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徐乐路(盈港东路-沪青平公路)等,青浦发布4份征收事项公告
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4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涉及华新镇等4个镇。
近日,青浦区发布4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其中,2份为拟征地告知书,另外2则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期土地征收涉及街镇有华新镇、练塘镇、徐泾镇、赵巷镇。
本期征收用途为道路广场用地、供应设施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本期征收亮点:
徐乐路(盈港东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期土地征收事项公告详情如下:
一、拟征地告知书
1、项目名称:上海新华泰医院项目规划道路项目

上海新华泰医院项目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55号
华新镇凌家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98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凌家村、凌家村小林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纪鹤公路,北至05-09地块
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民营医院上海新华泰医院项目位于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1628号,即05-09地块。地块四至东至三观塘、南至规划地块、西至纪鹤公路、北至规划地块。
今年4月,该项目方案设计公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7478.5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达64217.47平方米,由4栋建筑组成,最高11层46米。
根据《2023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显示,该院原计划今年5月开工,2025年9月竣工。
本期征地为该医院项目的配套道路。
2、项目名称:上海青浦(章练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位置不详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56号
练塘镇张联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13号,国家拟征收你村7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练塘镇,东至淀练路,南至现状鱼塘,西至现状林地,北至章练塘路
用途:供应设施用地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3、项目名称:青浦区徐乐路(盈港东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

徐乐路(盈港东路-沪青平公路)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81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徐泾镇、赵巷镇徐乐路南至沪青平公路,北至盈港东路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75、76、7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青浦区赵巷镇,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1组,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2组,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3组,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4组,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9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52547.60 平方米、建设用地 8464.90 平方米、未利用地 3394.7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64407.2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按徐泾镇 130.35 元/平方米、赵巷镇 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徐乐路北起北青公路,向南衔接松江区刘五公路,目前徐乐路(北青公路-盈港东路)段为现状道路。
本期征地为徐乐路(盈港东路-沪青平公路)段,该路段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已于2022年10月公示,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城镇段(参照城市二级次干公路标准),道路总长约1805米,红线宽度40米,规划为双向4车道两侧附专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
4、项目名称:练塘镇东泖路东侧14-03地块(原A10-4(2)地块)

东泖路东侧14-03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82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练塘镇 东至娄西江,南至野猪江,西至东泖路,北至厂房
项目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0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练塘镇东泖村(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7562.8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7562.8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8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