以同时具有这两种情感;相反,必要的析取处于fuming-and-furious[恼火-和-愤怒]和furious-and-fuming[愤怒-和-恼火]之间。在这个意义上,混成词的功能总是在于让它所插入的系列产生分支。这就是为什么它从不单独存在。它呼应于其它位于前面或后面的混成词,这些混成词表明每个系列原则上都已经分支,并且仍然可以进一步分支。布托尔(Michel Butor)说得非常好:“每一个这样的词都可以充当一个开关,而我们可以通过许多篇章从一个开关移动到另一个开关;因此一本书的要旨不仅仅在于讲述一个故事,而是要讲述整片故事的海洋。”[4]于是,我们现在或许可以回答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了。当神秘词语不仅用来暗示或协调两个异质系列,而且用来在系列中引入析取时,混成词就是必要的,或者说必要地建立下来的。在这种情况下,神秘词语本身被一个混成词所“命名”或表示。一般来说,神迷词语既指涉了空方格又指涉了没有位置的占位者。但是,在卡罗尔的作品中,我们必须区分三种类型的神秘词语:收缩词,它在单个系列上执行接续之综合,并涉及命题或接续的命题中的音节元素,以便从中提取它们的复合意义(“联系”);循环词,它两个异质系列之间执行了共存与协调之综合,并直接且同时涉及这两个系列的各自意义(“合取”);析取词或混成词,它在共存系列之间执行了无限的分支运动,并同时涉及语词和意义,或音节和符号学的元素(“析取”)。分支功能或析取综合为混成词提供了真正的定义。


[1] 有关拉伯雷和斯威夫特所遵循的程序,请参见艾米尔·庞斯(Emile Pons)在《斯威夫特著作(Swift's Oeuvres)》(巴黎:Gallimard,Pleiade,1965年)第9-12页中的分类。

[2] 帕里佐(Henri Parisot)和布吕纽斯(Jacques B. Brunius)都翻译了《贾巴沃克》这首诗。Parisot的翻译收录在他的《刘易斯·卡罗尔》一书中;Brunius的翻译以及对诗中单词的评论可以在《南方笔记(Cahiers du Sud)》(1948年)第287期中找到。两位作者还引用了多种语言版本的《贾巴沃克》。我们有时借用帕里佐的术语,有时借用布吕纽斯的术语。安托南·阿尔托(Antonin Artaud)对诗歌第一节的翻译将在后面考虑,因为这篇令人钦佩的文章提出了一些不再属于卡罗尔范畴的问题。

[3] 德勒兹在这里使用了两个数理逻辑学的概念:合取(conjunctive)与析取(disjunctive)。简单来说,两者间取“和(and)”就是合取,而两者间取“或(or)”就是析取关系,但要注意“析取”中并非是二者择一,而是任意取一。——译者注

[4] 米歇尔·布托尔(Michel Butor),《芬尼根斯守灵夜片段导论(lntroducrion aux fragments de "Finnegans Wake")》(巴黎:Gallimard,1962年),第12页。


德勒兹《意义之逻辑》第七节 [个人翻译]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