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学史 与赋文的碰撞发展
·文学“美”与形式、对偶
随着整个汉朝文学的繁荣,汉赋的繁荣,文人们总体逐步开始认识到了“对偶”这一现象及其带来的“美”的影响的重要性。在汉末时,开始有了初步的“骈偶”的思想,并在此后的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迅速发展,形成并盛行起了“骈体文”。
·骈体(的)文,以及骈体(的)赋
骈文是不同于赋的另一种文体,起源于汉末,而最终在南北朝完全独霸于文坛。这里可以参考我在之前 近体诗格律 的教学中讲过的“诗词格律的起源”部分内容。骈文与赋,两者虽然不同,但完全没有冲突,一篇赋作,同时也可以是骈文,不会有任何影响。嗯,除了“因为要同时兼顾骈,使得押韵的难度增加了”以外。但是,这是写“骈赋”比写“辞赋”这件事自带的 难度增加 ,应该不能算。
骈赋其实就已经与常人心目中的“诗词歌赋”的“赋”无异了。
·律法的极致,文体的落后
至唐朝时,格律理论终于发展完善,使“讲究一定声律”的骈赋进化为 音韵谐和,对偶工整,于音律、押韵都有严格规定的格律之赋:“律赋”。这也是赋的究极进化体,从内到外的角角落落都敲定了标杆。
总体来看,律赋是一种公认弊端要大于益处的文体,明显是规范过头而成为限制那种。“始于沈约四声八病之拘。中于徐庾隔句作对之陋,终于隋、唐、宋取士限韵之制。”《文体明辨》这句话把缺点分析得很到位。
·韩、欧公与古文运动
物极必反、过剩则衰,唐宋两朝一方面是格律学、限韵律赋完成称霸并鼎力发展的时期,另一方面却也是韩昌黎开创的“古文运动”此起彼伏、“韩柳欧阳三苏王曾”人才辈出的年代。最终在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的带领下,同辈的苏洵、差半辈的王安石曾巩、差一辈的苏轼苏辙、差两辈的黄庭坚秦观……等,于宋神宗时代的古文运动最终正式形成了“文赋”这一种复古的文体。
·口号:反对骈文,提倡古文
说是“复古”,那是真的复古,“古文运动”的目的就是反对骈文,复兴更简洁明了、且不会受到限制的 古代的散文 。而古文运动代表产物的“文赋”,更是直接拿回来了先秦散文的运赋的形式,即复原我们最开始讲到的“短赋”:取用《诗》中的“赋”的手法内涵,引到写作文章之中,便有了缺乏诗意不以为诗的、被“赋”过的文字。在“短赋”时期,这种文字是被放置于那些长篇大论的某些个位置的,因为短而称为“短赋”。
那么,短赋时期将 赋 引入文章的形式,这份“初心”,要怎样还原呢?说到这个份儿上,相信很多人都有答案了:什么都不需要,直接启用这种散文与赋掺杂的“体制”。所谓“文赋”,即“散文式的赋”、“散文加上赋”。拿过一篇带着“短赋”的某某子的《某某子》来,这,某种意义上也能算是一篇“文赋”。
·在散文之中的“赋”
到了文赋,这就是另一个边界了。从 楚辞/骚赋 往左的为诗,往右的为赋;从这里,则是左边为赋,右边,到散文了。其实从韩柳发起古文运动之时,就已经有了赋和散文掺杂的思想了,稍晚一些时候的代表作品《阿房宫赋》就是文赋。但是彼时主要是刚起步,困难多,到后面就很难迈动了,甚至难脱东方朔、扬雄等人的“古赋”之体。北宋到欧阳修领导再开古文运动之后,终于完成走到了最后。其中,苏轼的《后赤壁赋》是公认的卡到了最边上。
注:
“阿”(ē)在古代指的是山脚下弯弯曲曲的地方,“阿”读ē无异议。而“房”通的是“旁”,所以该读páng。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中“房”字只有fáng 一种读音,第十版的新华字典中也相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也采用此读音。
在陕西话发音中“阿”(ā)字释义为“那个”,“房”(fáng)为陕西的一个地名。
(建议三家打一架,bu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