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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近期线上会员群20个财税问题答复汇总大全

2021-03-23 11:15 作者:久思财税思思老师  | 我要投稿

230、思思 师您好!公司股权转让款,新增股东把投资款打进来的时候要备注投资款呢?还是投资转让款?股东之间的转让款是和通过转呢?还是股东之前自行打款就可以了?"

答-股权转让是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款项往来,不用打到公司户

 

229、老师,公司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为他申报个税吗,如果不申报临时工的个税对公司有没有什么风险@超级爱学习的思思 "

答-如果公司,确认为他开工资,需要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要求需要全员申报。不申报税务局要对你公司罚款的。如果有个税需要补交并收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28、老师,公司买了辆车子30万,首付23万,贷款7万,4s店开了32万票给我们,32万票进固定资产了,后期员工每个月代付车贷款,请问员工替公司还了每个月的车贷,需要哪些原始凭证附在后面作为报销依据"

答-合同,员工与公司付车贷款协议。假设是该员工使用,其中首付款由公司支付,贷款部分由使用人支付。 原始凭证以协议,收据作为依据即可

 

227、老师 我们有一个其他应付款余额变负数了 年底必须把它变成其他应收吗 如果不变 会有什么影响呢 比如审计什么的"

答-账面上,你可以不对其他应付款进行调整,只是在财务报表披露上,将“明细科目负余额”的调整到其他应收款列报就可以。意思就是说不用调账,但是要调整该金额在报表的位置。即使你报表没有调整,审计的时候,审计师也会给你调整。 注意:这个问题不是谁错了的错误问题,只是一个报表披露的合规性问题。建议最终还是和你们审计沟通一下。

 

226、思思老师 租车发票税率很高 有什么方法可以调整下吗?例如租车服务可以变成其他什么类别来开票的@超级爱学习的思思 "

答-可以参考一下:汽车租赁业务服务(只提供车辆不提供司机)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需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包车业务(既提供车辆也提供司机)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需要营运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所以租车业务可以考虑变更为包车业务,这样一般纳税人税率可以降低4个点; 另外就是可以考虑把企业业务拆分成多家公司,其中进项抵扣少的业务可以成立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这样征收率为3%,还可以享受目前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25、老师好,公司成立时通过中介股东认缴资本100万,然后又转出股东个户上,我将这笔做的是借款挂其他应收款,那老师这个要怎么样才可以消化掉?老板不愿意做减资,除了减资还有其他更好更简便的方法吗?"

答-

1、费用化逐渐消减其他应收款

2、股东以收到的分红归还其他应收款将其出资做实.

 

224、思思 老师您好,我单位本年盈利,之前年度亏损,12月弥补完亏损后,还有盈利,如股东分红的情况下如何做分录?不分红的情况下应注意什么?"

答-首先有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收层面的亏损)后交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净利润才是可供分配利润,这一点弄明白后才能考虑分红的问题!先要提取公积金,然后才是可供分配利润!

具体分录

①按税法计算的企业所得税

借 本年利润

贷 应交税费_企业所得税

②将本来利润贷方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科目

借 本年利润

贷 利润分配_未分配利润

③然后利润分配科目有贷方余额,提取盈余公积金

借 利润分配_提取盈余公积金

贷 盈余公积金

④结转盈余公积金科目

借 利润分配_未分配利润

贷 利润分配_提取盈余公积金

⑤未分配利润科目还有余额,如果不分配利润,就不用再做帐务处理,留作企业发展用。分配与否,要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如果向股东分配利润,帐务处理

借 利润分配_分配股利 贷 应付股利(利润)

同时 借 利润分配_未分配利润 贷 利润分配_分配股利

⑥发放股利时

借 应付股利(利润) 贷 银行存款等

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还需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 应付股利

贷 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至此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程序和支付程序才算完成!

 

223、请问老师  企业开业以来都是亏损的  今年12月开了一百多万的普票就变成盈利五十多万   账上是怎么做弥补亏损?"

答 一、帐上不做弥补亏损;二、弥补亏损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填报。

 

222、老师,企业公账上收到微信小程序的商户提现,这个入营业外收入吗?"

答-不论什么方式支付方式,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就应该确认收入。这个提现收入要区分是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还是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和正常收入一样,属于主营的就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带来的,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非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记入营业外收入。

 

221、思思 他是一个装饰公司,一些材料都是从个人手里买的,还有一大部分人工费,每个月申报个税把那些人都申报上吗,需不需要缴纳社保啊"

答-从个人手里买的材料这部分需要对方给你开发票。其次人工费如果是自己公司雇俑关系的人员要交纳社保与申报个税的。

 

220、思思 想问一下,实收资本一直没有到位有没有什么后果,是不是利润也不好分红"

答-现在是认缴制,公司没有实际投入资本,也是可以进行经营的。经营有所得,产生利润,可以正常进行分配,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是允许的。这个和有没有将注册资本实缴没有联系。

 

219、思思 ,我们是向大房东租的房子,然后再转租给我们的客户,这样我们开票大概要交几个点的税,有哪些税种,还有说什么大房东给我们的票不能抵是什么意思"

答-我发个转租涉税处理,你参考一下。

一、增值税

1.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5%

2.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

二、企业所得税

转租收入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

四、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因此,对单位和个人租赁的房屋再进行转租所取得的收入不征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转租人不作为纳税人。

注意:国税地字〔1988〕15号: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财税〔2017〕29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转租房产合同也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立合同人均需缴纳印花税。

 

218、老师, 按会计准则真实性原则,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不管有无发票均应入账,无票支出,企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那假如之前发生费用时没票,后来让人家给补开了,但是日期肯定不一致 这样放原来那个月的凭证里没有关系吗"

答-在汇缴来之前可以直接放在原来那个月的凭证里的。

 

217、老师 ,公司做税务清算前,假如货币资金有余额,会让公司交税吗,如要交交的是啥税呀"

答-货币资金有余额是正常的,货币资金在清算过程中不会产生增值收益和损失,只有支付功能,不论是哪种清算,货币资金的余额都不是纳税的税基

 

216、老师,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会计 等于就是会计文员 他们公司的账是代账公司做的 他们公司有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 假如公司有啥问题 会追究他连带责任不,税局登记的会计也是代账公司会计的姓名"

答-这个不能只看税务局登记的会计。如果你朋友没有参与虚开发票的行为,他只是个会计文员,是没有责任的。如果你朋友参与了虚开发票行为,虽然税务局登记的会计不是他,他仍然要承担虚开发票的相关责任。

 

215、思思 老师,公司帐面之前有盈余公积余额,今年亏损,我如果用盈余弥补亏损,所得税汇算清缴利润是否要调增?"

答-不需要的,盈余公积是税后利润提取的,现在用来补亏,是用的税后利润补的,已经交过税了,不需要再补税。

 

214、思思 老师您好,我单位有残疾人,是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还是到明年5月份清算汇缴时加计扣除?工资是按应发还是实发加计扣除100%?残疾人的工资有上限吗?什么时候去税务局备案?先扣还是先备案?"

答- 一、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二、按实发加计扣除;三、没有;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第三条 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一)《税务资格备案表》。 (二)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三)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第五条 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就变化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213、请问老师,我们公司还没有取得土地证,请问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答-按照土地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土地证也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不按照土地证来进行确定使用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不论是否取得土地证,若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分析 对转让方在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时签订的转让合同的

 

212、请问:加计抵减填写表四的数据 是填进项还是填写销项?"

答-计算可计提的加计抵减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二列“本期发生额”,第四列和第六列可以自动带出; 只填写加计扣除的进项*10%

 

211、思思老师,我们软件企业,高企,项目外包订单,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吗?还是要求的合同是(委托研发合同)?"

答-只要是委托外部研发的费用,都按照财税(2015)119号规定加计扣除就是, 实质重于形式,并没有规定必须签订什么合同

 

210、思思 老师您好,单位年底送礼,买东西发票写的日用品,可以税前扣除吗?列入管理费用福利费还是其他呢?"

答-如果买的东西用途是给客户送礼,应该是列入业务招待费比较合适。如果用途是给员工的,那计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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