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BV1am4y1a7G8视频的点评
十年撸狗觉得UP主有点可悲。
关于DOTA和LOL的讨论,本质上就在于LOL完全使用了DOTA的游戏玩法,说是抄袭,不如说LOL就是DOTA的魔改版客户端化。
明确了这个定义之后就很清楚了,LOL抄袭dota2玩法并且是极高度抄袭,但这不违法任何版权保护法,本质上就是不同公司推出的类似竞品,比如被发现原理之后美德竞相开发核弹,没有谁先谁后,不受法律保护的就是被允许的。所以结论是:DOTA和LOL在玩家社群交锋的本质是一群用户毫无必要地为了自己立场无脑输出对方的低级对立行为。双方玩家本身既不是游戏的开发者,又不是投资方,而是消费者,选择一个更好更适合自己的产品就完事了,就算当时年轻气盛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无限输出,过了这么多年长大了还看不清是什么东西蒙蔽了双眼?dota的玩法本身就是冰娃和他前辈开发的,虽然dotaer群体当时的反馈非常重要,形成了重要的版本优化习惯,但在社区里面吵架的绝大部分dotaer都根本不参与到对dota的优化当中来。也就是说LOL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没有侵犯dota玩家的权益。
你玩你的DOTA和我玩我的LOL是毫不冲突的事情,舆论上的争吵如果说有其作用,那么充其量也就在于对市场上用户和新玩家的竞争。但现实是LOL在CN市场通过腾讯超强的绑定QQ进行的营销和更简单的上手更低的客户端门槛虹吸了几乎所有的新玩家,当初作为一个电脑新人,我非常深刻的体验了二者带来的体验上的区别,在LOL刚出来的阶段对于一个新玩家而言游戏体验比DOTA好无数倍。
所以LOL的成功本质上是 腾讯在商业上的成功(营销投入获得的超级增效)和拳头RIOT在游戏机制设计服务了正在猛增的新玩家(运气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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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UP还有一个很抽象的观点:拳头抄袭挪用了dota自走棋的玩法做了云顶之弈 ,所以拳头也在害怕dota。
太抽象了,自走棋确实借用了dota的平台完成了开发,但是主要的玩法也是别人开发者的心血吧,你dota玩家真别沾边,我dota2玩了三百个小时里面有一百个小时都是玩自走棋,当时拳头出了云顶之奕我还在怀念自走棋,最后自走棋臭了有什么原因而拳头的云顶辉煌延续到了现在不必我多谈了吧?
而且云顶完全破圈了,我现在转fps游戏了很多玩家还在时不时摇人大乱斗和云顶,怎么根本没见到有人摇个刀塔的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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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瓦洛兰特正在上升期,这个游戏同样高度使用了csgo玩法并魔改了一部分玩法加入自己的原素,而这也没有违法版权保护法规。
不难看出拳头的几个成功的主要作品:LOL,云顶,瓦洛兰特都是直接使用现代最受欢迎的游戏玩法而开发的游戏,本质上类似于苹果开创了手机触屏的时代潮流,然后拳头作为另外一个厂商B做到了和苹果同样的水平,只不过在手机行业中,苹果依旧牢牢通过霸占着龙头地位,而dota和自走棋已经失去了这样的地位。
所以,拳头的地位更像是一个成功的二创包装公司,他们把一个非常成功的游戏玩法做到最好的包装用最低的门槛推广给现在的游戏市场,事实证明这一套开发模式或者说商业模式是完全正确而成功的。
从抄袭的广义定义上来看,喷拳头是个抄袭起家并不断抄袭并以此成功的公司很合理,但拳头目前的成功远远不仅于通过抄袭dota的玩法获得足够的市场与利润。Riot在过去十年最成功的一件事,其实是不断发展职业联赛规范化,导致资本投入运营的预期稳定性很高,极大地提高了游戏俱乐部的预期收益,并使得游戏玩家从游玩游戏的本身进而演变到观众,甚至可以成为独立的云玩家观众(只要不乱发言其实毫无问题)。拳头极大地发展了电竞项目的潜力,他们的行动不仅仅为他们自己获益,而使得所有的联机竞技性游戏受益,使得所有网络游戏看到了如何突破作为普通游戏桎梏的发展方向——————举办成功的比赛。从这个人方面而言拳头是极其伟大的。
在V社和暴雪之后,拳头是当下的超级新星游戏公司,每年的S赛不仅仅是比赛盛宴甚至衍生出的文化产品也极具吸引力,打开音乐软件看看每年S赛主题PV的配乐播放量就明白了。而拳头有音乐大厂的称号也不是白来的。在此之外拳头也积极学习暴雪的先进经验,《双城之战》作为一部游戏公司完成的动画,强的实在过于离谱。
总结:V社更加多元化自由开放,但是明显门槛偏高一点,对于中度深度玩家是更好的选择。暴雪原本是拳头顶配版,由于自己拉跨成为了拳头下位。拳头自己则是把dota从war3里摘出来包装成更甜更容易吃的糖果,把自走棋从dota2客户端里取出来包装成云顶之奕使得LOL变成云顶启动器,把这些成熟的游戏玩法以更低的门槛推广给游戏玩家,一般来说,轻度的游戏玩家玩拳头的游戏体验更好,因为门槛低,可自由发挥较窄可以较快地获得主要的游戏体验。作为一个几乎放弃拳头游戏的深度玩家来说,我更希望拳头能在音乐和文化创作上有更多表现,“别惦记你那B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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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UP本身观点的点评:
UP本身尽力保持了客观和统一的看法,但是由于本身思考的局限性,所以没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我看来这种根本不算什么错误,只是思想不够先进。说白了没必要分个高下。
我一万小时LOL,300小时dota,你现在让我选择开一局游戏我很可能选择开dota,因为影魔三炮轰人伤害太高了好吗。dota2比赛观赏性远高于lol,只是由于参与的年轻选手和规范化不够,导致观赛体验真的不行,但Ti的比赛游戏内容真的高出LOL几个维度。
你要说我怎么推荐?我觉得人各有所好,我虽然是一个拳头死忠,但是无疑我现在每天都打开STEAM玩游戏,更想看Ti而不是S赛。
拳头和V社本就不必分高下,反正我是很庆幸有这两家游戏公司,而如果只能有一家,那肯定还是V社更好(玩法更多自由度更高)。但你说没有拳头这游戏界就无聊多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