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分疲倦
生活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攀比。
从年少时我比你年长到垂垂老矣还要苟活于世,我们一直在对比、得意和嫉妒中消磨光阴。比如这九十二年以来,我的人生就如同一张任人挥毫的白纸,没有自己的轴和方向,只有无数条平行线。回首往昔,我有三十年的庸碌,三十年的平凡,三十年的无为,以及最后两年的璀璨荣华。
即便如此,我依旧是个受人嫉妒的对象。
少不更事之时,我便开始辨识文字。那些苍老遒劲的笔画从空中坠落,落向大地,像是火焰一样烧遍全身。那时的我瑟瑟发抖,无论什么日子都要撑着一把黑伞,晚上回去后就从伞面上将焦黑的痕迹临摹下来,填入那幅空白的画卷中。
这儿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幅画卷,它是先人的羊皮,据说是保护了族群的至宝。当天穹上的海和地底的火焰之间的战斗告一段落,纷飞的雨燕逐渐消失,先人们直起身子,昂首挺胸站在大地上。他们将羊皮剥下,用淋漓鲜血记录了这一切。但随着光阴飞逝,血液暗淡下去,我们只记得,却说不出口。
我怀揣着伟大的梦想,要收集那些笔画,将过去的史诗重新书写。因为我瘦小羸弱,同伴们都不耐烦地等待我死亡的那一天,但他们不知道,我比他们高尚不知道多少,架在我肩头的,是一件自古至今从未有过的大业。
三十年的庸碌,让我凑出了第一行字。
这时候,我已经病入膏肓。每次呼吸,炽热的空气像是在胸口燃烧的烈火。当我低头掘开沙子时,钻心的疼痛就会从背部涌上全身,让我浑身颤抖。有时候我会跌倒,咳出一滩鲜血,随后我就看到那些人围了上来。他们带着静谧的笑意等待我的死亡。
他们在嫉妒我。
我比他们聪明,我比他们有智慧,我能看的更远,我会死的更早。
生活是一场磨难。
第一行字是伟大的,它由七十七个笔划组成。它们从点燃烽火的天穹坠落,传闻是燕子的蓑衣。我写下这行字时双手不住地颤抖,指尖滴落焦黑的鲜血。我将羊皮披在身上,徒步前往阿兹贝尔,我会在哪儿写满剩余的史诗。
那时候我还年轻,不知道前途未卜。
我在旷野中高歌狂舞,直到精疲力竭,才裹着第一行字沉沉睡去,醒来便再次赶路。我路过了很多村庄,他们对我肮脏丑陋的面容表示不屑,却对熠熠生辉的羊皮充满羡慕。我和村中的年轻人交换了收藏的字集,互相探讨尘封的历史。他们带我去偷了一张老人的羊皮,我在那上面看到了缪斯,并跪着恳请她不要离开,于是第二行字出现在我的身后。为此,我被吊在广场打了三天三夜,羊皮裹在身上,沾满鲜血。
第四日,在他们嫉妒的眼神中,我一步一步,走出村庄。
接下来的三十年,我住在阿兹贝尔。两行文字是痴愚的象征。大人们挥舞着写满字句的画卷,祭祀天地,他们高冠博带,大袖飘摇,整个城市笼罩在文字的光辉中。我被放入城市仅仅因为看得懂文字,而文字的数量则让我只能滞留在最外侧的城墙脚下,靠溢满胭脂的流水苟活。
一百二十七划。
这三十年,我无时无刻不处在痛苦中,每个不认识的字都会让我嫉妒,每个路过的大人都会让我咬牙。在这儿,我无法趁夜收集天赐的文字——那是大人们的特权。我只能抬头看着满天的星斗洒落清辉,数以万计的文字像雪花一样缓缓飘落,那些大人们就坐在楼阁最高处,高颂歌曲。
他们唱的好难听。
一百二十七划。
三十年只无寸进。我习惯了掺杂了胭脂的河水,即使肺袋已被腐蚀成一个蜂窝,心脏仍在胸腔跳动。但无论如何,我的缪斯从未远离,她就静静坐在羊皮内,作为画卷的第二行字。
六十岁那天晚上,天上下起了大雪。
阿兹贝尔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雪,大人们是这么说的。但我感到出奇的平静,静静坐在墙角,等待积雪将我从头到脚淹没。雪融成水,顺着嘴角流遍全身,它成了我新的血液,抚平千疮百孔的身体。我不再烧灼,画卷上的笔画也尽数消失,但我知道它们取了哪儿——
它们在我的血管中流淌。
一早,我披着空无一物的羊皮,来到阿兹贝尔的中心,开始书写。
浩浩荡荡的文字长河顺着指尖流下,皮肤绽裂,溢出的是洁白晶莹的雪水。没人管我这个疯子在做什么,甚至我自己都不是很确定,但我已经开始写了,我不能停下。
三十年,又三十年,再三十年。
到我九十岁时,身边已经跪满了人。
我没什么好比的了。
于是我就地躺下,静静仰头看着正午的烈阳,身体内已经没有一滴血液,写满文字的画卷悬在身边。大人、小人、恶人……这世上所有的人都跪伏着,即使我平平躺着,也是世界上最高的那一个。
我花费九十年找到真正的缪斯,然后只用了两年就杀死了她。
就这么安静的结束吧,我想。
今年是我睁开眼的第九十二年,我很累,该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