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上调!
近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文,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同时,一些省份更是在此基础上加码,如山西,要求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发包人不支付的,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再如浙江地区,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400万以下项目原则上留给中小企业!此类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
除此之外,建筑工程行业内积压工程款,拖延转款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有那么一些企业,以诚信立命,以服务赢得尊重和信赖,河南颍淮建工,一家拥有建筑、公路、市政、电力和水利水电五项二级总包及压力管道、水井、承装修试等37项资质的建工名企,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投,目前有2000多中标业绩,全国百强,建设通连续3年累计中标量河南第一,工程款不积压,不拖延,专款专用,转款快,保证金业务可以291分钟办结,秉持客户第一的理念,为项目经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若有工程投标项目,找河南颍淮建工,准没错,省时省钱更省心!
这次联合发文,主要内容就是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和规定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主要对象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要求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而且在结算过程中,如果有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应在结算后30日内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双方合同约定,划分施工周期按时间或进度,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要及时进行清算。过程结算文件在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在竣工后不再进行重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