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化融合补贴政策
1、济南: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A级/AA级/AAA级分别给予10/20/3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两化贯标示范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1.1、济南历城区: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2、济南槐荫区: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给予1:0.5的配套奖励。
1.3、济南章丘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山东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4、济南钢城区: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在市级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迭加奖励5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在市级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迭加奖励20万元。
1.5、济南济阳区: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1.6、商河县:当年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工作的企业,两化融合项目软硬件投资20万元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当年认定的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给予5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通过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1.7、济南历下区:两化认证30万,国家两化贯标示范50万
2、青岛市:按照两化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2.1、青岛即墨:对国家、省、青岛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认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2.2、青岛城阳区:对新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3、威海: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3.1、威海环翠区: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资金补助。
4、济宁: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国家级、省级试点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