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3.12.2 商业利润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6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2、商业利润[i]
从表面上看,商业利润似乎是纯粹由流通中产生的,比如,商人以一百元的价格购进商品,再以一百二十元的价格卖出去,这样他就获得了二十元的利润。但实际上商业利润并不是从流通中产生的。因为在流通过程中,商品仅发生价值形式的变化[ii],而不创造任何价值和剩余价值。
实际上,商业利润乃是在生产领域中创造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是产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由于商业资本家替产业资本家销售商品,产业资本家就需要将他剥削到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制让给商业资本家。这被割让的一部分剩余价值便构成商业利润。
商业利润的多少是由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所决定的,它一般不少于平均利润。如果达不到平均利润,商业资本就会转入能获得平均利润的产业部门,从而商业资本就会减少。这样一来,就会使产业资本家销售商品发生困难,因而不得不给予商业资本家以较多的利润。但是,如果商业利润经常高于平均利润的话,就会有一些产业资本转入商业部门,从而引起商业利润的下降。这样,竞争的结果就使得商业利润能够大致保持在平均利润的水平上。
为了说明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间的分配情形,我们可以举例如下:
假定社会总产业资本为900元,它的资本有机构成是720c+180V,剩余价值率为100%;再假定固定资本价值一年全部转移到产品中去,则总生产物价值为:720c+180v+180m=1,080。
p'[iii]=180m/900k=20%。
假定这些商品是由商人销售的,而社会总商业资本是100元,则社会总资本就是:900元+100元=1,000元。180元的剩余价值总额与1,000元的社会总资本额相比,即p'=18%。
这样,产业资本家则按低于商品价值的生产价格将商品卖给商人:720c+180v+162p=1,062。
然后商人则按同商品价值相当的社会生产价格将商品卖给消费者:
720c+180v+162p+18[iv]=1,080。
这样一来,180m就平均分配在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之间。产业资本得:900(18/100)=162元,商业资本得:100(18/100)=18元。
商业资本参加对剩余价值的瓜分以后,使产业资本的利润率下降了。从表面看来,这好像对产业资本家不利,但实际并非如此,产业资本家可以将本来用于出售商品方面的支出节省下来投入生产,增加生产资本;同时,免除了出售商品所需的时间以后,可以加速资本的周转。而且销售业务集中在商人手中,比产业资本家自己经营会节省开支。这些情况都会使产业资本家获得较多的利润。因此,商业资本家负担商品的销售以后,对产业资本家是有利的。
商业资本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还经常用抬高商品价格的办法来剥削广大的消费者群众,和以低价收购产品和高价供给原料的办法来剥削小商品生产者,但在这些场合,商业利润归根到底仍然是在生产领域中创造的,而不是由流通过程本身所产生的。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47页。
[ii] 即由商品的形式转变为货币的形式
[iii] 利润率。
[iv] 商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