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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昨晚我想打10个结果被反被“吊打”的那些事

2023-08-22 18:00 作者:real春天同学会  | 我要投稿

虽然昨晚已经在微博上说过这事了,但是后台还是很多人问怎么把文删除了,还有人问我是不是被相泽南给吊打了一顿,所以再详细的复盘一下这个事。


就大概昨晚我正愉快的约了几个朋友吃饭,然后小葡萄汁刚开整的时候突然瞥见了微信接连弹出了两条被投诉的信息,用的还是版权投诉。



我寻思着一般都是我版权投诉别人,怎么会受到版权投诉?再一看还是关于我们代言人的资讯,点开一看是影视版权侵权了,当时菜还没上齐我就赶紧去找电脑处理。


现在想想真是越想越亏!我那桌上坐着八个妹纸啊!八个啊!!!我竟然中途去找电脑!!





具体的投诉内容就是说:发现我们公众号在分享盗版资源。


我估计他们投诉的时候也没细看,可能随意截了几张图就直接说了我分享了盗版资源。


至于我们一个做斐济杯的蓝标号究竟有没有分享盗版资源,或者从始至终我们有没有提及过资源这个话题,我都不需要解释这些,我只能说我没有,我要是真不注重版权问题,我们微博也不至于现在才二十来万粉,比如说【藤森里穗】也是我们的代言人之一,但是非必要情况下我们很少发她,因为她不喜欢自己的SNS图被人拿走。



而这两个投诉是拿着出版证明来的,也就是那部有10位强咖阵容,其中两位是我们代言人的那部剧,收到投诉的时候我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引用剧照和海报算不算侵权,结果答案是:当版权材料拿出来的时候我就算没分享盗版我也不占理。



因为我在图文中引用了该剧的海报,以及剧照、版权方公布的分集信息等,这种行为本身就可能涉及到侵权(确实是如此,我没有得到授权,所以引用了海报及剧照确实是我有问题)



我原本是想着,她们能正儿八经的参加一部剧集也算是一件挺不容易的事情,所以这方面的资讯我确实也希望说能多讲讲,之前也不是没有被版权方看到过,只是到后面结局不太一样。


比如之前由话剧众筹电影化的《无情的光芒》,我在自己blog里放的图文再转去推上并@了剧组,结果剧组把那篇图文转发了,说起来我也没有得到《无情的光芒》剧组的授权,只是当时他们没和我点过这个事情,我也不知道这属于侵权;



然后到了这部剧中,我也是想着做点内容出来,只是我并没有分享盗版资源,至于我对海报和剧照的引用算不算【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畴,我也不去掰扯这个问题了,我说我觉得算但事实就是我没授权还被投诉了,人家不想让我发我还发那就是我不占理,这确实是我行为上的不妥,所以也没必要说版权方怎么怎么的,不占理的人是我。


只是我一开始也没想到引用了已公布的信息和海报会被吊打一波,这真不是我存有侥幸心理,是真没想到用已经公布的海报和剧照也算是侵权,属实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昨晚看到投诉权利人的时候我直接就把所有相关的内容都删了,各平台删(至于那些搬运抄袭的,也希望你们能删除),原因也很简单,我看到是第三方维权公司的投诉就悟了:


对于版权方来说,根本不需要我去做什么“合理使用”,所以也不存在我自作多情的去多做什么宣传。




发起投诉的是大陆的律所;


查了下这家律所的非诉业务主营就是影视版权和知识产权的维权,是一家主营影视著作维权的律所。


所以大致的情况就是,版权方为了防止被盗版,找到了大陆的某家第三方律所公司作为版权维护。


而那个平台方本身只支持香港的IP且不支持协议代理,再加上刚首播就开始有第三方律所在维权,这应该就是提前已经做好了大陆地区的代理维权。



也就是大概率从一开始版权方就没打算涉及到大陆市场,反而担心这会影响到香港本土市场,自然也不需要我自作多情去宣传。


原先我想的是,不管在哪个地方,都会有看盗版的人也会有支持正版的人,有人为了看小桃打碟可以组队买飞机票去澳门参加电音节,自然也会有愿意去花钱买会员的人,这一点至少从我日常接触的后台互动也能感受到,白嫖的确实很多,但这本身是互联网发展延伸出来的问题,这不代表就没有人愿意去付费。




而版权方可能会觉得知道这部剧的人越多盗版就会越多,想法不同,他们也不需要我去做什么图文。



而第三方维权公司可能也需要一定的KPI,或是误打误撞就把我当成是盗版给打一顿,大概率是搜索下剧作的关键字,然后有一个算一个就给批量投诉了,至于我写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这几篇删除的图文最终大概率也只是在维权公司给版权方的XLS工作表里留下一句:点击量XXX(删除)。



删除也算是一个挺好的结局,保护版权是很正常且合理的,在这个过程中我可能是被误当成盗版在吊打,也可能就是单纯的就是不想让我提这部剧,无论如何,我们不再提这部剧就是了,也请各位读者大佬们,之后不要在我们的微博及阿b的评论区里讨论这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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