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现代史(第五期)
阿德南·曼德列斯
(一)阿德南·曼德列斯(1899年-1961年9月17日)于1950年至1960年任土耳其总理,他是25年来第一个民选的总理,奉行亲西方政策,后因逮捕新闻记者、操纵地方选举而被军方推翻,并被绞死。阿德南·曼德列斯是土耳其民主党党魁、前总理,1899年生于上爱琴地区艾登省的一个大地主家庭里。父母早亡,在省会附近留给他一处拥有245公顷土地的大庄园。他初中毕业后到伊兹密尔的一所美国中学上高中,这对他后来成为亲美的政治代表人物有一定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刚满18岁的曼德列斯应征进入预备军官学校。还没来得及上前线,战争就结束了。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庄园,这一时期英法意等协约国家利用奥斯曼帝国土耳其战败的时机,着手兑现他们在大战期间缔结的瓜分土耳其的密约。首都伊斯坦布尔和海峡地区在英法意占领军控制之下,英国军队还占领东色雷斯、黑海沿岸和安纳托利亚铁路沿线的一些战略要地,法军占领安纳托利亚东南部。1919年5月15日希腊军队在协约国怂恿和庇护下在伊兹密尔登陆,接着攻占包括艾登在内的广大地区,意大利军队也在安纳托利亚西南部登陆。外国势力的侵略和瓜分威胁迫使土耳其人民在凯末尔领导下奋起自卫,掀起救国运动,各地纷纷成立保护权利协会、反对兼并协会等民族主义组织。爱琴地区的抵抗运动更是风起云涌,许多武装游击队成为打击入侵者的主要力量。此时曼德列斯是个20岁刚出头的青年,在希腊军侵占他的家乡、国家面临灭亡厄运的危急时刻他抛开农庄事务,投身到抵抗运动中来,成了民族武装力量科尔勒镇分部副主任,接着又成为民族武装力量第六师师长的副官。他积极领导当地地下组织,努力提高游击队的军事素质。1919年6月游击队在群众支持下曾一度解放艾登,不久希腊入侵军队大举反攻,重又占领它,这两次战斗就在曼德列斯的庄园附近进行,他的庄园成了游击队的掩蔽所。他还为游击队提供不少粮食,曼德列斯为抵抗运动作出的努力曾经得到凯末尔的赞赏。1923年土耳其民族解放战争胜利结束,曼德列斯回到自己的庄园。他采用先进的耕作方法,大胆试种棉花获得成功,积累大量财富,为他以后进入政界提供必要的资金。由于连年战争的破坏,年青的土耳其共和国资金缺乏、人民贫困,西方大国企图从政治上、经济上孤立它、遏制它。凯末尔党人为了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独立,被迫采取国家主义政策,即利用国家资金来发展经济,私人资本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忽视,这一政策遭到党内外一些人士的不满和反对。

(二)1930年8月曾任总理的驻法大使阿里·费特希·欧克亚尔发起成立自由党,目的在于谋求私人的自由发展和积极引进外国资本,自由党纲领宣布:“不能接受阻碍公民幸福和公民在财政和经济方面各种主动行动的政府干预。”受过美国教育的曼德列斯认为这是投身政治的好时机,立即出来筹建自由党艾登省党部,当上省党部主任,并在市政选举中击败共和人民党。自由党发展迅速,社会上各种敌视改革的宗教、封建分子都汇集到自由党旗帜下,对共和政治制度形成一种威胁。费特希和凯末尔感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是违背创建自由党的最初意愿的,于是就在该党成立100天时宣布解散。曼德列斯在自由党解散后加入执政的共和人民党,他利用人民党改组省党部的机会担任艾登省党部主任。1931年5月曼德列斯当选为大国民议会议员,不久担任拥有很大权力的党督察员。当选议员之后他仍继续接受法律教育,成为一名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曼德列斯的政治野心逐渐膨胀,他曾通过别人要求当时的总理萨拉若卢接受他参加内阁担任农业部长,萨拉吉奥卢没有同意他的请求。尽管如此,但曼德列斯在议会预算委员会内仍悉心钻研怎样管理国家事务,他直言不讳地说:“要忍耐,有朝一日会轮到我的!”战争期间的经济实力有了较大增长,更加迫切要求放松国家主义政策,采取依靠外国援助和鼓励私人资本的办法来发展经济。人民对共和人民党伊斯麦特·伊诺努的专制统治十分不满,在战后国际民主潮流影响下土耳其形成一个较强大的民主运动。曼德列斯看准时机,于1945年6月7日联合前总理兼伊兹密尔议员杰拉勒·拜亚尔、伊切勒议员兼省长雷菲克·科拉尔坦、卡尔斯议员兼著名历史学家富阿德·柯普吕吕发表四人声明,声称:“从1925年以来政治自由权利就受到某些压力和限制,建议对党纲和国家法律进行某些修改。”当他们的建议被共和人民党领导集团拒绝以后他们在9月又在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批评政府和人民党奉行“极权主义”路线。曼德列斯揭露:“人民意志的自由表达受到阻碍,议员选举带有指定的性质。”锋芒直指共和人民党领导,不久曼德列斯和柯普吕吕两人被共和人民党除名。12月初杰拉尔·拜亚尔及其同僚一起退出共和人民党,1946年1月7日拜亚尔同曼德列斯等人一起倡议建立民主党,曼德列斯成为该党的中央执行局委员。作为党的发言人,他宣称:“国家渴望自由,当前需要多党制,反对狭隘的党派利益,要求实现美国式的议会民主。”

(三)1947年1月民主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曼德列斯的积极活动下大会通过“自由公约”,宣称:“要为自由而斗争,反对一个民族、一个党和一个领袖的提法。”曼德列斯利用民主问题作文章,鼓动和争取大批支持者。1950年大选中民主党还利用一部分选民的宗教情绪,并靠许诺民主的宣传,取得53.7%的选票和83.7%的议席,从此民主党成为执政党。该党主席拜亚尔当选为共和国的第三任总统,曼德列斯被提名担任政府总理。由于首次实施总统职位和执政党主席职位分离原则的结果,曼德列斯继拜亚尔担任党的主席,从这时起政府总理实际成为国内和党内最有权势的人物。曼德列斯是民主党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推行者,民主党在对内对外政策上和共和人民党并无实质性差别,民主党执政以后它的竞选纲领中的一些民主许诺如捍卫公民权利和自由、给予工人罢工权利等被曼德列斯等人置诸脑后。曼德列斯政府派出讨伐队镇压布尔萨、阿达纳等地农民夺取地主土地、牲口及拒绝纳税的行动,根据法令残酷惩处和平民主运动的参加者。颁布新闻法,对散布“损害国家威信或导致不安定”的新闻的人要处以1-5年的监禁和罚款。党内有不同意见的人士受到排挤打击,1955年民主党9名议员被清除出党,其中包括前中央委员、内务部长卡拉奥斯曼奥卢。不无讽刺意义的是卡拉奥斯曼奥卢在给他三十年代的老搭档曼德列斯的信中写道:“我们民主党人什么也没有改变,我们前任时的极权制度依然存在,我们的新制度不仅不保证个人的权利,而且是某种形式的独裁。民主党在自由的口号下掌握政权,现在却连党内都没有自由。”在对外政策方面曼德列斯积极投靠美国,妄图在中东称霸。他宣传:“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已分成两个相互敌对的阵营,幻想站在这两个阵营之间或同两个阵营都进行合作是不负责任的。”上台伊始他就违背宪法规定,未经议会同意,擅自决定派出一个旅(4500人)参加朝鲜战争。当时美国驻安卡拉大使沃德福特回忆说:“他们(指土耳其总理和外长)一收到消息就把我请去,问我他们应该派出多大规模的一支部队。我还没回答,他们就告诉我决定派一个师去。经过长时间的劝说后他们才同意派小一点的部队——旅,这是当时我们能够装备并立即派出的最大部队。”这充分暴露出曼德列斯追随美国侵略政策,敌视中朝两国人民的立场。土耳其军队刚到朝鲜就受到朝中两国军队的歼灭性打击,曼德列斯仍然不吸取教训,继续向朝鲜战场派出侵略军,甚至在朝鲜停战协定签字以后仍坚持定期轮换部队。

(四)在曼德列斯的积极鼓动下土耳其于1952年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接着他又按照美国的旨意,企图拼凑巴尔干同盟,由于南斯拉夫反对而遭到失败。1955年在美国授意下土耳其同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成立中央条约组织,为美国把北约和东南亚条约组织联成一气,完成对苏联和中国的包围圈效了犬马之劳。同年10月曼德列斯声称:“作为北约的积极成员,我们满怀决心,采取进一步措施扩大巴格达条约,并使之成为一个真正的组织。”1958年7月美国入侵黎巴嫩时曼德列斯政府公然站在美国一边与阿拉伯人民为敌,外长佐尔鲁声称:“土耳其完全支持美军在黎巴嫩登陆,土耳其政府给美国以援助。”1959年秋当美国在远东的侵略活动造成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时曼德列斯政府的外长出来声明:“台湾问题涉及国际安全的基本原则,假如美国被迫在台湾海峡卷入战争,土耳其就给美国以援助。”总之曼德列斯在国际事务中是以美国的世界战略为基调的。1954年1月曼德列斯访美时曾对当时的美国副总统尼克松作过这样的表白:“美国是一个有权进行领导的国家,我们怀着钦佩的心情紧跟美国的每一个步子。土耳其不仅同美国一样看问题,而且毫不犹豫地采取同美国一样的措施。”曼德列斯的亲美政策受到美国的赞许和犒赏,1958年10月美国国防部长尼尔·麦克尔罗伊说:“我们感谢土耳其在北约和自由世界的防务方面经常坚定地支持自己的盟友。”为此美国不断给曼德列斯政府提供援助。到1958年土耳其一共得到32亿美元的援助,其中经济援助不足7亿,仅占21%,其余79%的美援用于军事目的。同期土耳其预算的直接军费开支为75亿多里拉,大约比从美国获得的经济援助多2倍半。曼德列斯执政10年唯一引以自夸的成就是经济建设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曼德列斯上台以后认为土耳其是个农业国,只有农村才能使城市繁荣,应首先发展农村。他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变中世纪式的农业生产方式,提倡使用现代化农机具、增加农业贷款、扩大灌溉面积、使用化肥、改良种子、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在农村地区修筑道路等。这些措施刺激农民采用先进技术,扩大耕地和增加产量。农业在短期内有了较大发展,1950-1960年十年间农业生产平均增长率达到5%,耕地面积从1450万公顷增至2326万公顷,主要作物小麦产量由387万吨增至845万吨,拖拉机拥有量从不足2000台增至4万多台。

(五)工业方面由于积极扶植私人资本,引进外资等措施,也有了较快的发展,10年间工业生产平均增长率为8%,人均收入从1950年的434里拉增至601里拉。从经济发展中获得最大好处的是大资本家和大地主,曼德列斯一上台就提出“在每一个街区都要培植出百万富翁”的口号,私营经济有了很大发展,1950年工业产值中私营经济仅为42%,到1961年已增至51%,难怪曼德列斯执政时代要被誉为“黄金时代”。但是这些“经济成果”的代价都是十分高昂的,它是以牺牲国家的经济独立得来的。曼德列斯执政10年间财政赤字高达21.5亿里拉,为每年预算的15-18%,这造成通货膨胀、税收增加、债台高筑的恶果。到1960年土耳其外债达到120亿里拉,内债达70亿里拉,土耳其的黄金储备中有102吨抵押在国外银行,只有16吨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曼德列斯的内外政策不仅受到反对党的批评指责,而且引起广大人民理所当然的愤怒。1957年大选中民主党只获得48%选票,远远低于1954年大选57%的得票率,这充分表明选民对曼德列斯政权的幻想开始破灭。曼德列斯为了维护民主党的独裁统治而采取高压政策。1957年禁止集会和示威游行,给军警向示威者开枪的权力,进而取缔社会党和民族党、没收共和人民党的财产、封闭受共和人民党控制的“人民之家”,同时与宗教势力进一步加强政治结盟。1959年曼德列斯从伦敦回国途中坐机失事,许多同机者死于非命,曼德列斯本人却幸免于难。这一纯属偶然的事件竟被利用来大肆宣传,把曼德列斯捧为“圣徒”,企图用上帝的圣灵来为曼德列斯政权增添活力。曼德列斯所有这些作法都已无济于事,1960年4月伊斯坦布尔和安卡拉的广大青年学生相继走上街头,举行大规模示威,要求曼德列斯辞职。5月21日安卡拉军校学员也加入反政府示威者的行列,使局势更加白热化。5月27日一些青年军官发动政变,逮捕曼德列斯、拜亚尔等党政要人。1961年3月在马尔马拉海的亚瑟岛上开始对曼德列斯等人进行审讯,经过6个多月的审讯后法庭庄严判处曼德列斯等人极刑,1961年9月17日曼德列斯在伊姆拉勒岛上被绞死。
杰拉勒·拜亚尔
(一)马赫穆特·杰拉勒·拜亚尔(1883年5月16日——1986年8月22日)是土耳其第三任总统(1950~1960),1883年生于盖姆利克,1908年任统一进步协会的布尔萨地区书记、伊兹密尔省书记。1920年当选为奥斯曼帝国土耳其国会议员,不久投身凯末尔·阿塔图尔克领导的革命。土耳其独立战争期间历任安卡拉大国民议会政府经济部长、共和国重建和安置部长等职,1924年奉命创办实业银行,任该行董事长,1932年重任经济部长。1937年接替伊斯麦特·伊诺努任总理,1939年辞职。1945年退出土耳其共和人民党,1946年参加组建民主党,任该党主席。1950年民主党在大选中获胜,拜亚尔当选为总统。1960年军人政变推翻民主党政权,拜亚尔被捕受审,被判处死刑,后改为无期徒刑。1964年因病假释,隐居于伊斯坦布尔。1945年6月12日亚尔、议员阿德南·曼德列斯、科普儒侣教授和科拉尔坦联名向共和人民党党组、随后向大国民议会提出一项议案,要求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精神来修改共和人民党党纲和土耳其法律,以尊重人民的权利与自由,这一议案遭否决后经过公开激烈的斗争后四人宣布退党并辞去议员职务。11月1日在新一届大国民议会开幕式上伊诺努总统宣布改革选举制、废除战时限制公民宪法自由的法律、允许成立反对党以合法地表达不同的意见,翌年1月7日拜亚尔等人领导的民主党正式登记成立,它主张放宽国家社会主义的限制和鼓励私营企业的发展。在当年提前进行的、被指责有恐吓和舞弊行为的大选中仍然获得61席,从此土耳其国家政治中的一党专制就此终结。1950年5月14日土耳其根据新颁布的选举法举行大选,在这次公正、自由的选举中民主党取得压倒性胜利,得票率为53.3%,获408个议席。共和人民党仅获14.2%的选票和69席,国民党1席,无党派人士9席,土耳其的政治权力和平转移到反对党手中。5月22日大国民议会选举杰拉勒·拜亚尔为土耳其共和国第三任总统,阿德南·曼德列斯出任总理,成立由14名部长组成的民主党内阁,民主党人雷菲克·科拉尔为大国民议会议长。1950年代初土耳其全国出现政治“蜜月”时期,1954年的选举做到完全自由和公开计票,大选的结果是民主党仍获得大多数选票,约为56.6%;共和人民党得票有所增加,达到34.8%。民主党上台后土耳其政体变为多党制内阁制,总统只是一国元首,不负行政责任,实权交给总理曼德列斯组织内阁行使,对议会负责。

(二)应该说刚上台的得到人民尤其是农民拥护,美国支持的曼德雷斯政权还算稳健。政府实行宽松的经济政策,鼓励私人资本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在民主党执政的前几年内由于风调雨顺、农业丰收以及外资流入,土耳其经济获得快速的增长。而且有了大笔美援作后盾,政府也对财政赤字的增加不以为意。但是不久曼德雷斯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尽管使出浑身解数,但政府也难以控制通货膨胀、解决物资匮乏的危机等等问题,但是民主党面临的挑战主要还是来自政治上的反对派和城市知识分子。在其统治的10年间民主党利用它在国民议会中的绝对多数地位,逐步转向独裁。它通过颁布法律和法令,压制言论自由,将矛头直接指向大学、新闻出版和反对党。1950年7月民主党绕过议会决定出兵朝鲜,此举引起各方疑虑和共和人民党的严厉批评。作为报复,民主党指控共和人民党在过去执政期间盗窃、挥霍国库巨额资金,宣布没收共和人民党总部及其全国各支部的财产。1953年7月12日以利用宗教活动颠覆国家为名取缔国民党,开创战后土耳其政府取缔反对党的先河。民主党注意到共和人民党的成员及其支持者多为知识分子,常常通过新闻媒体和大学讲坛发表自己的主张,因此操纵议会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止大学教授参政、禁止集会、禁止新闻媒体批评国家政治和财政政策、授权政府将某些公务人员(主要是大学教授、法官)停职、勒令退休;在其它党派出现合作倾向时修改选举法,禁止议员跨党、禁止反对党在大选中组织联合阵线;民主党独霸国家电台,大选期间不准反对党使用,限制议员发表言论。发展到后来,封闭报刊、恣意逮捕监禁记者、官员、军人、反对党领导人,甚至唆使暴徒围攻反对党领袖伊诺努,进而调动军队阻止伊诺努乘坐的竞选列车的通行等等不一而足。1960年4月28日伊斯坦布尔爆发反对曼德雷斯独裁的学生示威,军警向学生开枪,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5月21日土耳其军事学院的学生也加入学生运动,举行反政府的游行示威。在这种情况下,27日曾经在凯末尔指挥下参加过著名的加里波利战役的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杰马勒·古尔塞勒将军发动政变,占领主要政府大楼和电台,以藐视宪法、实行独裁的罪名逮捕总统拜亚尔、总理曼德雷斯及民主党大部分议员和相当一部分官员。发动政变的38名军官组成全国团结委员会,宣布接管政权、解散民主党,古尔塞勒将军出任临时总统、总理兼国防部长。1960年10月在亚斯塔达岛上对592名民主党被告进行审判,461人被判有罪,15人被判处死刑,其中前总统拜亚尔等11人后改判终身监禁,前独裁政府总理曼德列斯等3人被处以绞刑。

(三)全国团结委员会是1960年土耳其军人政变后建立的临时立法机构,民主党执政期间(1950~1960)对内实行独裁统治,镇压民主进步力量。对外追随美国的战争政策,加之经济上的通货膨胀,因而引起人民的不满。军队内部的反对派遂组织全国团结委员会,开展反对民主党政权的秘密活动。1960年 5月27日全国团结委员会发动政变,推翻曼德列斯政府,接管政权。国团结委员会是由38名军官组成的团结委员会,推举原陆军总司令古尔塞勒将军为主席。根据临时宪法时全国团结委员会成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主席负责领导临时政府。临时政府宣布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取消反民主的法律,采取措施改善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结束经济紊乱。对外奉行同所有国家友好的原则,但又表示继续忠实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在讨论政治、社会经济问题时全国团结委员会出现分裂,温和派(将军派)主张立即恢复宪政制度,以图尔凯什上校为首的激进民族主义派则持反对意见。1960年11月13日古尔塞勒将14名激进派成员从全国团结委员会除名,任命他们为驻外使馆参赞。1961年7月全民投票通过新宪法,同年10月25日举行大选,古尔塞勒当选为土耳其共和国第4任总统。全国团结委员会于10月24日宣布自行解散,其全体成员成为参议院的终身议员。杰马勒·古尔塞勒(1895年10月13日-1966年9月14日)是土耳其陆军司令、军人、政治家,土耳其全国团结委员会主席兼政府首脑(1960年5月27日-1961年10月26日),土耳其第四任总统(1961年10月-1966年3月在任)。1895年10月13日杰马勒·古尔塞勒生于埃尔祖鲁姆省,1915年在库莱利高级军事学校毕业后在炮兵服役。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1917年在叙利亚战线服役。1919年返回安纳托利亚,参加民族解放战争,屡立战功,获独立勋章。1929年从参谋学院毕业,历任第六十五师师长、第十二师师长和第十八军团司令。1956年晋升为上将,任埃尔祖鲁姆第三军军长,1958年任陆军司令。1960年5月27日发动军事政变,推翻民主党的阿德南·曼德列斯政权,任全国团结委员会主席、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并兼任全国团结政府首脑。1961年10月26日当选为第四任总统,1966年3月28日古尔塞勒因病辞职,同年9月14日去世。杰夫德特·苏奈(1899年2月10日-1982年5月22日)是土耳其陆军军官、政治领袖和土耳其第五任总统(在1966年3月28日至1973年3月28日之间任职),他于1899年2月10日出生,一些消息人士称他在特拉布宗,而另一些消息人士称他在埃尔祖鲁姆。

(四)他结束在诸如埃尔祖鲁姆、基尔库克、爱迪尔内等城市的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最终毕业于伊斯坦布尔的库勒利军事学院,并成为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军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于1917年在巴勒斯坦前线作战,然后于1918年在埃及作战,在那里他被英军俘虏为战俘。释放后他在独立战争期间加入抵抗力量,并在南部和西部战线服役。土耳其共和国成立后他于1927-1930年间在军事学院完成军事教育,他被任命为土耳其陆军的几个职位,并于1949年成为一星将军,1959年成为四星将军。最后他被任命为陆军参谋长,然后于1960年担任总参谋长,直到1966年退休。1966年他被总统Cemal Gursel任命为参议院议员,当Gursel的总统是由于终止他的坏健康符合条件的宪法,杰夫德特·苏奈当选为第五共和国总统由大国民议会28日1966年三月,他结束7年的任期在1973年成为永久参议员,直到1980年军事政变为止。Cevdet Sunay于1982年5月22日在伊斯坦布尔逝世,葬于伊斯坦布尔,1988年他的坟墓被移交给安卡拉的土耳其国家公墓。法赫里·科鲁蒂尔克(1903年8月15日——1987年10月12日)是土耳其总统(1973-1980),海军上将。1903年8月15日生于伊斯坦布尔苏丹阿赫迈德区,原名哈桑·法赫里。1923年毕业于海军学校,1925年任士官培训学校教官。曾去德国进修,回国后先后在水面舰艇和潜艇部队任职。1933年毕业于军事学院,任总参谋部情报部见习参谋。1933年起先后任驻意大利和德国武官,1935年出席蒙特勒海峡会议,同年世俗化运动时被授予科鲁蒂尔克(意为保卫土耳其)为姓。1938-1941年历任潜艇参谋长、艇长、第一潜艇舰队司令,1942年任驻德国兼瑞典武官,1943年任第二潜艇舰队司令。1944年任海军军事学院院长,1950年晋升海军准将,1953年任潜艇舰队少将司令。1954年任总参谋部情报部部长,1955年任训练舰队司令,1956年任海峡地区中将司令。1957年任海军司令兼黑海盟军司令,1959年晋升海军上将。1960年5月27日阿德南·曼德列斯政权被推翻,他一个月后离开海军,同年出任驻苏联大使。1964年任驻西班牙大使,翌年因健康原因辞职。1968年由总统杰夫德特·苏奈指定为参议员,1973年被国内三方一致推举为土耳其第6任总统,7年任内换了8个总理,和希腊因塞浦路斯争吵不休。1980年4月届满离职任参议员,1987年10月12日因心脏病去世。

凯南·埃夫伦
(一)凯南·埃夫伦(1918年—2015年5月9日)是土耳其第七任总统(1982-1989),1918年生于马尼萨省阿拉谢希尔县,1940年毕业于炮兵学院。1949年毕业于伊斯坦布尔高等军事学院,当过军事学院教官。1958年-1959年曾在驻南朝鲜的土耳其旅中任作战、训练处长和参谋长,1964年晋升为准将,任28训练师师长。1967年晋升少将,任88师师长。1968年任驻科尼亚第二军团参谋长,1970年晋升中将,任特拉布宗第11军军长。1972年任陆军监察委员会主席,1973年任陆军参谋长,1974年晋升上将。1975年任第二总参谋长,1976年任伊兹密尔第四军团(爱琴海军团)司令,1977年8月任陆军司令兼加强陆军基金会主席,1978年3月任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1980年9月12日埃夫伦以科尼亚省出现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大游行和社会秩序混乱为由发动武装政变,逮捕主要政党头目、禁止政党活动,宣布解散议会和内阁,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接管国家权力。埃夫伦将军自任国家元首,建立军政府。1982年11月7日军政府草拟的新宪法在全民公决中获得通过,埃夫伦正式就任总统,主张坚持凯末尔的世俗建国原则,反对煽动伊斯兰教干政 ,加强国家至上和法律权威,鼓励发展私人企业。主张加强同美国和欧共体的关系,忠于北约组织,发展同第三世界特别是中东国家的关系,1990年任满去职。埃夫伦是土耳其政坛上赫赫有名的传奇人物,他经历土耳其共和国历史上最动荡的政治局面。在1980年4月的土耳其总统选举期间由于各政党彼此倾轧、相互拆台导致选举历经百余轮投票仍无果而终,与此同时土耳其的经济形势也每况愈下,通货膨胀和失业率不断冲高。此外恐怖暗杀活动日益猖獗,社会治安状况到了极为危险的境地,当时的土耳其政府已无力控制局面。同年9月12日时任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的埃夫伦发动武装政变,逮捕主要政党头目,宣布解散议会和内阁,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以接管国家权力。埃夫伦将军自任国家元首,建立军政府。1982年11月经公民投票后土耳其通过新宪法,随后埃夫伦将军根据新宪法直接成为共和国第七任总统。1983年上半年埃夫伦又主持颁布新的《政党法》和《选举法》,使得土耳其重新回到政党政治的轨道上来。

(二)2009年8月3日晚7时埃夫伦在土耳其西部穆拉省的家中突然感到不适,随后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救治。据当地医院表示埃夫伦极有可能是因肠道出血导致心率衰竭,为此医院方面对埃夫伦进行紧急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出血部位。之后埃夫伦被连夜送往首都安卡拉的一所军事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经过该军事医院五天的抢救后埃夫伦的健康状况已有很大好转,他的心率、血压以及各项血液指标正趋于正常,还在旁人帮助下进行短时间直立行走。据该军事医院方面透露称预计埃夫伦几天后可以从重症监护室转入一般病房,在埃夫伦住院治疗期间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巴什布等土军方高级官员纷纷前往医院探望。埃夫伦特别重视与中国发展友好关系,在数次访华中他也与热情友好的中国人民结下深深的友谊。在正式出任土耳其共和国总统后他选择出访的第一个国家就是中国,在访华期间他与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进行广泛深入的交谈。他表示:“土耳其人民对中国人民有着非常友好的感情,本人也对中国日益稳定和繁荣而感到高兴。”土中两国之间有着悠久的历史联系,建交以来关系发展良好,双边关系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除了对中国人民有着友好情感以外埃夫伦还十分喜欢吃中国菜,尤其推崇北京烤鸭。在1982年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他在北京品尝到烤鸭等中国名菜,称赞之词溢于言表。1984年3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回访土耳其,埃夫伦念念不忘地向客人谈起当年在北京品尝烤鸭的情景,李先念当即表示愿赠送一些北京种鸭。不久10只北京种鸭搭乘中国民航班机在土耳其西部旅游圣地安塔利亚的水产研究所安家落户,后来埃夫伦在百忙中还关心和推介北京鸭。他曾亲自邀请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的厨师到土耳其总统府表演烤鸭技艺,并以烤鸭款待各国政要,一时传为佳话。图尔古特·厄扎尔(1927年10月13日——1993年4月17日)是土耳其政治家,曾任土耳其总理(1983-1989)和第八任总统(1989-1993),曾于1985年访问中国。厄扎尔1927年10月13日在生于马拉亚省,1950年毕业于伊斯坦布尔技术大学,曾经在美国攻读电机工程。曾任安卡拉中东技术大学讲师、总理府技术顾问等职。1967年2 月任国家计划组织顾问、欧共体协调局委员和地区合作发展组织主席。1971~1973年以经济学家身分任世界银行特别项目顾问。1979年12月任总理狄米瑞尔的经济顾问和国家计划组织副主席。1980年军事政变后被政变领袖任命为内阁成员,9月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负责经济事务。1982年7月辞去副总理职务 。

(三)1983年5月组建祖国党,并任主席。同年12月任政府总理。1987年11月祖国党在大选中获胜,连任总理职务。1989年11月当选为土耳其第八任总统,这一职位传统上被认为是超出党派关系的,他随即开始扩大总统的作用。领导土耳其参加海湾战争。厄扎尔最大的政绩是民营化大量土耳其的国营企业,并在民营化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新的中产阶级,这些中产阶级多半是安纳托利亚半岛上的传统伊斯兰教徒,因此也有人批评他劫掠传统以伊斯坦布尔为根据地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安纳托利亚半岛培养他的支持者。苏联解体后,厄扎尔试图加强土耳其跟中亚突厥语系国家的联系,并朝建立一个类似欧盟的突厥共同体的目标规划。他在1993年总统任内死于心脏病。有人怀疑他是被暗杀。2012年6月,土耳其公布最新报告说,前总统图尔古特·厄扎尔1993年病逝一事“可疑”,应当启动调查。报告由土耳其国家审计委员会撰写,13日公布。报告说,一些土耳其议员和厄扎尔的家人先前质疑,厄扎尔并非死于心力衰竭,可能遭人下毒杀害。针对这一说法,委员会展开调查,但未能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为此,报告建议,可采用验尸或采集头发样本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取证。土耳其国家审计委员会由现任总统阿卜杜拉·居尔直接主管。厄扎尔1989年至1993年担任土耳其总统,被外界评价为土耳其自由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先行者。他1987年接受心脏搭桥手术,1993年4月因抢救无效去世,终年65岁。按医生当时说法,厄扎尔死于心力衰竭。苏莱曼·德米雷尔是土耳其政治家和土木工程师,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曾7次担任土耳其总理、1979年11月第六次出任总理,1980年9月被军方发动的政变推翻下台,1993年至2000年任土耳其第九任总统。1949年毕业于伊斯坦布尔技术大学土木工程系,曾留学美国。1955年至1960年任国家水利总局局长,1962年加入正义党,1964年当选为该党主席。1965年任副总理,1965年10月出任政府总理,并先后七次担任此职。1987年当选为正确道路党主席,1991年11月被授命组阁,担任正确道路党和社民党联合政府总理。1993年5月16日当选为土耳其第九任总统,2000年卸任。2015年6月17日苏莱曼·德米雷尔因心脏衰竭、呼吸道感染问题医治无效,于当日凌晨2点零5分在土耳其安卡拉的一家医院去世,享年90岁。德米雷尔崇尚西方民主议会制度,推崇西方民主价值观,1995年作为总统访华。
土耳其军事政变
(一)1960年至2016年间土耳其军队发动5次军事政变,平均每十年一次。1960年4月27日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杰马勒·古尔塞勒将军发动政变,推翻时任曼德列斯政权,并出任临时总统、总理兼国防部长,1961年10月大选后军人政权还政于民。1971年3月12日因不满土耳其各种激进组织出现,土耳其军方向苏奈总统和国民议会提交一份备忘录,要求建立“一个强大的可信赖的政府”。当天1965年开始执政的德米雷尔正义党政府被迫辞职,史称“备忘录政变”。1980年4月土耳其选举期间由于左右势力势均力敌,选举旷日持久,经济形势每况愈下。同年9月12日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科南·埃夫伦发动武装政变,宣布解散议会和内阁,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接管国家权力。埃夫伦将军自任国家元首,建立军政府,后来的1997年6月18日在军方的强大压力下宗教色彩浓厚的总理埃尔巴坎辞去职务,2016年7月16日土耳其爆发第五次军事政变。土耳其军队的前身是土耳其国民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抗击外国武装入侵、争取民族解放而逐渐发展起来,在反对外来侵略、推翻封建统治、建立世俗共和国的斗争中立下不可磨灭的功勋,享有崇高的威信。根据土耳其宪法时军队是一支超党派的力量,军人不得参加选举,不得参加任何政党,在军队内也不准有任何党派活动。在土耳其共和国80多年的历史中除20世纪50年代民主党执政期间军队受到严重挑战,被削弱社会地位之外,土耳其军队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一直享有极高地位,成为一支不受文官政府领导的自治组织和影响国家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长期以来在土耳其的政治文化及普通民众心目中军队一直被视为争取实现民族最高理想的领袖、世俗共和政权的保卫者、土耳其社会的健康集体、国家的精华,尽管如此,但土耳其军队却一再发动军事政变,实际上土耳其军人干政已经成了土耳其政坛的一大特色。1961年的《土耳其军队内部服务法》和1982年的宪法赋予军队拱卫凯末尔遗产的重任,任何背离凯末尔改革的政府,军队都有权力“拨乱反正”。宪法要求内阁优先考虑国家安全委员会认为攸关国家存亡的决定,该委员会由总参谋长和总统领导,还有内阁成员,但宪法明确规定至少一半成员必须是军官。这就给军队巨大的权力,在制定国家目标和计划时土耳其总参谋部的军人比政治领导人更有影响力,事实也是如此。在1960年至1997年间军方已经四次荡涤政坛,平均每十年一次,三次推翻时任总理,一次驱逐刚上台一年的伊斯兰福利党。

(二)四次政变:第一次政变:1950年至1960年曼德列斯担任土耳其总理,尽管他深受穷人欢迎、采取更自由的经济政策,但因为大兴伊斯兰教、违背凯末尔改革的世俗主义、镇压异见、钳制媒体而遭到知识分子和学生的反对。1960年4月27日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杰马勒·古尔塞勒将军发动政变,推翻时任曼德雷斯政权,并出任临时总统、总理兼国防部长。军方以违反宪法、盗用国家资产等罪名逮捕曼德列斯,判了他死刑,1961年10月大选后军人政权还政于民。第二次政变:1971年3月12日因不满土耳其各种激进组织出现,土耳其军方向苏奈总统和国民议会提交一份备忘录,要求建立“一个强大的可信赖的政府”。当天1965年开始执政的德米雷尔正义党政府被迫辞职,史称“备忘录政变”。第三次政变:1980年4月土耳其选举期间由于左右势力势均力敌,选举旷日持久,经济形势每况愈下。同年9月12日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科南·埃夫伦发动武装政变,宣布解散议会和内阁,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接管国家权力。埃夫伦将军自任国家元首,建立军政府。第四次政变:1997年2月面对国内部分政治势力的宗教狂热,土耳其军方出动20辆坦克、15辆装甲车,在事先聚集的大量电视、摄影记者面前展示军队捍卫政教分离原则的决心。在军方的强大压力下宗教色彩浓厚的总理埃尔巴坎最后不得不在当年6月18日辞去职务,1998年1月当时的执政党繁荣党被土耳其宪法法院取缔。政变影响:土耳其军队的周期性干政主要是国内政治与经济不断恶化导致社会秩序动荡失控的结果,虽然其初衷良好,但却导致土耳其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频繁中断,并使军队凌驾于一切政党之上,违背军队不干政的原则,破坏民主政治的平衡机制。压制军队:2011年7月29日晚土耳其总参谋长厄舍克·科沙内尔携海陆空三军统帅突然集体向总理府提交辞呈,这一消息如同晴空霹雳惊动整个土耳其,科沙内尔在致其下属的告别信中说:“已有包括多名将军在内的250名军官锒铛入狱,逮捕他们的行为既不符合法制惯例,也有违正义,更违背良心。在不能保证我部属权利的处境下,我将不能继续担任总参谋长一职。”但人们免不了要对此打一个问号:这到底是为什么?这场突如其来的辞职风波是土耳其军方与政府之间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数年来土检察机关先后对众多现役和退役军官发起调查,怀疑他们密谋推翻政府,其中不乏将军和上校级军官。

(三)就在7月29日科沙内尔等人辞职前数小时内土耳其检察机关还刚刚下令逮捕大约20名高级军官,理由是他们涉嫌通过互联网发起反政府活动。检察机关的这一举动彻底激化军政矛盾,军方首脑无力改变困局,选择通过辞职来表达不满。科沙内尔在告别信中说:“长时间的调查和监禁给人一种印象:土耳其军队是个犯罪组织。而政府并没有尽力阻止这种情况。”事实上军方与现任政府之间隔阂已久,自1997年就结下梁子。1997年6月18日在军方的强大压力下宗教色彩浓厚的总理埃尔巴坎辞去职务,4年以后原执政党繁荣党的温和派组成新政党——正义与发展党,并在2002年的大选中获胜执政,正发党的核心人物埃尔多安当选总理后一直试图利用民众和欧盟的高支持率来削弱军队对土耳其政治的影响力。2003年开始正义与发展党(正发党)执政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通过修改宪法和法律来降低军队在土耳其的政治地位和权力,军队很快察觉到政府的打算,并立即做出回应。政治上军队指责政府妄图通过修宪来推行伊斯兰教法,具体行动上军队以土耳其警察同情伊斯兰恐怖分子为名向政府施压,要求政府清查警察队伍,可以说正发党上台之初军队在与政府的较量中略占上风。但是随着正发党在政治舞台上渐渐站稳脚跟,土耳其经济在政府的领导下节节攀升,外交策略上的“零问题”政策也使土耳其与邻国的关系稳定安宁,总理埃尔多安还被誉为阿拉伯国家最受欢迎的领导人。土耳其政府可谓风光无限,政府已经有足够的力量与军队抗衡。2007年正发党的另一核心人物居尔在总统选举中领先,但却未达到议会2/3的票选,军队立即要求居尔退出总统选举。不过很快,正发党取得其他党派的支持,居尔在军队的压力下仍然当选为土耳其总统。军队干预总统选举失败标志着土耳其政府和正发党的实力已经战胜军方,军方再也不复二十世纪左右政府、发动政变的能力,至此以后军方开始向政府妥协。2010年2月下旬土耳其政府指挥下的反恐警察在首都安卡拉、最大城市伊斯坦布尔和西部城市伊兹米尔等8座城市同时行动,拘留大批高级军官。

(四)土耳其自由派报纸《派别报》当年1月曾援引得到的文件披露,一些军官2003年策划代号为“大锤”的行动,企图炸毁位于伊斯坦布尔的清真寺和博物馆,引发政局混乱,借机夺取政权。但土耳其军方则称:这些文件来自军事训练研讨会,军方从未考虑实施“大锤”计划,而且这一计划并非政变阴谋。军方虽然对这一指控予以否认,但是同意通过法律处理被捕军官。军队力量进一步被削弱,土耳其军方高层陷入困境。现年66岁的厄舍克·科沙内尔在2010年8月被任命为土耳其总参谋长,距其任期结束还有两年。2001年7月29日晚科沙内尔等人提交辞呈后土耳其总统居尔表示曾挽留科沙内尔,但他表示尊重科沙内尔的选择。收到辞呈后土耳其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并火速任命宪兵司令内杰代特·厄泽尔为新的陆军司令,随后又任命为代理总参谋长。8月初军方将举行一次事关未来军方人事架构的会议,近些天来科沙内尔频繁与总统居尔以及总理埃尔多安会面,试图说服他们同意提拔一些正在接受调查的官员,但政府方面毫不松口,坚持认为这些将领应该退休。居尔在7月30日对媒体说:“对高级军官的调查完全是由独立司法机构进行的,政府并未参与其中。”不过他同时表示:“4人离去后土耳其军队将能够建立一个全新的指挥架构。”如今正发党在政治和经济上的表现举世瞩目,获得众多土耳其百姓的支持,军队难以撼动一个强大且得民心的政府。在与现任政府的博弈中败下阵来,土耳其军队似乎面临着退出政治舞台的命运。2016年7月15日晚土耳其总理耶尔德勒姆说:“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部部分军官当天企图发动军事政变。”据土耳其NTV电视台报道称耶尔德勒姆表示:“土耳其政府不会让这一小撮势力得逞,将继续维护土耳其的民主体制。”此后有目击者称: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部曾传出枪声。土耳其媒体报道说:大量救护车在位于首都安卡拉市中心的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大院附近,安卡拉市所有警察已上岗执勤,战机和直升机在空中警戒。针对此次政变时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表示:“我仍然是土耳其总统和军队总司令。”他呼吁国民走上广场和机场抵制政变,正在土耳其西南部度假的他赶回伊斯坦布尔发表演讲,称发动政变者将付出惨重代价,不久他宣布这场未遂军事政变已结束。

(五)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在2007年28日下午3点举行三轮总统选举,在本轮选举中一直饱受争议、来自执政党正义发展党(正发党)的总统候选人居尔获得339票,终于如愿以偿当选土耳其共和国历史上第11届总统。此前一直担任土副总理兼外长的居尔在3个小时后出席在议会举行的就职仪式,宣誓将忠诚维护世俗制度,并于稍后前往总统府与前任总统塞泽尔进行权力交接,就此居尔正式入主总统府。从理论上讲居尔就任总统后将放弃正义党成员身份,以维护作为总统的中立性,但从实际上讲这进一步巩固正发党在土耳其国内的地位,意味着该党今后一系列内政外交政策将能够得到更加顺利的贯彻实施。然而这一切来之不易,居尔的总统之路充满坎坷。28日举行的选举是居尔第二次以总统候选人身份参加,上一次的总统选举着实让居尔辛酸一把。土耳其第十届总统塞泽尔的任期到今年5月16日届满,4月26日土议会举行首轮总统选举投票,由于共和人民党等主要反对党联合抵制,当天只有361名议员参加投票,直接导致正发党候选人居尔不能获得法定的超过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被共和人民党诉至宪法法院,并于5月1日宣判投票无数。在此情况下总理埃尔多安则推动议会批准最高选举委员会有关提前举行议会选举的建议,将原定于今年11月4日举行的议会选举提前到上月22日。根据1982年11月通过的宪法,总统由议会投票选举产生,在第一和第二轮投票中候选人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选票(即367票)才能当选。如果前两轮无果,候选人在第三或第四轮中只要得票过半数即可当选。但5月6日举行的第二轮总统选举再次遭到反对党的抵制,当天只有358名议员出席,仍未达到三分之二多数,投票未能进行,会后居尔退出选举。此后的5月11日受正发党控制的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由议会选举改为选民直选,任期由7年缩短为5年,可以连任一届。有关这项修正案于7月31日获得最高选举委员会的通过,后者宣布于10月21日就宪法修正案举行全民公决。其后正发党在7月22日举行的议会选举中获胜,并凭借46.5%的得票率蠃得议会550个议席中的341席,这使得正发党一党执政的局面将得以延续。8月9日正发党议员托普坦当选大国民议会议长,本月土耳其议会再次举行总统选举,一些反对党参加。再次以正发党侯选人身份参加选举的居尔在20和24日的第一和第二轮选举中分别获得341和337票,依然没有获得三分之二多数。按照程序时选举于28日进入第三轮,而居尔凭借正发党在议会中的绝对优势终于当选总统,可见居尔的当选总统实属不易。当然居尔的当选体现正发党几年来的政绩,土耳其反对党的妥协也起到重要作用。

(六)埃尔多安自2003年出任总理以来致力于发展土耳其经济,取得显著成效。 2003年以来土耳其经济以年均7%的速度增长,2002年以来土耳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翻番,从2500美元增长到5500美元。此外土耳其吸引大量外国直接投资,2006年达到202亿美元,远远超过10年前的8亿美元,2007年第一季度进入土耳其市场的外国直接投资已经达到91.77亿美元。根据埃尔多安政府的规划,在2013年之前土耳其经济将以年均7.3%的速度增长,每年吸引200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旅游收入达到400亿美元,更为重要的是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埃尔多安政府还努力推动土耳其加入欧盟进程。2005年10月欧盟同意正式开启土耳其加入欧盟的谈判,对此居尔功不可没。当然对埃尔多安支持最多的是来自底层的普通百姓,同样来自贫民社区的埃尔多安在当选总理后成功打造自己亲民总理形象,走访普通社区、节假日给孩子们分发礼金和礼物、给贫民送煤炭等举动笼络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共和人民党是由土耳其共和国缔造者凯末尔(死后被尊称为阿塔吐尔克,意为“国父”)于1923年创立的,它推崇社会民主和民族主义,坚持政教分离的世俗制度,埃尔多安和居尔则曾于20个世纪90年代参加具有浓厚伊斯兰宗教色彩、甚至带有原教旨主义倾向的繁荣党,埃尔多安本人还曾因反世俗罪坐牢,后于2001年创立正义发展党,因此共和人民党对正发党破坏世俗制的怀疑是根深蒂固的。这种怀疑导致共和人民党在上半年总统选举中的抵制行为,直到7月22日举行的议会选举中正发党获得341席,使得该党能够继续一党执政。埃尔多安在获胜后也表示:他将在总统选举中寻求和解,并商定出一位能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候选人。当天居尔同议会内部分党派领袖进行会谈以寻求支持,但第一大反对党共和人民党主席巴伊卡尔拒绝同居尔会谈。居尔在随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作出安抚反对派的表态,他表示:“一旦当选总统,将以宪法为指南,坚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完整,维护世俗制。”也许是出于对总统选举风波对政坛稳定或者出于对现实的考虑,反对党在上周的两轮选举中没有进行抵制,居尔即使不能在本月选举中胜出,议会不能在成立后2个月内选出总统而遭解散,然后重新举行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实际上无非是再走一遍程序,这个总统位置似乎是属于正发党的。而且如果等到11月全民公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决定民选总统的时候埃尔多安也可能会参选,这是反对党更不愿看到的。

(七)与其让一个“强硬、宗教色彩浓”的人当总统,还不如退而让一个稍显温和的人来当。此外第二大反对党民族主义党在第一轮投票前曾表示将参加表决,以保证与会议员达到法定人数。民族主义党等反对党议员的出席投票,事实上为正发党创造赢得总统选举的机会。居尔的当选反映土耳其政治格局出现的一种变化,过去土耳其国家由传统的精英阶层统治,财富也主要由他们来分享。但现在正发党所代表的占土耳其人口大部分的中低收入阶层开始发挥影响,传统的政治格局有所变化,这种变化势必引起两种力量在某种程度上的冲突,这种冲突在今年4月举行的总统选举前后已经出现。围绕总统选举,土首都安卡拉和伊斯坦布尔等大城市至少发生4起大规模民众游行,其中南部伊兹密尔的游行有100万人参加,这些游行的口号都是抗议改变政教分离的世俗制度的任何企图。正发党在执政后对两股势力的反应必须重视,首先是反对党的反应。最大的反对党共和人民党副主席厄兹于雷克在本月举行的总统选举前曾发表讲话,批评总理埃尔多安没有遵守上月作出的寻求和解的承诺,单方面提出总统候选人,他表示:“如果居尔当选总统,共和人民党将不参加共和国招待会和外访。”民族行动党议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希望居尔以土总统的身份要求自己,保持中立,维护国家的政治体制,延续凯末尔思想。另一个不可预料的因素就是土军方的反应,历史上土耳其军方曾在1960年、1971年、1980年发动过三次军事政变,并于1997年迫使埃尔巴坎政府辞职。在总统选举问题上军方在今年早些时候曾警告说:如果伊斯兰温和派的正发党候选人居尔当选总统,土耳其国的世俗传统可能会受到损害。土耳其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比于克阿纳特日前发表措辞强硬的讲话,他说:“土耳其国内一些分裂分子不能容纳国家的团结氛围,一些敌对势力正试图有计划地‘腐蚀’世俗体制,土耳其军队绝对不会被背叛行为所打倒。”他呼吁军队不要忘记阿塔吐尔克的教诲:“创建共和国的人,也要维护它。”但军队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还有待时间的证明。居尔当选总统后欧盟和美国等先后表示祝贺,称居尔当选土总统是“民主的胜利”。正发党包揽国家一切大权,它的政策走向如果稍有偏差就会被扣上“偏离世俗制”的帽子而被拒绝于欧盟这个“基督教文明体”外,因此居尔如何保持中立、维持现有政治体制、平衡各派政治力量、发展民主、与欧盟接轨等将是他面对的一些难题。
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限制进口的措施, 中国的国际贸易问题专家对此的定义是:“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分系统。”定义:所谓绿色壁垒(简称GBs)也称为环境贸易壁垒(简称ETBs),是指为保护生态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绿色壁垒通常是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设置的各种保护措施、法规和标准等,也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它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以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蓄意制定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的进口,从而达到贸易保护目的而设置的贸易壁垒。环境贸易壁垒:环境贸易壁垒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贸易壁垒方面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以保护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制定一系列苛刻的标准,限制国外产品和服务的进口,被称作环境贸易壁垒。技术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来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均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达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很难达到。多边协议:国际上已签订的多边环境协议有150多个,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受控物质大部分是基础化工原料,如制冷剂、烷烯炔化工产品,用途广泛,因此影响面非常大。随着多边环境协议执行力度的增强,其对贸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如加拿大叫“环境选择”、日本有“生态标志”。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回收、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管理体系:IS0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汲取发达国家多年环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得到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界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

(二)现在国际上采购商在要求有IS09000质量证书的同时还要看有无IS014000环保证书,对于产品质量不相上下的企业通常是优先挑选那些两证齐全者,因为这表明产品符合国际环保要求,有利于达成国际贸易订单。不言而喻,没有通过IS0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对此发达国家以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为理由,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反补贴起诉,这种“绿色补贴”壁垒有日益增加之势。解释:绿色贸易壁垒属于技术壁垒的一项,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从其本意上说它是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其相应的行政措施,以避免这些贸易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其实际应用上说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以保护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借口,设置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的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以技术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卫生检疫标准等途径强制规定实施,涵盖产品研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信息介绍:在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曾经是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曾依靠关税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但是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与贸易的冲突也越来越激烈,从而使贸易保护主义从传统的关税壁垒逐渐转向非关税壁垒,而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就应运而生,并成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限制发展中国家进出口贸易的一种工具。绿色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简称,也叫环境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的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如美国拒绝进口委内瑞拉的汽油,因为含铅(Pb)量超过本国规定;欧盟禁止进口加拿大的皮革制品,因为加拿大猎人使用的捕猎器捕获大量的野生动物;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洲国家严禁进口含氟利昂冰箱,导致中国的冰箱出口由此下降59%等事例,这些都是由于绿色壁垒而产生的一系列事件。

(三)兴起原因:世界环境的恶化引起人类价值观念的变化:随着工业化的加速,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变得日益突出,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的思维方式、消费行为和价值观念都发生变化,注重生活质量、营造绿色文明的新的价值观念超越狭隘的人类中心论。对不污染环境、人体健康无害的绿色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达国家消费者绿色价值观的形成、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偏好也为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提供条件和机遇。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各国为使本国的“幼稚”产业得到发展,“夕阳”产业减缓衰退,使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获取超额利润,都没有放弃过贸易保护。但是随着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随着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受到更多的限制,传统的贸易壁垒的运用空间也越来越小。在此种情况下发达国家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开始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应运而生,成为在各国发展最快的一种贸易壁垒。各种绿色组织的存在及其政治影响:早在70年代美国成立两个青少年环保组织,发起保护地球生态平衡的“地球日”活动,此后各国绿色组织纷纷成立。这些绿色组织及绿色政党的不断涌现,逐渐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他们的言论和行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政策和有关政党及其领导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生涯。因此许多政党开始把环境保护政策纳入自己的政策体系,使环境问题政治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经济和贸易领域。同时发达国家的政府也受到国内有关产品生产商的压力,一同促进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各国环境标准的差异:由于各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进行环境保护的能力和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种环境问题在不同的国家的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由此决定不同国家的环境标准参差不齐,难以协调。环境标准的不同导致企业环保费用内在化的成本不同,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到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因此环境标准问题就成为各国广泛关注的一个国际性问题。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后社会生产力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虽然发达国家环境标准的规定和实施非常严格,但对其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却微乎其微,而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却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提供借口,从而达到贸易保护的作用。

(四)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和协定不完善,缺乏约束力:贸易和环境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且十分敏感的问题,长期以来各国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以求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方面取得有利的地位。因此虽经过许多探讨和谈判,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由此产生的有关贸易规则含义较宽、含糊,甚至处于两可之间。并且这些规定的弹性较大,其中一些重要的术语的含义非常不明确,例如“武断”、“不合理”、“变相限制”、“所必须的措施”等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为各缔约方以环境保护为名、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提供合法的借口。分析中国:外部原因:①南北客观存在的差距: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本身在经济发展层次、技术能力支持、居民环保意识等各个方面确实存在较大的差距。②中国贸易“树大招风”,尤其在全球经济危机当下不免成为主要目标: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中国制造”的产品行销全球。中国的贸易规模大、总量大,并且在与很多发达国家的贸易中顺差居多,“树大招风”的效应可以想见。实证中可知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劳动成本较低,本身也容易遭到排挤。③存在有意的有针对性的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的行为有时往往严重脱离环境的意图,设计一些有针对性的绿色壁垒,这些壁垒有显著的歧视性、排他性。例如金融危机以后的2010年发达国家大肆宣传中国“毒建材”问题,有意恶化中国建材产品的质量口碑,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也是恶意行为。内部原因:①中国企业不懂规则:在遭遇绿色壁垒的时候很多时候是由于中国的企业和相关机构不懂国际上的贸易规则,不仅不能很好的规避,在收到相关贸易摩擦投诉的时候不知如何应对辩护。②中国相关环保标准及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达不到发达国家要求水平: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制造”有很大的价格优势,但是在质量方面确实有很多不足。中国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对环保往往不够重视,例如很多儿童玩具确实存在铅含量超标等问题。③生产商对产品认识的欠缺:在中国即使国内一流的企业,大多只知道如何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品质、提升产量,但很少有能做到真正清楚自己产品成分的。自己产品里面含有哪些具体化学物质都一无所知,又何谈掌握其是否超标,但是在发达国家中他们拥有一整套成熟的物料管理系统和供应链信息传递系统。基本特征:名义上的合理性: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保护世界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行贸易限制和制裁措施之实。现代社会人们对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会很自然地关注环境问题,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和健康带来危害的商品和服务表现出高度敏感性。绿色贸易壁垒正是抓住这一共同心理,使贸易保护在名义上和提法上有了合理性的巧妙性。

(五)形式的合法性:绿色贸易壁垒虽然属于非关税壁垒的范畴,但其不同之处在于绝大部分的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的,而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则是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作为依据和基础。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通过有关国际组织及国际会议先后制定许多多边国际环保协议、规则,它们在形成国际环保习惯法以及在对国际贸易造成冲击和影响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有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条约,目前世界上最重要、最有权威、最有普遍性的国际多边贸易条约是GATT和WTO两个文件:GATT第20条授予各国“环保例外权”;WTO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前言中也规定:“不能阻止任何成员方按其认为合适的水平采取诸如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以及保护环境所必须的措施。”由此可见发达国家采取的严格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从法律的角度看一般是无可非议的。保护内容广泛性:绿色壁垒保护的内容十分广泛,它不仅涉及到与资源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有关的许多商品在生产和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那些需达到一定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工业制成品亦产生巨大压力,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挑战性。同时由于绿色贸易壁垒保护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也很容易被某些发达国家用来对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随心所欲地加以刁难和抵制。保护方式隐蔽性: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如进口数量与配额等相比时绿色保护壁垒具有更多的隐蔽性,首先它不像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措施那样明显地带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视性,不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其次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各种检验标准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烦琐复杂,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例如1995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展实施“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许多国家利用此标准限制和拒绝产品进口。较强的技术性: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技术要求相对性:在发达国家之间环保技术水平比较接近,它们之间的贸易因环保问题导致的纠纷较少,而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较高的环境标准和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往往是一道道难以逾越的绿色壁垒。形式制度:在新的一轮贸易保护主义运动里发达国家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先后出台各种环保法规标准、绿色标志等创新制度安排,以期达到抑制负外部性的输入与保护国内经济的目的。环境附加税:环境附加税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的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

(六)在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里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一定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以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于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绿色环境:绿色环境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图形标签,印制或粘贴在合格的商品及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少,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和利用。取得环境标志意味着取得进入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但由于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标准严格,增加外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成为其他国家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环境壁垒。自德国于1978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极为迅速,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产品加工:产品的标准是指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程度标准下作出的强制性规范,发达国家往往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保技术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生产及其技术水平制定的。但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9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包装和标签: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发达国家制定各种法规,以规范包装材料市场,如德国于1992年公布《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美国也规定废弃物处理的各项程序。这些“绿色包装”法规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同时大大增加出口商的成本,也为这些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借口。检疫制度: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满足对此商品健康、安全等隐性需求,各国海关、商检机构都制定不同的卫生检疫制度,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进行检测和鉴定。发达国家往往把海关的卫生检疫制度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他们对食品、药品的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如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细菌含量等指标的要求极为苛刻。

(七)绿色补贴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各国政府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成本上升。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政府有时不得不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按世贸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与反补贴规则,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范围,因而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发展现状:绿色壁垒被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绿色壁垒在近十年的时间里被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成为继反倾销措施以后的又一重要的贸易措施。在全球4917种产品中受绿色壁垒影响的3746种产品的贸易额达47320亿美元,占1999年世界进口额的88%,其中直接受影响的达6790亿美元,占13%。全球共计有137个进口国采用绿色壁垒措施,据欧盟环保机构的一项调查显示:仅1998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300亿美元,其中90%来自于发展中国家,涉及纺织、成衣、化妆品、日用品、玩具、家具和家用电器等几千种商品。绿色壁垒措施使用领域越来越广泛:绿色壁垒措施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一方面绿色壁垒本身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断调整和补充,出现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绿色贸易措施,涉及包括环境保护、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动植物安全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绿色壁垒所管辖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广泛,它不仅对产品本身提出绿色环保要求,还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料投入、生产方式、包装材料、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甚至工厂的厂房、后勤设施、操作人员医疗卫生条件等整个周期的各个环节提出绿色环保的要求,这些绿色保护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挑战性。绿色壁垒措施具有动态性:绿色壁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停的在变化着。随着进口国家的技术进步、居民对于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标准不断向越来越高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出口商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革,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另外绿色壁垒的动态性还表现在绿色壁垒的实施往往会产生连动反应,一国实施立即会引起其他国家的纷纷效仿,由一个国家快速扩散到多个国家,从而给出口国造成重大的打击。对中国的影响:对中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的影响:1995年中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市场是中国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盟、中国台湾、韩国等,对他们的出口份额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5,这表明中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都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环保行动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从环保立法进入环保执法阶段。

(八)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极力要求将贸易与环境两者挂钩,并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将使得中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面临缩小的可能。对中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快机电产品出口是今后中国扩大对外贸易、跻身世界贸易强国之列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依托。但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发达国家制定的产品进口标准,例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为中国机电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增加难度。另外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签署的文件不仅包含工业品贸易,而且还包括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问题。如果发达国家在新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肆意推进环境壁垒,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而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对于实现中国加快出口的战略目标将产生影响,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势必减缓。对出口产品成本和企业效益的影响:环境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订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也将作大幅度调整。因此出口产品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的增多,将使中国出口产品日益上涨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作为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将因此受到影响。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它们的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于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应对措施:采取各种措施应对绿色壁垒: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的前提下,尽可能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不利影响,而不是支持各国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如果各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协议,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应该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而不会愈演愈烈。但事实上绿色贸易壁垒不仅没有被消除,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其原因与上述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上述两个协议的约束力有很大关系。

(九)从上述两项协议的执行情况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并没有像他们承诺的那样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反而凭借其优势地位,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技术标准,采用高灵敏度的检验检疫技术,给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设置很大障碍。这些限制进口的措施究竟有多少属于正当的贸易壁垒,有多少属于不正当的贸易壁垒,还很难做出定论,这也使发展中国家难以通过WTO的贸易争端处理规则和程序来解决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应该看到虽然绿色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对绿色贸易壁垒绝不能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而应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更多地看到绿色贸易壁垒的积极意义。首先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上的一股强大的潮流,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措施必然会反映到对外贸易上来,当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进口的产品不设防。从保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出发,对进口产品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是每个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贯彻环境保护原则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从这一点来说需要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其次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反映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因此要消除进口国对中国产品的歧视和限制,关键还是要以积极的态度顺应全球日益高涨的环境保护要求,努力向国际标准靠拢,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的愈演愈烈也是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真实写照,如果中国不以积极的态度做出回应,大幅度地提高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那么不仅会在发达国家市场受排挤,也会在许多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的激烈竞争面前感到力不从心,也就难以继续保持中国产品出口大国的优势地位。总的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积极应对,破除壁垒:①依据原则,积极抗辩:国内立法的单边措施能否用于限制国际贸易,依据多边环境条约而采取的贸易措施是否与WTO的自由贸易原则相违背,都是尚存争议的问题。一些国家运用WTO争端解决程序,积极斗争反抗绿色壁垒,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中国在面对无理的绿色贸易壁垒时应沉着应战、据理力争,对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对中国出口产品规定的高于其本国产品的环境标准而设置的绿色壁垒,中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通过采取双边磋商、谈判解决。②加强国际合作: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在国际事务中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增强发展中国家利益集团的相对力量和合力。

(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环保条约的制定,加强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努力寻求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中应有的优惠待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多边合作,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力争让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术和资金援助。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保护环境是世界发展的大趋势,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兴起和日渐深入人心,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经济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产品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绿色产品将是未来商品生产的主流。在贸易领域中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日趋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将日益增大。绿色壁垒作为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国际贸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中国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业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推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使绿色经济意识融入每一个人的生产、生活中。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把绿色贸易思想作为开展国际、国内贸易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顺应世界绿色潮流。大力推行环境标准制度和环境认证制度:ISO14000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该体系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专门机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TC207)负责起草制定。截至2000年3月正式颁布的标准有15个,内容包括环境方针、计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管理评审等,对产品设计、原材料选用、生产过程、废物排放等全过程都提出指导性的环保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等组织在生产、服务和活动过程中的环保行为。ISO14000系列标准主要是参照发达国家的环保经验而制定的,已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认同,效力十分广泛,因此获得ISO14000认证就等于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ISO14000认证不仅可以使产品冲破绿色贸易壁垒,还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绿色形象,从而极大地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调整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在绿色贸易制度安排下随着环境或绿色产品的损益外部性的内部化,出口产业和产品的比较成本优势将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一些污染严重、环保技术落后,从而环境成本高昂的产业,如小五金、小化工等,其比较成本优势将弱化以至消失。而一些少污染以至无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绿色环保产业的比较成本优势将得到强化,因此应根据这种比较成本优势的变化来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将是中国未来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1992年全球环保贸易额为2560亿美元,1994年为4080亿美元,2000年则突破6000亿美元。绿色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世纪的支柱产业之一,中国作为经济与贸易大国,必须抓住绿色环保时代的经济发展机遇,适时调整中国贸易与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十一)通过政策导向推动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政策导向,推动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具体措施有:①采取排污收费、排污许可权交易、环境税收等手段,提高环境成本约束力,并逐步使环境成本内部化;②大力推行环境资源和对资源进行补偿的税收政策,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采取收取资源税的税收措施,对节约资源、污染少的企业可适当减免资源税;③对运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和少污染、无污染的产品要以经济政策进行扶持,如通过政府的采购政策来采购环境行为良好的企业的产品;④通过信贷政策导向,使环境行为良好的企业更容易获得信贷;⑤通过减免税优惠政策,促使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严禁国外污染产品和产业流入中国: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同时正将污染产品和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中国对此应提高警惕,加强对进口商品的审查、检测和管理,坚决杜绝受污染商品和危险、有毒的废旧物质的进口,以保证中国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同时要在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同时着眼于长远利益,对外商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批,严禁外商在中国投资兴建污染大、难治理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对于现有外资企业的污染问题要限期治理,必须达到中国现有的环境标准,否则令其关闭处理。在新的一轮贸易保护主义运动中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先后出台各种环保法规标准、绿色标志等创新的制度安排,以期达到抑制负外部性的输入和保护国内经济的目的。形式种类:绿色贸易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包装与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环境密切相关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主要有环境标志、生态(或绿色)包装、环境技术标准以及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国际或区域性环境保护公约;②国别环保法规;③绿色标志制度;④绿色补贴制度。国际或区域性环境保护公约:国际社会已制定150多个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约,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别环保法规:国别环保法规是指主要的发达国家在空气污染防治、废弃物污染防治、化学品管理、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许多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如食品农药残留标准、纺织品环境标准等。绿色标志制度:由政府部门或公共和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图形标签,印制或粘贴在合格商品与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和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全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与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少,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与利用,取得环境标志意味着取得进入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国家市场的通行证。

(十二)但因为认证程序复杂和手续繁琐、标准严格,增加外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成为其他国家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环境壁垒。自德国于1978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非常迅速,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比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绿色补贴制度:为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各国政府都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及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把严重污染的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成本的上升。而发展中国家企业大多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政府有时不得不给予一定环境补贴。按世贸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和反补贴规则,这一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范围,因而为越来越多国家所采用。产品加工标准制度:产品标准是指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程度标准下作出的强制性规范,发达国家一般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保技术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但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一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从90年代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与销售、使用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环境附加税:环境附加税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利用,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如可再生回收再循环包装、多功能包装、以纸代塑包装等。发达国家制定各种法规来规范包装材料市场,比如德国于1992年公布《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及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与《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美国也规定废弃物处理的各项程序。这些绿色包装法规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同时增加出口商的成本,也为这些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借口。绿色卫生检疫制度:为保护国内消费者利益,满足对此商品健康和安全等隐性需求,各国海关与商检机构都制定不同的卫生检疫制度,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进行检测与鉴定。发达国家一般把海关的卫生检疫制度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他们对食品和药品的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如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与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细菌含量等指标的要求极为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