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2.1.2.5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哲学中的逻辑学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5、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哲学中的逻辑学
在古希腊,同唯物论相对立,唯心论也产生了。古代唯心论是奴隶主贵族的世界观。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奴隶制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顶点,奴隶主民主派同奴隶主贵族之间的斗争日益尖锐。斗争的结果,奴隶主民主派失败,奴隶主贵族取得了胜利。奴隶主贵族是极其反动的阶层,他们根本不关心生产的发展,只关心如何维持他们的政治统治。因此,他们十分仇视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仇视唯物论,而拼命地利用各种宗教迷信和神权思想来愚弄人民,证明他们的统治的合理性,他们的世界观也就必然是唯心论的。这种唯心论,总的说来是反动的谬说,是认识史上的逆流,同古代唯物论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由于这些唯心论在论证他们的谬说的时候也不能不运用一些论辩的艺术,因而也就在客观上对思维的辩证法作了一些研究,接触到一些逻辑问题。从这一点上说,他们的学说中也有某些可以批判地利用的成分。他们当中最著名的代表,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
苏格拉底是奴隶制民主制的死敌,是一个反动分子。他坚持上帝创世的谬说,硬说神的意志是万物之源;他坚持唯心论的目的论,认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按照上帝的“目的”安排好了的(例如人之所以长眼睛是因为上帝要让人能看见东西等等);他反对研究自然界,认为这是对神的侮辱(他的名言是:“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他认为人们唯一应该研究的只有“自我”,即道德问题、伦理问题,他把认识完全封闭在主观领域之内。他的这一套谬论显然是完全错误和极其反动的。但是,为了论证这些谬论,驳倒他的论敌,他创造了一套论辩方法,在这里面包含着某种主观辩证法的因素。
首先,他通过“讥讽”的方法对听讲者提出许多问题,使他陷入自相矛盾,因而承认自己“无知”;其次,通过“助产术”的方法,帮助听讲者自己产生新的思想;然后,通过“归纳”的方法,从对于个别事物的分析和比较中揭示出一般的本质;最后,通过“定义”的方法,将所得到的一般概念的意义明确地规定下来。苏格拉底的这种论辩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初步提出了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对思维的规则也作了一定的研究。这些东西对于人类认识的发展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和继承人,是古代唯心论路线的最大代表。他同苏格拉底一样,是奴隶主民主制和唯物论的凶恶敌人。他硬说,我们所感觉到的物质世界不是真实的存在,而是另一个永恒存在的“理念世界”的“投影”。人的灵魂在进入肉体之前,本来是居住在“理念世界”中的;不过在进入肉体之后,就把“理念世界”中的事情“遗忘”了。因此,他认为人们要获得知识,不应当去研究“卑污的”物质世界,而应当去“回忆”自己的灵魂在“理念世界”中所经历的一切。这些说教当然是极其荒谬的。但是,柏拉图因为把“理念”当作认识的对象,他就十分重视概念在认识中的作用问题。他认为在考察任何问题时,必须以对立的概念把相反的意见表达出来,在论辩中探求真理,这一点却包含着合理的因素。这种论辩的艺术在古代世界的辩证法的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正因为在论辩中需要不断地揭露和克服思维的矛盾,因而就促进了对于思维规则和方法的研究,推动了逻辑学的发展。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对辩证法和逻辑学的研究,进而探讨了概念和判断,研究了归纳法和演绎法,研究了范畴的分类,等等,因而对逻辑学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