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报考军队文职人员,你了解这些条件吗?

2023-08-16 15:26 作者:毕得教育官方  | 我要投稿

一、报考军队文职人员的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不超过45周岁。

       3、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对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的文职人员岗位主要包括: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相关特殊岗位。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配偶的,报名期间无需上传与有关军队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全军组考机构依据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核实确认。

       4、专业条件:具体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5、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6、加分优待政策: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 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 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 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对象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二、考试内容介绍

       全军统一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全军统一笔试大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区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按各专业领域和学科门类设置。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报考人员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下载考试大纲。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政策如有改动,以新政策为准。




报考军队文职人员,你了解这些条件吗?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