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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6亿的环境案例

2021-06-25 11:55 作者:柒页猫  | 我要投稿

2011年,某六家制酸企业为了逃避高额的废酸处理费用,而将两万顿废酸低价出售给了一个小承包商,直接或间接导致这些废酸被偷排进长江。在这个案例中,废酸造成的灾害难以评估,损失难以计算。最终根据6家公司副产酸的虚拟治理成本、被倾倒的数量,再乘以三类地表水环境功能敏感程度推荐倍数4.5至6倍的下限4.5倍,判决常隆等6家公司合计承担1.6亿元的罚款。

 让我佩服的是检察院接下来的做法。检察院考虑到国内的制酸业已达到了行业的饱和,也就是说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废酸以及超出行业所需的过剩的酸产生。单纯的罚款无法解决这一困境,今后仍然可能有人冒险做出累似的事。于是检察院决定把罚款中的40%当做这几家企业研究废酸处理技术的资金。没错,我们单单能制酸还不行,还要有处理废酸的能力。单纯的罚款只会让他们变着法儿的逃避追查,今天他们可以倒进长江里,明天他们就能找一个没人的山沟沟,废弃的矿井,深山老林来倾倒废酸。而检察院的这一做法就好比大禹治水,单纯的堵是不够的,疏与堵结合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这几家企业来说,相当于政府扶持他们来发展废酸处理技术。处理好的话,这几家企业不仅能多一项赚钱的项目,废酸处理行业也能得到发展,类似的倾倒废酸破坏环境的案例也能减少。

随后我上网简单的查了一下发现,2019年河北某农药厂倾倒三千顿废酸入河,19人被抓三人潜逃;2015年山东某化工厂倾倒663顿废酸于井中导致四人当场死亡,被罚款2.3亿;2018年至2019年浙江某化工企业先后偷排4万吨废酸于平湖塘中;江苏省市的路某倾倒废酸至新江海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类似案件还有多起。

什么判罚如此严重,偷排废酸仍然屡禁不止呢?

近年来随着氯碱、聚氨酯、医药化工等行业的发展,副产盐酸产量不断上升,出口主要有三个,一是综合利用,二是出售,三是处置。综合利用可以将副产盐酸作为原料,再次进行生产,但是对企业自身的投入、技术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销售方面,虽然盐酸在多个行业用途广泛,但副产盐酸用途受限较多。不少副产盐酸实际用于漂染工业、电镀工业、造纸废水的中和。处置方面,副产盐酸作为危废处置,价格在每吨3000元左右。因此,近乎‘零成本’的偷排就显得十分具有吸引力,也就容易出现铤而走险偷排废酸的现象。”

总得来说,制酸也好制碱也好都是赚钱的行业。但是环境相关大多投资大、收益小、见效慢、费时费力,对于这方面我们很难做出质的改变。只能希望政府相关方面加大检查监管力度,促进废酸行业的发展。也希望相关企业能够恪守底线,不要用子孙后代的家园来换取一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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