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要冻品进口口岸对“碎肉”产品申报出台新规
近日,中国主要冻品进口地,青岛、上海、盐田等口岸企业相继收到关于进口“碎肉”产品申报的相关通知。3月8日,青岛口岸要求还未发货或者以后要进口的冻品,其相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不管标签、产地证、卫生证等,都不允许显示“碎肉”、“TRIMMING”等类似字样,;申报的品名也不允许显示碎肉。新规要求必须申报具体部位品名,否则,货物将不被允许清关。
3月9日,上海港也出台针对上海洋山(猪/牛/羊)碎肉申报新规:在原有品名的基础上增加碎肉的形状、部位、瘦肉率;检疫证上的品名会带上以上三个要素;对于已发货未按要求贴标签的货物,如果被查中,会在查验库整改标签为申报品名;未发货的以上产品请按照要求贴标签;后期如有该类订单,需按照最新要求贴标签。
3月9日盐田港也出台相关新规,要求碎肉产品要申报具体部位品名。目前盐田港仍可以申报,但是清关速度是会很缓慢。
可以看出,中方对进口肉类的的要求越发细致和严格。相关进口商应尽快确认货物实际情况以及订单是否继续发货。如确认进口碎肉产品,应根据目的港新规,要求外商提供更新过的单据,并调整标签。口岸申报时也要特别注意,防止货物无法及时清关,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