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危险品进口申报|通关流程【通关监管科普】

苏州危险品进口申报|通关流程【通关监管科普】
如何进口危险品海关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注意事项:
一、单一窗口信息填报
(一)检验检疫名称:应选择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二)危险货物信息:
(1)“非危险货物”选择“否”的,需填写“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除外)和“包装UN标记”(散装、有限和例外数量除外);
(2) “非危险货物”选择“是”的,其他信息栏可为空。
(三)货物属性:应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或“散装危险化学品”
注意:多品名申报时,请将危险化学品和需要两用物项证的商品统一申报在前面,不要穿插申报。
二、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注意:上传随附单据时,请按照品名申报顺序依次上传以上所列文件(一项品名四份资料为一组有序上传)
三、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填写:
(一)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品名”栏对应名称,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二)联合国UN编号适用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UN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应填写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第2部分的危险性概述中的GHS危险性类别信息。
(四)包装UN标记适用于属于危险货物的件装危险化学品填写,应与实际货物标注的UN标记一致。采用有限或例外数量包装运输的,填写有限或例外数量。
(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栏应手写签名,并由企业盖章。
四、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样本
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9系列)的要求,内容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对于容积小于或等于 100 mL 的危险化学品小包装,危险公示标签要素可以简化,简化标签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
五、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
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信息应完整、准确,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的要求,包含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和储存、接触控制/人身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等16个部分,顺序不得有误,内容不得空项。
注意:
“货物属性”与“检验检疫名称”是否一致,申报为“件装危险化学品”或“散装危险化学品”的,不得选择非危险化学品的检验检疫名称。
“包装UN标记”显示的包装类别是否高于或等于“包装类别”栏中填写的包装类别。
系统申报填写的“UN编码”、“危险类别”、“包装类别”与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中信息是否一致,“包装UN标记”与《进口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中填写的是否一致。
符合性声明与中文安全数据单中的联合国UN编号、危险种类的一致性。
进口危险品海关相关监管要求: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四、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五、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六、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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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解析危险品进口报关流程|进口危险品清关手续|国外危险品进口收货人资质|进口危险品清关申报资料|海关对进口危险品的监管要求|危险品进口空运海运注意要点|进口危险品保税仓储事宜|一文搞定危险品进口通关,从此进口危险品报关申报不在有烦恼!
知识拓展: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补偿贸易【代码0513】
一、定义与代码
补偿贸易是指由境外厂商提供或者利用国外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我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的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方式。包括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企业(包括企业联合体)所生产的其他产品返销给对方,进行间接补偿。
补偿贸易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一)产品出口先偿还设备价款,还清本息后再出口收汇。
(二)设备价款本息在每批出口货物价款中扣还一部分。直到还清为止。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513”,简称“补偿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补偿贸易中对方有偿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模具等。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一)直接用国内产品同国外厂商交换设备、料件或成品,以货换货,其监管方式为“易货贸易”(0130)。
(二)出口产品收取外汇,其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三)在补偿贸易合同中同时订有来料加工合同的,来料加工合同部分,其监管方式为“来料加工”(0214)
清关知识每日学:
什么是矿产品“先放后检”?
“先放”是指,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并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检”是指,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