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西北》
旧文
我不止一次认为自己的人生直到现在全是索然无味的。
平凡的出生在县城的小医院里,平凡的进入家附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浑浑噩噩的磨过了三年学不懂的高中生活,在七月初收到了专科的录取通知书。
那一刻,我瘪了瘪嘴。心里想还不如之前就上个职校算了,学点技术也比这三年天书强。
完全没有撕开包裹的欲望,我打开抽屉,把录取通知书压在最底下。从衣柜的棉袄荷包里摸出自己最后一年的压岁钱,走出了家门。
我行走在砖缝整齐排列的人工的路面上。空气中,夏季正午太阳从遥远光年外传来的热量还未消失殆尽,热烘烘的融着鼻子。而这黄昏时分的余热,竟也让我的鼻尖生出了一层薄汗。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句诗还是在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被调走之前学的。为此,我记忆犹新。
小小的县城里酒馆不少,只是倒也不必这么黄昏模样。全是上了年纪的老大爷,光着膀子在里边碰碗。
我踮了踮脚,朝里瞥了一眼,又走开了。
人们都说转角遇到爱,这一点我向来都保持鄙夷的态度。说什么一见钟情的罗曼蒂克,不过是人们为色欲与冲动扯下的谎。
但是在遇到卷之后,我就动摇了。不得不说,这前人的实践结论还是有些道理的。
第一次相遇是在街角的酒吧。
那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喝酒。虽然有些失利后彻底摆烂的疯狂,但也不敢放纵过头。听调酒师推荐红宝石波特度数还比较低,我便要了一杯落入卡座,目光落在了台上正在换弦的乐队主唱身上。后来在街角十字路口的路灯下,我才知道了他的名字,卷。
他的声音很好听,不论是报幕,还是演唱。如清泉从山中缓缓流出,又碰到了岩石,激起浪花飞到空中,再落入水面泛起涟漪。
我没听过摇滚乐,即使是在那么压抑和高强度的高中生活里。我甚至是从他报幕的语言里,才提取到关于这首曲目的一些信息。
“《In The End》”我心中反复默念着他的声音,好想心脏变为还未雕刻的光盘,将声音收录。
虽然什么都不懂,却还是被莫名的吸引,所有目光都投诸于他,分秒未动。在他的音乐里,在他的表达里,我觉得今天来这一趟酒吧,歪打正着,不虚此行。喉咙里迸发出的每一个音符都拉扯出我极致释放的快感,我激动的又要了几杯红宝石波特,痛快的一饮而尽。在酒精和分贝的交织下,我与意识渐行渐远。
从酒吧里出来,是夜晚十点。夏天夜晚的风也是热的,与我汗液黏腻的毛孔无法完成任何的热量交换,甚至还死死地堵住蒸发的空间,我的脑袋又沉了一沉。
前方的十字路口竖立着一盏路灯,发着昏黄的灯光,有小虫围绕。
我双手扶住路灯杆,撑起醉醺醺的身体,暂作停靠。
耳边有摩托车飞驰而过却又倒车的声音,一个没安什么好心的声音从严严实实的头盔中传出来。“多少钱?”
我意识不清地抬起头晃了一晃。
“滚远点,别在这边地盘上撒野。”身后传来的声音像是在帮我解围。好熟悉呀,好像是那个酒吧里的主唱。
“哎呀,是卷哥呀,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您,您晚上好呀,我马上滚,马上滚。”男人拿下了自己的头盔,露出一副赔笑的面孔,连连低头,脸上的肉挤做了一坨。
哦,原来他的名字叫卷。还蛮好听的。我转头看了看他。
“没事吧,小鬼,一个人喝这么多,也不怕路上遇到的是人还是鬼。”
我看到卷背着他的吉他包向我走过来,手里还垂着刚才恐吓那“鬼”的树杈。
“好了,再见。记得往东边走,居民区一般都在东边,好好找找你家吧。”卷在经过我时朝我打了个响指,意欲让我清醒。
西边吹来的风,将他发梢的烟味也带过来,而我刚好闻到。眼前酒精鼓起的气泡由多变少,视线逐渐由晦暗变清明。卷往西边走了吧?我混沌的大脑给出一个果断的答案后,又驱使着我按本能记忆向家的方向走去。
我似乎还想遇见他,在今晚的梦里。实话讲,我很意外,头一次有一个陌生人闯进我的梦境。
于是在第二天,我又来到了酒吧。
这次我来的早了些,酒吧里的音乐在落日前选用了舒缓的调子。卷还没来。
我期待着他的激荡。
还是跟昨天一样的一杯红宝石波特,与昨天一样的卡座位置,与昨天时针和分针指向的方向一致,我如愿看到了台上的卷。
放肆的摇滚乐,在我几近放逐的发霉的影子面前嘶吼着,灵魂里的黑被一块块撕破,我再次感受到热血的红在上涌。
演唱结束后,我故技重施,站着街角的路灯下守株待兔。
卷一定会经过这个路口。我用十足的把握揣测着。
然后果然遇见了他。
当我还在犹豫以什么样的语言开场可以让我在他心中留下不坏的印象时,倒没想到他比我先开了口。
“嘿,小鬼,怎么又在这?今天酒量怎么样啊?看到你听我唱歌了,怎样,评价评价呗。”
“嗯...很好听,我很喜欢。”所有的赞美语言在脑中贫瘠成一片沙漠,只蹦出来这八粒沙。巨大的话语字数悬殊,让我觉得自己多少显得有些不真诚了。
“好~敷~衍~哦~”我至今都还记得这四个字从他的嘴巴里这样唱出来,有一些拖长和向上扬的小俏皮,调侃着我的不真诚。
他背过身去,抬高手臂向后一挥,以示再见。
表盘上,这一天将要结束了。但我的心却不这么想。
卷像物理课本里的引力场,显得神秘,而我学不懂。却也是无头无脑的电荷,被牵引着往前走去。
我跟上了卷。
酒精的作用还未散去。我好像记得这条路通向城市南方。那里有废弃的桥墩和划为开发的在建工地。
我的身体不如鹅毛一样轻,卷的耳朵也不是聋的。很快,他就察觉到了有人跟在他身后,警觉的转头扫视。
我来不及避躲,直直的落入了他的眼中。
“小鬼,跟着我干嘛?有事吗?”卷的双手抱臂放在胸前,隔着我几十米发问道。
“没事...”我吐出几个含糊不清的字音。
“那还不回家,跟着我晃什么?”他活像一个指责小孩在外面贪玩而不知道回家的大家长。只是我老想到那些封建主义的大家长总是一把胡子,一把皱纹的,与卷在昏暗的路灯下还白成光的脸有点相悖。
“不想回去...不想回家...”我好像真把自己当做小孩在耍脾气,也不知道对面会不会感到无语,而放弃与我的交流。
“你家长电话号码多少?我打个电话让他们来接你,总行了吧?”奇怪的是,他没有感到恼火,也把我当做小孩子对待。将刚才的话语视作无理取闹,执意用最现实的方法解决问题。
“不记得。”我见他如此正经,抹去刚刚浮上脑海的一串数字,一口回绝。
“多大人了,这都不记得。你手机呢?通讯录里总该存了吧?”
“手机没带。”这我倒是说了实话。
他眼珠子转了一转,像是想到了什么东西,对我挑了挑眉说:“哦,那你是怎么付酒吧里的酒钱的?那柜台上贴的可是二维码呢。”
我有点想笑,他竟然妄图找出我的破绽而反问我,又在心里小声地控诉了一下被电子支付笼罩的交易市场。现金支付体系没垮呢,纸质人民币又不是花不出去。
我从兜里掏出了零零散散的红绿钞票,还有几个硬币在纸币中间夹着没有受力,叮叮当当的掉在了地上。幸好附近没有下水道,不然一骨碌一滚,财富就又少了一桩。
我挥了挥手中的纸币,得意的笑出声来:“怎么?用这不行。”
“呃,倒也可以。”他抓了抓脑后的长发。
所有的话语到这里就卡住了,我还没有解决上面的问题,关于我为什么跟着他。
他的记忆就像一尾鱼,自己自作聪明的插科打诨,我的恰到好处的回应,无疑让他消除了刚开始的警惕,也忘记了最原始的问题,反而打破了僵持已久的空气。
我的脚步慢慢地移向他,终于并肩走到了一起。
“所以跟着我干嘛?”走完一整条长长的街,他貌似又想起了之前的问题,低下头对我又重复了一遍。
“没啥,没事,咳咳,嗯...歌很好听,反正让我爽到了,情绪释放的感觉真的超棒。说实话我有点烦恼,来酒吧也是听了古人借酒消愁的教唆。考完后就自闭了也没人找我聊天了,我太差劲了,也没面子去找别人,这一天三天的,嘴巴闲的慌,要是你也没啥事,我能讲讲吗?”有前期的酒精蓄力,我一股脑把我近段时间的苦闷全都泄了出来。也不知道对面这人愿不愿意腾出一只手,伸进我这个负面情绪的垃圾桶扒拉一会儿。
“讲呗,我爱听故事。”卷应允了我。
只不过我这十八岁的身体,又能承载多重的故事呢?来来回回也不过是抱怨一下平凡的出身,辱骂一下曾经欺负过我的同学,悲伤一下这失利的分数,叹息着这看不到明亮光景的未来,顺便痛批了自己这干啥啥不行,做啥啥没用的废柴能力。
卷面无表情的听完了我的所有抱怨,当我最后一个话音刚落的时候,他将食指弯曲,在我的脑袋壳上敲了敲,“也不全是水,语言表达能力还不错。有书读就不错了,好好读书吧!”
我一时间竟不知道他是在骂我还是夸我,只得干干的笑了两下,像只鹅。
“你就住这啊?能住吗这?”不知不觉边走边聊,就到了一个废弃的桥洞边。这座城市的南面,这样废弃的桥洞有很多,大多是因为当年城市建设时河流改道而不得不废弃的,也因此成为许多边缘人群在这座城市里的最后的栖身之所。只是我没想到,卷,也包括在内。
“怎么不能住了?你老师没教过你何不食肉糜?”卷朝我翻了个白眼,维护着最基本的自尊。
我吐了吐舌,好像还真没教过。自从最喜欢的那位语文老师被调走后,我就再也没认真听过语文课了。
卷移开桥洞旁边倚着的一整块带着不规则划痕的玻璃,像是在开一扇门。我跟着他进了桥洞,这里竟也真像一个房间。拱形的墙壁上贴满了泛黄的海报,话筒与架子鼓的阴影,走火的手枪与崩坏的玫瑰影印在上。长长的电线和插板连接着不远处的工地。卷按下通电的按钮,点起微黄的灯光,迎接着黯淡无星的夜晚。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在这个夜晚话匣子打开的模样。也许是听了我从小到大的种种经历,他也对自己的人生过往历经一番回溯,向我娓娓道来。
他的出身,说平凡还有些夸大了,只能用微贱来形容。本身就是被买来的孩子,又因为童年时有一天走路膝盖一跳一跳的,而被养父母嫌弃浪费了那么多钱却买来一个不怎么健康的孩子。
也是从那一天起,他才知道了自己辗转的身世。
几天后的晚上,养父母变本加厉的羞辱他,在餐桌上当着他的面讨论,要把这个不太健康的小孩丢到哪里去。
“往远了丢,别让他坐了个火车又跑回来了。”
“你看天水怎么样。”
“我觉得陵江不错。”
两个人捧着一张地图指指点点,像是在披着学术外衣交流,完全无视餐桌上还有一个刚刚懂事的小孩子。
卷说,他当时很慌张,很害怕明天早上醒来就见到一张绿色的火车票。
那一天晚上,他垫着板凳,疯狂的刷碗,没有摔坏一个盘子,每一只碗都洗的如同刚买回来的那样。
他想要幸运女神的眷顾,可不巧的是,那一天是星期天。
火车票还是在一个星期后送到了床前,他看见养父母假笑的面容,哄骗着他说,在陵江为他找了一个音乐培训老师,让他自己前往求学。
他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可是又无力回天。除了走,难道真的要痛哭流涕,死乞白赖的留在这个讨厌他,嫌弃他,羞辱他的屋檐下吗?答案是否定的。
他什么也没说,乖乖的看着养父母为他清理好行李箱,觉得这是最后一次的温柔了。以后的生活只能独自面对残忍,也是他们给的残忍。
火车鸣响了汽笛,咕咚咕咚的驶向远方,黑色的烟随风向后飘去。他们的嗓子像是哑了一样,没有告别,就转身离去。他也知道,这不是再见,而是永别。
刚到陵江的第一天,他只想着拖着行李箱,碾着街上的泥土,整个人暴走在街道上。渴望在路上遇到一个没有盖子的下水道,然后一脚踏空掉进去被淹死;渴望在路上遇到一个抢劫犯,拿着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对他说出不给钱就要他的命的威胁话语,这样他就可以潇洒的如同电影情节里的人物一样,嘲讽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经典台词。
可他最终没有遇到无盖的下水道,也没有遇到亡命天涯的抢劫犯,而是在暴走一段路程之后,体力不支,晕倒在了一家买唱片的店铺的门口。
卷说,他再一次醒来,就是在唱片店里面了。想来应该是唱片店的老板收留了他。
卷说到这里的时候,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那老板头发留得很短,有种倒春寒太过凛冽而寸草不生的感觉。不过他人经过几天的相处下来感觉还不错,就是有点冷。相比之下他养的那只猫就热情多了,卷说自己好几次都是被它的爪子扒拉醒的。
好像他走到哪都是被嫌弃,就这只猫不计前嫌的靠近他。第一次让他感受到了被爱原来是这样的。
我那个时候有点困了,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卷稳住我的身体,湿漉漉的眼睛盯着我,警告我说:“你可不许睡,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呢,刚才听了你那么大一串我都不困,你在这困个什么劲呢?”
我晃了晃头,起来抖了抖身子,把眼皮用手撑得老开,以表示自己会保持绝对清醒,继续听他讲。
卷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听的声音又在我的耳边响起。
“好吧,接下来,就是我的隐秘情感故事了。Action,小卷暗恋十爷的青葱往事。”
卷说的很小声也很正式,因为他说这他是第一次向别人述说他的心迹。
卷说,他那个时候好像有点喜欢这个唱片店的老板了。虽然初来乍到之时,被他嫌弃浪费了几盒感冒灵,弄脏了几张毛毯。但每一次十为他送来的药,每一次十为他清洗的衣物,都掺杂着独一无二的皂香味,让他有些眷恋。小猫的欢脱也是两人相处的调节剂,卷还记得那时唱片店的生意惨淡,自己经常和十一起逗猫猫玩,一玩就是一下午。再后来他对墙壁上挂着的那些方方的圆圆的专辑,许久未上新的音乐杂志,和店中央摆着的一把大的木质吉他产生了兴趣。刚开始十嫌弃他什么都不懂,于是就什么都不让他碰,有一次甚至给一整个墙壁的专辑都拉上了塑料帘。后来,在他联合小猫的共同排练的撒娇表演下,十终于败下阵来,想着反正唱片店也门可罗雀,还不如教一教这一窍不通的小卷儿,倒也能获得些成就感。
卷的音乐就是在英这里学的。用十的话来说,就是学的不错,用真心了。
卷觉得撕裂音自己已经掌握到很好了,可以一点不拖泥带水的发出来。可自己的心意却如同阻塞的泉流,一直堵在嗓子眼,发不出一点声音。
直到后来,便再也没有机会了。十要离开了。
房东下达了最后通牒,这周如果再不把屋子清出来就请人砸店。
十只好在前一天叮嘱好卷,帮卷收拾好行李箱,之后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从墙壁上拿下几张珍藏的专辑,把店中央的木质吉他取下来,送给了卷。
十和猫在第二天走的悄无声息,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卷被来收房子的房东赶出门外,拖着行李,再一次漫无目的地踏上街道。
在废弃的工地旁捡了一大块磨损过的玻璃,找附近的工人借了一根长长的电线和插板,又找了个避风的桥洞,凭着自己跟着十学过的音乐,在街角的酒吧做了驻唱,就一直熬到了现在。
故事讲完了,卷也打了个哈欠,仿佛岁月都融在里面,一声回响也没有溢出来。
刚刚还不让我睡觉的人,现在已经轰然倒在了木板上,进入了梦乡。
我望着因电压不稳而忽明忽暗的黄色灯光,头一次认识了如此清楚的一个人。他的过去,他的现在,他的情感,他的音乐。
我突然很想抱抱他,即使我不知道他需不需要。
虽然他拥有过暂时停泊的温暖,但终究只是一个港口,一个中转站,温存转瞬即逝。他一个人仍然要面对现在的风雨,飘摇的度过这么艰难的日子。
我没有大幅度的去实践拥抱的动作,怕扰了他的清梦。唱了一晚上的歌,应该累坏了吧。
我只是对着他躺下,伸出手去握了握他生了茧的双手,也侧身睡下了。
第二天的清晨,太阳依旧从地平线上升起,照着城市另一边的高楼。
卷惊讶于我昨天竟然在他旁边躺了一夜,不过他并没有发出情理之中的尖叫,只是盯着我的朦胧睡眼,轻轻地叹了口气。
“有学上就好好上,别想着什么颓废丧气的事。快回家给家里报个平安,说不定家里人担心一整夜了。”
他催促着我下了木板,领着我向十字路口方向走去,还是那一盏街灯在那里,还没有关。昏黄的灯光与日出的阳光相比已经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就送到这了,我懒得走了,记得往东边走,那边是居民区。”卷又叮嘱了我一遍。
那个时候我也没有想到,这是我与他相见的最后一面了。
我向他说了再见,迈步向东走去,时而回望他,却发现他并没有沿原路返回,我在手心画十字坐标系,向着他的方向,应该是北方吧。
日历很快就翻到了九月,入学的时间如约而至,我坐上去往外地的火车,进入了一所自己不喜欢的学校,调剂到一个排不上名的专业,却也还是想着那天卷对我所说的话,还是好好读书吧。
我就这样,每天迎着清晨的阳光,去教室上课,去图书馆自习,翻完一本本厚厚的书籍,考完第一个学期的期末考试。然后放寒假了。
我回到了家在的小县城,安顿好自己后,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城市南面看一看他。
我在傍晚时分走到街角的酒吧,里面的驻唱已经换了人。我问了问曾经那位给我推荐红宝石波特的调酒师,之前那个头发打着卷还留得很长的主唱去了哪里。
调酒师摇了摇头,告诉我,他在这个秋天的最后一个月好像就没有来过了。
酒吧经理没有打通他的电话,只好又招了一名驻唱。
我如做了假梦一般,走出了酒吧,一直向南走,走到了那个废弃的桥洞。
空空的,没有玻璃的阻挡,也有没有电线被拉扯进来,所有的海报都不存在了,这个地方好像从来没有住过人。
远方工地的楼房,已经有三层高了,机器轰鸣的声音很大,我觉得好吵好吵。
我努力的回忆起他离开的方向,是北方。
这座城市的北面能有什么呢,不过是地势爬坡越来越高,有一座山,山的那边是海。杳无人至。
我像疯了一样的往北面跑去,一路几个踉跄,有多少步因为速度太快而重心不稳,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甚至擦破了额头和手肘。
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在哪里?到底,他在哪里?
我顺着山坡向上奔去,看到了躺在草地上的吉他,断掉的铅笔,被石头压住的纸张,在树林的风声中,簌簌作响。
是他留下的吗?是他留下的吗?
我走近了。
我走了过去。
从秋天的最后一个月到冬天寒假的第一天从没有下过雨或雪,一切的字迹都尚可辨认,或许是当年在星期天缺席的神突然良心发现倍感愧疚,让天公做了一次美。
我掸了掸纸上的灰尘,看清楚了这是一张乐谱。
“《Here we are》To 飒”
心脏里篆刻的光盘转动,我想象到他如果在台前报幕这首歌名,那声音该是多么的动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