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十二章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第十二章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社会的基本矛盾,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而外,还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发展和变化受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制约;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为了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还必须进一步分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及其矛盾运动。 一 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 前面已经说过,包含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对于社会形态的发展和变革,起着最后决定的作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迟早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变革,从而引起社会的政治制度、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变革,也就是引起整个社会形态的变革。但是,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的意识形态的性质,并不是直接决定于生产力的情况,而是决定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例如,美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很高的,但美国还没有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因而也没有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它的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也是由资本主义思想占着统治地位,从而美国的整个社会形态也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总和,构成该社会的经济基础。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总和,其中包括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在生产中资本家与工人的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以及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等。 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人们在一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政治关系和一定的思想关系。政治关系体现在各种政治制度中,体现在政权、法制、军队、警察:法院、党派团体的组织活动等全部国家机器和政治结构中。社会意识形态包括人们的政治观点、法律观点、道德、哲学、艺术、宗教观点等等。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是有机地互相联系着的。一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都是以一定的社会观点,思想体系为指导并与之相适应地建立起来的。例如,一定社会的法律制度,就是按照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法律观点建立起来的,它直接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各种思想观点、意识形态,也总是要求有一定的制度、机构和设施同它相适应。在阶级社会里,无论是政治的和文化的机构、设施通常都是掌握在统治阶级的手里,或者主要掌握在他们手里,因而他们的意识形态能够得到最有力,最广泛的传播。这保证了他们的思想成为统治的思想。 上层建筑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政治处于主导的地位。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不但反映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且还受到政治的制约,从属于政治。在阶级社会里各阶级之间意识形态的斗争,直接地或间接地贯串着政治斗争的内容。 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①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有机的统一,构成了特定的社会形态。历史唯物主义把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区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由此出发就能够对人类社会的结构及其发展规律作出精确的科学的说明,就能够根据一定的经济基础及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情况,来把握这个社会的全部结构及其运动发展的规律。 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已经出现过五种基本的社会形态,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它特定的经济基础和特定的上层建筑。任何经济基础以及同它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一切社会形态都不是永恒的。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理论,是与资产阶级社会学关于“一般社会”的抽象议论根本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学这种抽象议论的实质就在于否认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的暂时性,为资产阶级的统治作辩护。 现实存在的具体社会形态是复杂的,在每一个具体的社会形态里,都有着某一种生产关系占居主要的地位,它规定着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一般的主要特征,也规定着这个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整个社会形态的主要特征。同时,在这个社会形态里,还会存在着曾经孕育过这个社会形态的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旧的政治,思想的残余,也会出现即将产生的新社会的生产关系和新的政治思想(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能产生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某些物质前提,而不能产生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这些复杂情况的存在,又使这个社会形态表现出自己的具体的历史特点。列宁在谈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时指出:“世界上没有而且也不会有‘纯粹的’资本主义,而总是有封建主义、小市民意识或其他某种东西掺杂期间。”因此,要想正确地认识一个具体的社会形态,必须对这种复杂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即要首先找出在它里面占统治地位的主要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又要注意到存在于这个社会内的旧制度的残余或新制度的萌芽。具体地分析每一个社会形态的复杂情况,对于把握特定社会形态的具体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 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在这个矛盾的统一体中,经济基础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 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恩格斯说:“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②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在经济生活中居于统治地位,建立在这个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也就以剥削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统治为其主要内容。这是一切阶级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一般的特点。在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在经济生活中占居统治地位,与此相适应,就产生了以地主阶级的专政和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为主要内容的封建主义上层建筑。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就产生了以资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主要内容的资本主义上层建筑。叫任何社会的经济基础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这种矛盾必然表现在上层建筑领域中,表现为政治上、思想上的矛盾和斗争。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基础具有阶级对抗的性质,与此相应,上层建筑领域中也包含着阶级对抗的内容。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着上层建筑的变化。当着旧的经济基础让位于新的经济基础之后,旧的上层建筑也就或迟或早地必然为新的上层建筑所代替。即使在同一社会里,当经济基础发生某些局部的变化时,也会引起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由于上层建筑各部分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的独立性,各有其本身的形成和发展的相对独立的历史,它们并不都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或消灭而立即变化或消灭。但是,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迟早必然要引起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则是确定不移的历史规律。 ①《第二国际的破产》,载《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2—643页。 ②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页。 历史唯物主义肯定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同时,它又指出上层建筑不只是消极地反映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产生,就是要为经济基础积极服务的,它必然对经济基础起着巨大的能动作用。上层建筑作用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当它为新的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就成为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前进的进步力量;当它为旧的落后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就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阻碍社会前进的反动力量。例如,处在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与生产力的发展基本上相适应的,它的经济基础还是先进的,为这个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如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和民主思想等),曾经对社会的发展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但在帝国主义阶段,垄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时,为这种腐朽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如帝国主义国家的法西斯统治和腐朽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统治等等)就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极端反动的力量。 上层建筑是怎样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怎样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呢? 上层建筑能够帮助经济基础形成、巩固和发展。在阶级社会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作用就在于:统治阶级要依靠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地位,来巩固和发展自己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更具体些说就是,统治阶级通过自己的国家政权,来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巩固自己的政治统治;通过自己的宣传教育文化等机关,大力地宣传自己的思想观点,和其它阶级的思想观点进行斗争,以保证自己的思想统治。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地位,是建立,巩固和发展经济上的统治地位的保证。反之,如果统治阶级不能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与教育文化机关的影响,来确立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那么,它就不能克服被统治者的反抗,它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就要动摇,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必将加速趋于崩溃。 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和上层建筑领域中的矛盾斗争情形是密切联系着的。经济基础中存在着一定阶级的统治,存在着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对立,那么上层建筑领域中也就有着这个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有着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和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的对立。统治阶级必须用自己的政治权力及其思想影响,战胜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反抗和政治、思想影响,它才能巩固自己在政治和思想上的统治地位,才能继续维持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相反地,如果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力量和思想影响能够发展和强大起来,以至发动革命,夺取政权,战胜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和思想影响,那就必然要引起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例如,在封建社会里,当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思想统治--没有被推翻的时候,即使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仍然占着统治地位,而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也不可能发展起来。只有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反抗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和情绪日益高涨,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的影响日益扩大,并终于引起了资产阶级革命,使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取得统治地位,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才能取得统治地位和顺利地发展,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才得到巩固。 在帝国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已经衰朽,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资产阶级还掌握着比较强大的国家机器,能够继续维持其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如果资产阶级的各种思想宣传还能够欺骗人民群众,那么,资产阶级就仍然能够在一定的时期之内维持它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使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暂时不至于崩溃。所以,要摧毁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就必须通过思想文化领域的斗争,使马克思列宁主义掌握广大劳动群众,发动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使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取得统治地位,并进一步在思想上取得统治地位。马克思、恩格斯说:“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① ①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页。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这种辩证关系的理论,进一步揭穿了修正主义者所宣扬的庸俗化了的所谓“生产力论”。这种谬论在否认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的同时,还否认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由此引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反动政治结论:否认推翻旧的上层建筑的必要性,即否认无产阶级进行政治斗争,推翻资产阶级专政、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 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但是,上层建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地、绝对地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新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总有某些不完全的地方,总不可能立刻就充分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且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不断变化的,即使在相对稳定的阶段,也会发生量的变化和某些局部的质变,经济基础中的这种变化,并不会立刻就在上层建筑里得到反映。这样,就会不断地出现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在某些方面不适应的情形,使两者之间要经常发生某种矛盾。只有对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部分适当地加以调整,使之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情况,才能够充分发挥上层建筑的积极作用。 当社会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发展已经根本不相适应的时候,当经济基础已经濒于灭亡的绝境的时候,反动阶级在上层建筑方面的调整和修补,虽然能暂时延缓一下腐朽的经济基础的寿命,然而无论如何都不能挽救它的死亡。因为反动的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变革要求之间的矛盾是一种根本性的矛盾。只有根本摧毁反动的上层建筑,才能解决这种矛盾。 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发展过程中,基本性质虽然不变,但发生过由自由竞争阶段到垄断阶段的重大的变化。在自由竞争时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就政治制度来说,主要是采取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形式。这同当时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到了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民主制已不能成为保证垄断资产阶级统治的有力工具。资产阶级就要把它的上层建筑加以若干改变,使之适应于经济基础的变化。这时,资产阶级采取了更野蛮的形式来镇压愤怒的劳动人民,以求在风雨飘摇之中暂时维持自己的统治,从而延长其经济基础的寿命。这就是帝国主义时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都露骨地或者隐蔽地趋向法西斯的统治方式的根本原因。 法西斯的政治统治延缓资本主义经济的崩溃,这只是暂时的情形。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它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已走上发展的顶点,只有根本地变革生产关系,社会才能前进。垄断资产阶级的以法西斯统治为中心的上层建筑,竭力维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维护腐朽的经济基础。这种极端反动的上层建筑和由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变革经济基础的要求之间发生了根本的矛盾,发生了尖锐的冲突。这种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得到解决。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完全摧毁反动的资本主义上层建筑,代之以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才能解决这个矛盾。 三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社会主义社会根本不同于一切以剥削制度为基础的社会,它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产生、形成以及两者的矛盾性质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正确地理解这些特点,对于把握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总和。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就是社会主义的各种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统治。在政治法律制度方面,最主要的是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和法制。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就是这个国家政权的领导核心。在社会意识形态方面,是占统治地位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无产阶级意识形态。 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不可能在旧社会内部自发地产生,而只能在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之后,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自觉地建立起来。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无产阶级专政的确立,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基本前提。在这里,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积极作用表现得特别明显。无产阶级首先必须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并巩固自己的政治统治,才能求得经济上的解放,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建立起来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一般规律的一种特殊表现。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是由经济上的原因决定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冲突的结果。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必须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建立起来,即资本主义的生产已发展到相当集中的程度,使得无产阶级专政在一开始建立的时候,就能从大资产阶级的手里,把有关国家经济命脉的各种企业接收过来,把它们改造成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从而初步地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时,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虽然还没有形成,但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已经居于领导地位,能够给无产阶级国家以强有力的经济上的支持。在这样的条件下,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改造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才能使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日益巩固和逐步地完备起来。 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经过一个改造多种经济成分的过渡时期逐步建立起来的。在这个过渡时期的国民经济中既有社会主义的成分,又有资本主义的成分,也有其他的经济成分(主要是个体经济成分),其中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必须运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力量,运用无产阶级专政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一步步地战胜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并改造其他经济成分,以便使经济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获得胜利,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要使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充分发挥这样的作用,还必须在上层建筑方面进行斗争,以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统治。经济方面有着社会主义成分和资本主义成分的矛盾和斗争,那么,在上层建筑领域中,在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中,也就必然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已经被推翻了的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革命的抵抗不但表现在经济上,并且也表现在政治上和思想上,这就是说,资产阶级总是要利用它的政治和思想的影响,进行各种活动,力图动摇和破坏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统治,借以阻碍经济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因此,无产阶级在进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还必须在上层建筑方面对资产阶级展开坚决的斗争,还必须继续进行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如果不在上层建筑方面进行这样的革命斗争,就不能保证上层建筑适合于经济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就不可能有效地运用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来帮助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和发展。 从多种经济成分到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形成的过程中,在经济上有着两种性质的矛盾和斗争:对抗性的和非对抗性的。个体经济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之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资本主义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如果政策正确,处理得当,资产阶级分子被大势所迫,不得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对他们就不需要进行对抗的斗争,至于对一部分坚决抵抗改造的资产阶级分子,斗争不能不是对抗的。经济上不同性质的矛盾和斗争的情况,也必然反映在上层建筑领域中。这就是说,在政治思想上,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无产阶级观点和资产阶级观点的斗争,包含着对抗的和非对抗的两种不同性质的斗争。为了使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日趋完善,保证它能够充分适合于改造资本主义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建立和发展的需要,无产阶级必须善于分析不同性质的矛盾,并采取不同的斗争方法来解决这些矛盾。 社会主义革命在经济方面的决定性胜利,统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标志着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过渡时期的结束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形成。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形成,又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巩固和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它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适合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改造的杠杆,而且是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强有力的工具。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强大力量的来源之一,是它的民主集中制。它对全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行着集中统一的领导,又使广大劳动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权利。只有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才能使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和高速度地发展,才能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使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劳动组织日益巩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和发挥着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的强有力的工具。共产党领导着国家政权和群众团体等社会组织,它是团结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主义建设任务,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根本保证。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起着巨大的积极的作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使党和国家能够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自觉的指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启发着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在党和国家的指导和教育下,人民群众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新的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的形成,促进着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主动精神的发挥,加速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社会主义革命改变了以往的文化、教育组织活动的阶级内容和工作方向。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需要,社会主义文化日益繁荣和发展。 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帮助它的经济基础的建立、巩固和发展这说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和它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是在适合之中也还存在着不适合的方面,也就是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某些矛盾。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不可能一旦建立起来就达到十分完善的程度,而总不免在某些环节上有不完善的地方。第二,资产阶级的政治势力和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即使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已经被消灭之后,也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继续存在,它们当然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而且由于它们的影响,也会造成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的某些缺陷。第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不是绝对不变的,虽然在过渡到共产主义以前,它是相对稳定的,但仍然有着不断的量的发展和某些部分的质变。所以,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对于它的基础总是处于又适合又矛盾的状态,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正是在这种牙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过程中发展的。 在谈到我国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时,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当然,在解决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① 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载《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74—375页。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存在,由于资产阶级思想和旧社会的其他坏思想和坏习惯的存在所引起的,人民大众同坚决反抗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之间的矛盾,是敌我矛盾,在人民中间由于受到某些旧思想和旧习惯的影响而形成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内部矛盾是大量存在的。另一种是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本身某些局部缺点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完全是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是一个极其伟大、极其艰巨的崭新的事业,为着实现这个事业,人们必须在各方面积累经验;人们的意识往往落后于客观事物的发展,经过实践,人们才能发现和解决一个个的问题。在没有获得足够的实践经验之前,人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工作中不免要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加,人们能够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及时地纠正上层建筑中的某些局部缺点,使之适应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 上述这些矛盾的不断解决,使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断地互相适应和向前发展。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对于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有着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 我国在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就使社会主义生产力得到了大解放。接着在1957年又进行了反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斗争,取得了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的胜利,同时还在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中进行了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这样,就在上层建筑方面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健全发展和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跃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58年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总路线的制定和在总路线的指导下所取得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就,都是在我国的条件下具体运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规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规律的结果。我们还将继续运用这些规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改进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逐步地把我国建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进一步创造条件,准备在将来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 四 家庭、民族 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性质,决定着整个社会形态的特征,也规定着家庭和民族等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和社会共同体的特点。 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是在原始公社末期私有财产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个体家庭的出现,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道路。从最初的原始群中,由杂交发展为实行各种形式的群婚,逐渐形成了以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母系氏族公社。这是由于早期氏族公社生产力稍有发展,男女在生产中开始有了自然的分工(男子从事狩猎,妇女从事采集,初步种植植物),妇女的生产比较稳定可靠,并在原始公社生产中占居比较重要的地位等等原因而产生的。原始公社的生产由狩猎向畜牧和农业进一步发展,畜牧业和农业生产主要由男子负担,于是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母系氏族公社便为父系氏族公社所代替,并逐渐出现了父系家长制的家庭。畜牧业和农业生产力再向前发展,生产已有可能不依靠群体的共同劳动来进行,而由较小的个体单位来进行,同时,由于私有制的出现,也自然而然地要求形成各自独立的经济单位。这样,就逐步地产生了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 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在阶级社会里,是建立在男性支配和奴役女性的基础上的,这里的一夫一妻制的义务,实际上只是片面地要求女方遵守。掌握财产所有权的男子方面的多妻生活和社会上的卖淫制度,成为剥削阶级家庭制度经常的补充。这种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形式,是私有制生产关系的必然的产物,是为私人的财产占有权和财产继承权服务的生活组织形式。它是以血缘关系为其自然基础,又以私有制为其经济基础。它既担负着繁衍后代的职能(对劳动者家庭来说,是劳动力的再生产的职能),又是私有财产占有的单位。就后一种意义来说,它也是一个经济单位。个体生产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这种家庭是生产的单位。在资本主义大生产的条件下,工人都在资本家的工厂里进行生产,家庭就成为单纯的消费单位,而不再是生产的单位。工人的家庭不论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单位,或者是作为消费的单位,对于资产阶级来说,都只是提供剥削的源泉。由此可见,家庭的性质、职能,都是随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发展的。 家庭的制度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伦理观点和法律观点,也是随着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例如,与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产生了封建的家长制度和家庭内的尊卑等次--父子、兄弟、夫妇的不同地位,以及维护这一制度的国法家规和道德观念。在封建家庭里,族权、父权、夫权控制着一切。农奴阶级的家庭,对于封建主阶级处于从属地位。与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①资产阶级的法律和道德,实质上是把这种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奉为至高无上的“神圣原则”。在工人家庭中,由于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的发展,把妇女吸引到生产劳动中,使妇女开始从宗法制度和家长制度束缚下解放出来,提高了她们在家庭中和社会上的地位。 ①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4页。 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剥削制度的消灭和公有经济的日益发展,男女在经济上、政治上以及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妇女成为自由的、具有平等权利的社会成员。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一夫一妻制对于男女双方才都是现实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家庭关系发生根本变化,人们才有可能摆脱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家庭制度以及和它相联系的伦理观点和法律观点。建立真正平等,团结、和睦的社会主义新家庭。 总之,作为社会的生活组织形式的家庭,既反映社会经济基础的特点,也反映社会上层建筑的特点。它同整个社会形态,首先是经济基础之间有着内在的,密切的联系。它的职能、性质、形式、结构以及和它相联系的伦理道德观念,迟早都会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家庭制度。在不同阶级间,家庭关系也有所不同。生活方式决定于生产方式,家庭关系决定于经济关系。家庭关系的变化,归根到底可以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变化中得到说明。 民族这一种社会共同体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也有密切的联系。民族的形成主要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要使人们打开各个地区闭关自守的界限,在广大的地域里结合为民族,这首先要在各地区之间发展交换关系,扩大商品流通,使这些地域的居民之间形成经济上的密切联系,才有可能。除此而外,要形成民族,还需要这样的条件:共同的语言和表现在共同的文化特点上的民族心理。这样,民族这种社会现象,是既包括一定的经济关系,又包括一定的思想关系的综合形态,但在构成民族的各种因素中,物质生活、经济关系则处于主导的地位,它决定着民族文化的实质,决定着整个民族的根本特征。 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是两种类型的民族,它们有本质上的不同。 在资本主义民族中,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经济利益,不同的思想感情,以至于不同的文化。在文化领域内,同一个资本主义民族里,可以产生两种不同的文化传统,资产阶级的民族文化传统和劳动人民的民族文化传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决不会因为属于同一民族而有所减弱。不过,由于民族在生活习惯、思想传统方面有着许多共同的东西,这使得同一民族中的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的人们,也能在某种程度上保持某些共同的文化特点和共同的民族感情。这种民族共同感情在一个民族受到外来的侵略时就特别强烈地表现出来,而成为被压迫民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的重要思想动力之一。尽管如此,在共同抵抗外来侵略的时候,不同的阶级在实际上仍然有着不同的态度,坚决反抗侵略、保卫民族利益的是劳动者阶级,而剥削阶级则很容易趋向于妥协和投降。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在被压迫民族反抗外来侵略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积极作用,但是不论在压迫民族或者被压迫民族中,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总是夸大共同的民族感情,以此来抹煞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巩固资产阶级对于本民族劳动人民的统治。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使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联系日益密切起来。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但造成了民族内部的不平等,也造成了民族之间的不平等,造成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罪恶现象。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在不同民族的劳动人民之间造成互相歧视、互相对立倾向,破坏各族劳动人民的团结。在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压迫弱小民族的过程中,它成为民族侵略的思想工具。 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一方面要求重视民族的特点,尊重各民族的民族感情,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积极支持被压迫民族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斗争,另一方面又要求用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来反对反动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在民族关系上,既反对大民族主义,又反对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 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各民族内部的阶级剥削和压迫,形成了各民族内部的团结,各民族的社会政治面貌和精神面貌逐步得到改变,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形成和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民族之间的关系,由于消灭了民族压迫和歧视的经济根源,形成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新的民族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各民族文化发展和繁荣的经济基础,在这个经济基础之上,以民族形式和社会主义内容相结合的各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化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发展。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领导下,处在低级发展阶段的民族,由于国内先进民族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可以超越若干历史发展阶段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提高到先进民族的发展水平。各民族的繁荣和兴旺,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是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将使世界各民族在乎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在各民族的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一个长久的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合作,逐步地达到民族界限的消亡。 由此可见,民族,民族关系和民族文化,归根到底是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着的历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