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怎么结汇


一、个体工商户怎么结汇:
1、申请结汇:
申请人持《登记表》、《申请书》和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外汇局提出书面申请。外汇局审核后,签发《核准件》,申请人凭此到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开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登记表》、《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的有关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
2、办理收汇:
(1)收到《核准件》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汇手续。具体步骤是:首先填写《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情况表》,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境内机构经常项目收入支出明细表》。将以上两张表格交由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付汇手续。
(2)在办理收汇过程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1、《核准件》上的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若不一致,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名称后再行申报;
2、《核准件》上的经营范围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若有变化则需重新填报申请表并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 营业范围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已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3、核销单:
经银行审核合格并按规定程序核销完毕后,可到原开户行 核销单 。
二、如何避免被认定为逃废债行为?
逃废债是指债务人未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的违法行为。
逃废债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
2、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
3、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4、利用虚假贸易进行逃废债。
5、以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
6、恶意拖欠货款。
7、故意不支付到期利息。
8、抽走资金。
9、擅自处分他人财物。
10、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11、隐匿、销毁会计凭证。
12、隐藏、转移财产。
13、滥用管理资金的便利。
14、对债权人隐瞒真实情况。
15、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置之不理。
三、假外资骗税案分析:
案情简介 :203月10日某税务所接到纳税人王某报案称,201月份该企业从境外购买设备一台价值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