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腑兼证辨证:肝火犯肺证


肝火犯肺证
指肝郁化火,上逆犯肺,肺失清肃所表现的证候。
临床表现
咳嗽阵作,痰黄黏稠,甚则咯血,胸胁灼痛,急躁易怒,头胀头晕,面红目赤,烦热口苦,舌红、苔薄黄,脉弦数。
证候分析
肝火循经犯肺,肺失肃降,气机上逆,则咳嗽阵作;肝火灼津为痰,故痰黄黏稠,甚则火灼肺络,迫血妄行,则为咯血;肝经气火内郁,失于柔顺,则见胸胁灼痛、烦热,急躁易怒;火邪上扰则头胀头晕、面红目赤;热蒸胆气上溢则口苦;舌红、苔薄黄,脉弦数,为肝火炽盛之象。
病因病机
常由郁怒伤肝,情志抑郁,化火犯肺,或肝经有热循经上逆犯肺,导致肺失清肃所致。
本证属实证,为肝肺同病,肝病在先,上犯及肺,形成木火刑金,或灼伤肺络,咯血如注,故多属急危重证。
辨证要点
本证以肝火犯肺,肺失清肃为主要病机;以胸胁灼痛、急躁易怒、咳嗽、痰黄或咳血等与实热证并见为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