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哲学假定“有一种不变的原则形成我们的一切”,这种原则在外部世界的冲击下坚定不
古典哲学假定“有一种不变的原则形成我们的一切”,这种原则在外部世界的冲击下坚定不动如磐石。可是空间奠定着外部的一切,当它做为经验进入到“我”的意识中,又被时间所规定着,在一切经验意识背后有一种时间中持存的“我”,这个“我”可被称之为“某个人的人生”,它的规定在其他同为此的“人生历史”中得到规定。时间演绎出无数个“某个人的人生”,无数个“某个人的人生”经过时间,某个在时间中持存的“我”消失,影响其它在时间中持存的“我”,这可能是消失的“我”在描述自己,也可能是一个存在的“我”乘着反思的翅膀,在逝去的“我”之间飞翔,不断地增加两者间的反思,就像在一系列无穷尽的镜子中使它成倍增长。
其中,珍贵的是“我”可以选择明显的那一部分与哪些存在共度。而这并非是将它做为某个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人做为某一特定生物的自然倾向。
补充:"自然倾向“与“无意识”的不同
单单以“自然倾向”的结论来认识,往往被认为是和大众生存哲学(尼采提出)别无二致,在生存哲学中,规则造就了主体软弱的一面,而主体又意识到软弱的一面同时又被规则所保护,于是主体的行为往往不是对规则进行批判,而是对规则进行维护,以便可以依赖,当软弱进入到每个主体中,就不是做为一个主体的属性而是做为主体的本质被承认。康德的“自然倾向”结论与这个生存哲学的“本质”是不同的,因为康德经过了“批判”这一流程,通过对一切理论基础的澄清,从而建立起来的理论。
补充:关于矛盾在生活中混乱的地方是如此的:相比同一性更多的是出现错位的无标准性
巴迪欧在《电影做为哲学实验中》举了三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来自柏拉图的《高尔吉亚篇》,在与卡利克勒的对话中,苏格拉底的思想与卡利克勒的思想没有任何共同的尺度。卡利克勒认为,法律就是力量,幸福的人是僭主,他给其他人带来了法律。苏格拉底认为真正的人是正义。在作为暴力的正义与作为思想的正义之间,没有真正的关联。这场讨论不是一场真正的讨论,而是一种对照。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想,却要人们必须选择一个判定为胜利。在两种思想中做出选择。对我们来说只存在一个决定,我们必须决定站在苏格拉底这边还是站在卡利克勒这边,但两者却不能结合为一个共同的标准。
第二个例子是数学家阿基米德之死。这个来自西西里的希腊人曾参与抵抗罗马人入侵和占领的运动,但罗马人胜利了。罗马人占领叙拉古不久,阿基米德重新回到了数学。他习惯了在沙子上绘制几何图形。有一天,他正在绘制一个复杂的图形,一个罗马士兵来了,告诉他罗马将军想要见他。罗马人对希腊学者非常好奇,好比我们对高智商动物的好奇。所以,马塞拉斯将军想见见阿基米德。我不认为马塞拉斯很擅长数学,但他想见见这位蜚声国际的学者。但阿基米德没有动,士兵重复说:“马塞拉斯将军想要见你。”阿基米德没有回答。这个罗马士兵可能对数学没有多大兴趣,他第三次对阿基米德说:“阿基米德,将军想要见你。”阿基米德轻轻抬起双眼,回答说:“让我完成这个证明。”士兵又说:“可是马塞拉斯想见你!你跟我说这个证明有什么用?”阿基米德重新开始演算,没有回答。终于愤怒的士兵杀死了他。阿基米德死在他绘制的几何图形上。它展现出,在国家法律和创造性思想之间,没有共同的尺度和真正的对话。最关键的,权力是暴力,而创造性思想只遵从自身的规则。阿基米德在他自己的思想中,他在权力的行动之外。这就是为什么权力最后会自动行使。我们可以说,一边是权力,另一边是真理,它们之间没有共同的标准。
第三个例子沟口健二的《近松物语》。故事很简单:一个年轻女人出于经济原因嫁给了一个小作坊老板,一个勇敢的男人,但她并不爱他,而爱上了一个新来的年轻人。如果故事一直这样下去,那就很平庸了。这发生在中世纪时期的日本,通奸要被处以死刑,通奸的男女都要被处死。所以他们逃走了,逃到了一个充满诗意的自然世界。与此同时,她的丈夫,那个勇敢的男人,却试图保护他们,因为他不想用暴力。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他不告发他们,他自己也是有罪的。他尽可能争取时间,解释说他的妻子去了乡下……一个真正勇敢的丈夫。但这对情侣最后还是被抓住并接受酷刑。这就是影片结尾的画面,他们两个人骑在一个骡子上,背靠背被绑在一起。镜头定格在这一对即将承受严酷死刑的情侣的脸上,他们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这个微笑真的很特别。这不是要表达爱与死交融的浪漫主题,他们不想死。很简单,就像德勒兹和马尔罗对艺术品所做的评论:爱是对死亡的反抗。它展现了在爱的事件、生活的基本规则、城邦法律、婚姻的律法之间,没有共同的衡量标准。
他把以上三个例子称为为选择、距离、例外,认为是哲学的三个任务,并且是在电影中反映出的。
“持存的我”赋予了时间可能性
“持存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