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说“精神是块骨头”呢?
“精神是块骨头。”(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当说出:“精神是……”的时候,我们期望看到一些纯粹的、崇高的、高度抽象的定义,特别是在黑格尔的体系中。但黑格尔说:“精神是块骨头”,并认为这是一种辩证的对比,为什么?我们得来琢磨一下。 精神属于实体,这是毫无疑问的。当我们向他人解释精神是什么,给它下定义时,当然不能说“精神是精神”,就像说“企业家是咨奔家”而不说“企业家是企业家”。既然如此,那么一个来填补“什么”这个位置的短缺的客体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在这个判断中,这样的客体就是骨头。但是,骨头是死的、惰性的、呆板的,似乎与精神是绝对不能并列的。事实也如此,骨头不过是某种失败的实证,它体现出精神一词的意指再现的最终失败。这样看来,精神不是骨头(客体),不是客体的话,它就会是主体了。精神的主体性的回归,直接指向黑格尔辩证法的两条基本准则: 1.事物诞生自实体的自我差异化,并且不 得不依赖其对立面而存在。树因为不是非树才会是树,同样地,精神也因为不是客体才会是主体。 2.实体即主体。 但是这也只说明精神不是骨头,所以为什么不直接从“精神不是骨头”开始呢?因为,当你直接说且只说“精神不是骨头”时,你不过是摆了两个相差异的客体出来。精神是什么?骨头是什么?仍然一无所知,这个判断对于通向真理也没有帮助。相反地,“精神是块骨头”却有切实的帮助,因为,当这种说法一出口,你马上就会体会到它的荒谬性,而这荒谬性正是黑格尔所说的否定性。“精神是块骨头。”“不!精神它怎么会是骨头?”我们要的正是这个“不”。“精神是块骨头”,这是失败的,但失败从来都不仅仅是失败,结合前面提到的两条辩证法基本准则中第一条,就能明白,客体“就是这个”只有通过那些“不是这个”,才得以显现。也就是说,靠失败带来的否定性力量一步步扬弃,是辩证法中抵达最终真理的必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