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个时代,无论发生什么,受苦的都是业主:
富田兴合苑业主的大事小事572、无论哪个时代,无论发生什么,受苦的都是业主:
2021年6月17日 下午17:46,小男孩头像:
被告:“因为港、因为我原来,咱大家都知道,原来我们那个辖区,是不属于港区嘞,这个变化是非常快嘞,是归新郑管嘞。最后划到港区,划到港区了,这个、这个这个规划一调整,这个事就搁这啦。
…
但是,没办法呀,是不是,我们也无能为力。供上暖,这个啥哩,提高小区嘞一个档次,是不是,增加业主的满意度嘛?是不是。都要理解,相互理解。实际情况不否认,但是,还是这,你不能说这、责任都是开发商。得尊重客观事实。”
——2021.3.18庭审
(卖房时,收双气房钱收得理直气壮,卖房后,锅甩得掷地有声,可怜的,只有小业主的荷包)
业主理解别人,谁理解业主?
无论哪个时代,无论发生什么,受苦的都是业主:
发大水了,被淹的最多的是业主;
打仗了,伤亡最多的是业主;
旱涝了,饿死最多的是业主;
住进豆腐渣工程、烂尾楼最多的是业主;
疫情来了,感染、伤亡最多的是业主;
…
新冠疫情发生了,率先失业、挨饿受冻、为疫情买单的是业主;
经济停滞,收入下滑、过劳、猝死、失业、深陷贫困的是业主。
(指望别人救自己、依靠别人,到最后都是灾难。无论重复多少次,历史都是这样)
小男孩头像:
买双气房多付的钱,为取暖多花的电费,地暖安装费,这些钱的损失就摆在那!(钱的损失不会骗人!)
不是要实事求是吗?那就实事求是,把钱的损失赔出来
用物权、因果律,能推导出“赔钱”推论。这是“赔钱”的法律依据。(公理和推导方法没问题,那么推论就没问题)
用排中律、反证法能得到同样结论:钱的损失必须有人承担
→合同只有两方
→必有一方承担(排中律)
→业主承担显然是荒谬的(业主毫不知情,业主是无辜的,业主是受害者)(反证法)
→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蒙受损失,可用“诈骗”名义起诉城市规划局(让规划局承担)。看看法院能不能主持公道。
规划局违约造成的损失,当然由规划局承担。(因果律)
业主跟规划局没关系:开发商赔业主,规划局赔开发商,是互不影响的两码事。]
如果最终没把钱赔出来,那法院就背离了法律、科学。[一开始就对法院不抱期望(指望法院维护法律,而不是指望自己,到最后只会蒙受灾难)]
法院靠不住。
需要另想办法追讨钱。

“22-3:前段时间去派出所办业务,人家一听是兴和苑的,他们都说咱们业主可牛,信访办、派出所随便告 名声在外啊
请看下集《富田兴合苑业主的大事小事573、噪音风波》”
若不知晓历史,便看不清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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