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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绿色工厂认定条件。

2023-03-04 10:08 作者:山东汇印韩老师  | 我要投稿

山东省绿色工厂认定条件

一、重点建设领域和范围

1、省级绿色工厂建设要坚持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2、要围绕我省11条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3、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原油加工、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申报条件

1、应为省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

(2)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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