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自愿放弃房子,现在可以反悔吗?

世上没有后悔药。当初离婚时已经协商好财产的归属,现在想反悔,还来得及吗?
我跟大家分享一下之前接触过的案件。2021年,当事人黎女士和她的丈夫因感情矛盾而离婚。双方走协议离婚的流程,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其中有一套自建楼房,男方表示自愿放弃,约定归黎女士所有。
本以为这段婚姻就此好聚好散,谁知1年后,当事人黎女士接到通知,她的前夫向法院提起诉讼,想把那套自建楼房拿回来。他主张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是在婚前就建好的,而且房子是他赠与给我当事人的,所以现在想请求撤销赠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大家觉得男方可以拿回这套房子吗?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例中黎女士和其丈夫在处分财产和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都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就已经生效,不得擅自变更和撤销。案件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很多人为了尽快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做出妥协让步。房子给对方,孩子也给对方,以此换取快速解脱。往往到最后开始后悔当初感情用事,害得最后一无所有。
在此,我提醒大家在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一定要慎重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