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认可岗位特性,能够适应工作运转需要。积极工作、严于律己、善于沟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5、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参加非法组织活动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