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VS宗教05:换家?
科里·朱尔,论“精确调节”论证
就好像基本的物理常数,比如引力常数和许多其他常数,“调整好了”来使我们所知的生命发生。根据精确调节论证,各种不同的常数以令人惊讶的方式“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强烈地表明,有一个理智的存在者参与了我们的宇宙的产生。这个推理直截了当。在这些常数可能产生的所有等级组合中,它们的等级所分布的方式恰好形成了一个能够产生我们所知的生命的宇宙。如果说有一个上帝让我们所知的生命产生,那这一点也不奇怪。若没有一个上帝,那么,自发地或偶然地形成这样一种组合的概率是无穷小的。既然这些假设穷尽了可能的解释种类,那么,我们应该推断出这样的结论:上帝(或者至少是某种具有极端能力的理智的存在者)“精确调节”着宇宙及其规律。
这一论证引起了许多回应。许多物理学家共有的一个回应是,假设任一“调整好了”的宇宙都是先天不可能的,那么,就可能存在着无数的宇宙,它们的基本常数在这个无数的宇宙集合中随意变化。假设这样的宇宙足够多,那么,某个宇宙是调节好了的就一点也不令人奇怪。此外,理智的观察者大概只会在调节好了的宇宙中问这些问题,因此,我们(理智的观察者)发现自己身处这样的一个宇宙就不应感到奇怪。精确调节的提倡者们回应说,这样一个“许多宇宙”的假设似乎很特别,他们声称,因为(除了避免有神论之外),设定这些世界没有任何独立的动机。“许多宇宙”假设是否能够得到独立证明,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未决问题。
精确调节论证引起的另一个回应,涉及的是我们对各种各样的“宇宙产生”情形进行的先天可能性分派。与我们宇宙中有规则地产生的诸类事件不同,我们只能观察到一个宇宙。比如,尽管我们知道这一点似乎是可能的:存在着一个“宇宙产生法则”,它保证唯有精确调节的宇宙曾经产生过。由于缺乏进一步的相关数据,而这些数据原则上来看不可能被收集到(即关于其他宇宙的数据),因此,我们完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去思考与我们的宇宙相像的宇宙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
存在着一个“宇宙产生法则”,它必然产生与我们的宇宙相像的精确调节的宇宙,对于这一说法的共有反应是:“这仅仅是把问题往后推了一步”,即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法则。然而,这里可能存在着一个tu quoque(言行不一谬误):为何正是神学家们提议的那种上帝应该存在?这些论证让人想起属于我们之前讨论的宇宙论论证的那些东西。至于我们认识先天可能性的能力,精确调节的提倡者们会坚持认为,根据对各种各样可能宇宙的先天可能性的合理分派,那就会表明,精确调节的宇宙的可能性是极低的。就像我们基于我们在另一个较为熟悉的情形中知道的东西来作出最佳猜测一样,无疑,认为存在着一个理智的设计者也是一个猜测。
然而,这是否是我们的最佳猜测,依然是一个问题。为了看清楚原因,我们可以考量一下关于上帝会产生任何给定类型的宇宙的所有可能性。如果存在着这样的假设,那就存在着一个这样的无神论的假设(即宇宙产生法则),它以完全同样的可能性产生了任何给定类型的宇宙。简而言之,如果存在着任何关于各种类型宇宙的可能性的有神论的假设,那就存在一个“相当的”无神论的假设,它把同样的可能性分派给完全同样类型的宇宙的创生。这样一来,问题就成了:对于同样的假设,我们应该偏爱有神论的那种而冷落无神论的那种,这样的做法一般来说显而易见吗?对此,人们的意见并不一致,但是,在任何这样的成对的假设中,有神论的假设本质上就更加合理,这一点还很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