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谈谈《去你*的集体荣誉感,老子没有》
相关视频:BV1vy4y1o7Wf 直接说结论:“集体荣誉感”应当是建立在这个集体内部的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关系、位置之上的。如果存在“不平等”,那“集体荣誉感”必然会加强该集体内既有的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接下来通过生活中的例子和一些简化后的逻辑推理,反过来证明上面的结论,同时再絮絮叨叨地解释其中一些可能产生的争议。 在一个班集体内,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在地位上是高于任何一个学生个体的。老师为了个人利益(奖金、职称评选等)而要求学生在损害个人利益(时间、精力等)的情况下配合他的行为,这就构成了“剥削”。而对于“集体荣誉感”的反复强调,会逐步弱化学生对这种剥削关系的认知,让学生“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剥削行为。这种“心甘情愿”自然而然地会促进下一次剥削行为的出现,也就是“必然会加强该集体内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上面这个例子也许让一部分人不能接受。很多人会表示:“集体荣誉感”为我们学生也带来了自豪感和幸福感,并没有“剥削”的压力;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态度相反,就如视频里那般对“集体荣誉感”这个词深恶痛绝。 为什么对同样的一个词语,人们会产生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呢?这其实是因为人们对于“自身所处集体内客观存在的剥削行为的认知程度”存在差异。而产生差异的原因又在于:集体本身有差异,而身处集体之中的我们本身也存在差异。 围绕客观存在的“剥削”行为举个例子。就像在企事业单位、工厂上班的每一名职工,都是在被上级领导或者资本持有者剥削劳动力。这是客观事实。但一部分人过得很快乐,踏实工作攒钱买房子结婚;另一部分人过得并不开心,工资只是维持着现有的生活状态,难以改善。这是为什么?这取决于我们的内部矛盾(和资本持有者之间的矛盾),以及外部矛盾(生活其他方面的,诸如经济、家庭关系等)是否激烈到足以影响个人心态的程度。——简单粗暴的说,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家庭条件不一样——例如:甲在就职前已经有车有房,家庭关系简单和睦,那工作劳动之于甲来说,并非谋生的手段,只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途径;而乙家庭条件一般,亲戚多是文化素质低下或是卧床长期服药,那工作劳动之于乙来说,就纯粹是谋生和服务家族的手段了。两者对于工作环境中客观存在的“剥削”,自然是感知不同,产生的情感和态度也大不相同了。 现在,把这个例子套回“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当中,就很好理解了。学生与老师直接的矛盾严重与否?学生在学校之外的压力严重与否?这些内外部矛盾都最终决定了我们对“班级集体荣誉感”的不同感受和态度。再用一个通俗暴力且夸张的例子:在衡水中学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跑操和在北京海淀区一所中学的校外实习活动中以班级为单位比赛,同样的一句“集体荣誉感”,加在两个学校的学生身上的感觉相同吗? 总结一下,一个集体当中,如果存在“不平等”的关系——强壮与娇弱的学生,富与穷学生,班主任与学生,校长与老师——那就客观存在着“剥削”行为的可能性。而在这样的集体之中宣传“集体荣誉感”,其结果就是导致“剥削”行为的加强。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在心理上抵触班级活动:我们发现了个人利益受损和他人收益,并在潜意识当中认识到了“剥削”的存在。 接下来,谈一个“阴谋论”。 当学校老师、公司领导等等,在鼓吹“集体荣誉感”时,他们往往会说“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我们假设这句话是真命题。 此时,利用三段论简单证明一下: 已知:①牺牲个人利益可以让集体受益;②学生/职工的利益牺牲了,老师/领导因此受益了。 可得:老师/领导=集体 原来,在“集体荣誉感”这个词里面,地位更高者(即剥削者,班级中的老师,公司中的领导)就是“集体”本身啊! 免责声明:全文均为虚构,与现实存在的集体、集体和集体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