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三个月?一年?类风湿的治疗黄金“时间点”一定要抓住!

2023-05-03 17:12 作者:任根梅老师  | 我要投稿

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高发病率、高致残性的慢性自身免疫病。一般而言,类风湿关节炎所造成的关节破坏一旦发生便不可逆,如不及时治疗,还可累及皮肤、黏膜、肺部、心血管、神经、血液系统等多部位,造成严重并发症。

临床中,有的患者接受治疗后病情很快得到控制,也未出现明显的关节强直畸形,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但有的患者病情却异常顽固,药物治疗效果不佳,不仅关节破坏明显,还出现了一系列脏器损害。

同样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为什么预后差异会如此巨大呢?

除了性别、年龄、等因素外,不少患者都没有抓住一个关键的“时间点”,而这个“时间点”对类风湿关节炎病情走势起着决定性作用。

起病三个月为最佳治疗期

类风湿治疗的黄金时间是起病3个月内,这就是对患者而言非常关键的“时间点”,越早治疗,预后越好。如果起病三个月内就能够正确诊断和治疗,有助于患者缓解疼痛,减缓关节软骨病变,减少并发症的出现,提高疾病后期生活质量。

类风湿的软骨或骨质破坏最早可以在发病的3个月内就出现,因此,“早期诊断与早期治疗是阻断或延缓关节结构破坏、阻止关节发生畸形与残疾、改善预后的根本措施,可避免或显著减慢大部分患者的关节损伤进展,从而预防不可逆残疾的发生。

·类风湿的诊断标准·

2010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发布的类风湿诊断标准。

1. 有至少一个关节具有明确的临床滑膜炎(肿胀);

2. 具有滑膜炎,用其他疾病不能得到更好解释的;

RA分类标准

(评分算法:A-D的项目评分相加;患者如果按下列标准评分≥6/10,明确诊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

★A.受累关节 
1个大关节(0分)
2-10大关节(1分)
1-3小关节(有或没有大关节)(2分)
 4-10小关节(有或没有大关节)(3分)
超过10个小关节(至少一个小关节)(5分)

★B.血清学 (至少需要1项结果)
类风湿因子(RF)和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CPA)阴性(0分)
RF和ACPA,至少有一项是低滴度阳性(2分)
RF和ACPA,至少有一项高滴度阳性(3分)

 ★C.急性期反应物 (至少需要1项结果) 

 ESR(血沉)和CRP(C反应蛋白)均正常(0分)
CRP或ESR异常(1分)

 ★D.滑膜炎症状持续时间 
<6周(0分)
≥6周(1分)

上述条件累及得分≥6可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

类风湿关节炎早期症状大多不明显,容易误诊为其他疾病。因此,类风湿的明确诊断需要患者本人和医生共同努力,仔细甄别。

类风湿易误诊原因

01

RF和抗CCP抗体是目前临床诊断类风湿的常见自身抗体,已被美国风湿学会/欧洲抗风湿联盟确定为类风湿诊断分类标准的重要部分。

但临床研究发现:部分类风湿患者存在RF和抗CCP抗体阴性,导致这种类型的类友在早期诊断方面比较困难.

02

类风湿关节炎早期临床表现与风湿性关节炎有很多相似之处,给予对症治疗后症状缓解,经治医生可能误认为治疗有效,造成误诊。

03

患者出现关节肿、痛便去骨科,发现血尿酸异常就去内分泌科,看到皮肤结节便去普外科,因接诊非风湿免疫科医生,其专业思维及诊断受局限,容易误诊漏诊。

怎样抓住这个关键的“时间点”?

早诊断+早治疗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应该做的。如果能发病后3个月内诊断及治疗就不要拖到6个月;能发病后6个月内诊断及治疗就不要拖到1年;能发病后1年内诊断及治疗就不要拖到1年后。

类风湿拖延治疗的危害

01.关节疼痛、影响生活:类风湿急性期的时候,患病关节会出现剧烈的红肿热胀痛等炎症反应。部分类风湿患者甚至会因此而只能卧床休息,严重干扰了患者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02.关节损伤、致畸致残:类风湿发病三个月,患病关节就可能会产生骨质破坏,甚至发生关节畸形和残疾。临床上,未经规范治疗的类风湿患者三年致畸致残率为70%。

03.关节外器官、系统损伤:类风湿是一种全身性疾病,它除了会造成关节疼痛、畸形和残疾,还会引起心血管、神经系统、肾脏等关节外器官和组织系统的损伤病变。

患了类风湿之后,拖延治疗不仅会增加患者疼痛,导致关节畸形,还会造成关节外器官和系统损伤。

温馨提醒:类风湿的“早治疗”一定是指规范的抗风湿治疗,即由风湿病专科医师制定的药物治疗方案,不包括患者自行服用的“偏方”、“秘方”,或他人介绍的“特效药”。此外,还必须强调治疗足疗程。有些患者一旦症状缓解就自行减药、停药,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只能导致疾病循环往复,错失治疗“黄金时间”。

免责申明:文章内容所用部分文字、数据及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三个月?一年?类风湿的治疗黄金“时间点”一定要抓住!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