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五)军形第四
一
谋攻篇,改变了我们对“胜利”的定义。胜利不仅仅只是“消灭敌人”,它也可以是“保全敌人”。胜利不再是我们思维的终点,而是一个“连接”,一个“转折”,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岔路口。
获得胜利可以有多种方式,选择哪一种方式才是“正确”的?获得胜利的同时,我方损耗也最少,这就是正确的。
不战而胜,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损耗,这是最正确的胜利。
一击即倒,速战速决,这也是足够心满意得的胜利。
稳扎稳打,积小胜为大胜,如果能够规避持久作战中潜在的风险,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胜利。
攻城拔寨,破军灭敌,看似胜的痛快,需要付出的代价却是难以避免的。
二
无论哪一种胜利,获胜的根本条件,都在于我方的军力和战前准备。
可是,我方采用哪一种方式获得胜利,却不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它需要根据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战争,可以简化为“攻防”之势。强者攻,弱者防。
我方为强者,敌方必为守势,则我方获胜所付出的代价,正好对应了敌方抵抗的意愿。
敌方抵抗的意愿,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为了守护某些东西,这些东西比生命更宝贵。二是拥有一定的防御力量,这会带给人们安全感,从而相信最终不会失败。
由此,我方的作战目标,就是打击和摧毁敌方的防御力量,让敌方失去防御能力,从而放弃抵抗。
三
强者攻,弱者守,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守的坚固,就可以抑强扶弱,令强者无功而返。
为什么弱者却可以守得住呢?
人有所长,亦有所短。强者之强,在于以己之长,攻敌之短。则长处在我,短处在敌。
可是,所谓的长处,它必须表现为真实的人的“行为”。它要变成真实的,就必然需要将它完成的种种前提条件。
比如,长于射箭,需要与敌人拉开距离。长于肉搏,需要与敌人拉近距离。两者皆擅长,还需要能够攻破敌人的防具护甲,才会造成伤害。
守,就是利用各种方法,限制强者的长处。
我强敌弱,敌方的防御之法,必然针对我方之强。则我方能不能获胜,就在于敌方能不能抑制我方的强势。
到这里,我们才进入到了真正的战争。
战争,是敌我双方的对战。我们事先所设计规划的胜利方法,都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之上,就是“以我之长,攻敌之短”。敌方完全按照我们计划好的步骤行动,我们就会获得胜利。
可是,如果敌方不是那么愚蠢,他们就必然想尽办法破坏我们的计划。凡是对我方有利的事情,敌方就不会做。凡是对我方不利的事情,就是敌方必须会采取的行动。
四
现在我们发现,拥有十万甲兵的绝对实力,已经不再是直接等于胜利了。如果不能有效地发挥这十万甲兵的优势,我们就无法获得胜利。
我们必须发挥优势才可以获得胜利,敌方则必然想尽办法压制我们的优势。
由此,战争也就树立了一个明确的主题。我方的优势,将是在战争中主导敌我双方所有决策的决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