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300044)收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2023年7月18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或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9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赛为智能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1)2019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者持有而亏损。
2)2020年1月20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12月16日及以后卖出或者持有而亏损。
符合以上索赔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27日,于2010年1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城市、文化教育等。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15日,赛为智能(300044)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周勇先生立案调查。

2023年7月18日,赛为智能(300044)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9号。
经查明,赛为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赛为智能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亦未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赛为智能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赛为智能虚构采购、分包业务并确认收入、利润,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赛为智能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赛为智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赛为智能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拟处罚结果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周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万元;
三、对宁群仪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刘诚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