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資方決策權集中情形與投資方相關活動決策參與情形

被投资方决策权集中情形,与,投资方相关活动决策参与情形。
被投资方决策权集中情形分2类3种,分别是控制(Control,C)、共同控制(Joint Control,JC)、其他集体控制(也称不定集体控制,Indefinite Collective Control,ICC);上述三种情形互不相容,彼此没有交集。其中,共同控制、不定集体控制,合称集体控制(Collective Control,CltvCtrl),集体控制与控制对称。
相应地,投资方相关活动决策参与情形有4种,分别是控制方、合营方、重大影响投资方、三非投资方(也即控制方、合营方、重大影响投资方以外的其他投资方)。
控制,是控制方一人说了算。能够单独控制被投资方的投资方,为控制方(Parent,Prnt)。
控制,是控制方对控制权的独有。
共同控制,是合营方一起说了算。对合营安排(Joint Arrangement,JntArrgmt)享有共同控制(即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为合营方。其中,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JoVe)的合营方称Joint Venturer(JntVtr),共同经营(Joint Operation,JntOprn)的合营方称Joint Operator(JntOper)。
共同控制,是合营方对控制权的共同共有。
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为非合营方。(Non-Joint Venturer / Non-Joint Operator)。
非控制方或非合营方,可能是重大影响投资方或三非投资方。
重大影响,是投资方说了不算,但有重大影响。既非控制方又非合营方但能够对被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为重大影响投资方(Significant Influence Investor)。
说了白说,甚至没资格说的投资方,是三非投资方。既非控制方又非合营方且不能对被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为“三非投资方”(Non-parent or Non-joint venturer / operator and Non-significant influence investor,NoNaN / 3N I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