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散数学知识汇总
离散数学笔记
第一章 命题逻辑
合取
析取
定义 1. 1.3 否定:当某个命题为真时,其否定为假,当某个命题为假时,其否定为真
定义 1. 1.4 条件联结词,表示“如果… …那么……”形式的语句
定义 1. 1.5 双条件联结词,表示“当且仅当”形式的语句
定义 1.2.1 合式公式
(1)单个命题变元、命题常元为合式公式,称为原子公式。
(2)若某个字符串 A 是合式公式,则
A、(A)也是合式公式。
(3)若 A、B 是合式公式,则 A
B、A
B、A
B、A
B 是合式公式。
(4)有限次使用(2)~(3)形成的字符串均为合式公式。
1.3等值式
1.4析取范式与合取范式
将一个普通公式转换为范式的基本步骤
1.6推理
定义 1.6.1 设 A 与 C 是两个命题公式, 若 A → C 为永真式、 重言式,则称 C 是 A 的有
效结论,或称 A 可以逻辑推出 C,记为 A => C。(用等值演算或真值表)
第二章 谓词逻辑
2.1、基本概念
∀:全称量词 ∃:存在量词
一般情况下, 如果个体变元的取值范围不做任何限制即为全总个体域时, 带 “全称量词”的谓词公式形如"∀x(H(x)→B(x)),即量词的后面为条件式,带“存在量词”的谓词公式形如∃x(H(x)∨WL(x)),即量词的后面为合取式
例题
R(x)表示对象 x 是兔子,T(x)表示对象 x 是乌龟, H(x,y)表示 x 比 y 跑得快,L(x,y)表示x 与 y 一样快,则兔子比乌龟跑得快表示为: ∀x∀y(R(x)∧T(y)→H(x,y))
有的兔子比所有的乌龟跑得快表示为:∃x∀y(R(x)∧T(y)→H(x,y))
2.2、谓词公式及其解释
定义 2.2.1、 非逻辑符号: 个体常元(如 a,b,c)、 函数常元(如表示
的 f(x,y))、 谓词常元(如表示人类的 H(x))。
定义 2.2.2、逻辑符号:个体变元、量词(∀∃)、联结词(﹁∨∧→↔)、逗号、括号。
定义 2.2.3、项的定义:个体常元、变元及其函数式的表达式称为项(item)。
定义 2.2.4、原子公式:设 R(
)是 n 元谓词,
是项,则 R(t)是原子公式。原子公式中的个体变元,可以换成个体变元的表达式(项),但不能出现任何联结词与量词,只能为单个的谓词公式。
定义 2.2.5 合式公式:(1)原子公式是合式公式;(2)若 A 是合式公式,则(﹁A)也是合式公式;(3)若 A,B 合式,则 A∨B, A∧B, A→B , A↔B 合式(4)若 A 合式,则∀xA、∃xA 合式(5)有限次使用(2)~(4)得到的式子是合式。
定义 2.2.6 量词辖域:∀xA 和∃xA 中的量词∀x/∃x 的作用范围,A 就是作用范围。
定义 2.2.7 约束变元:在∀x 和∃x 的辖域 A 中出现的个体变元 x,称为约束变元,这是与量词相关的变元,约束变元的所有出现都称为约束出现。
定义 2.2.8 自由变元:谓词公式中与任何量词都无关的量词,称为自由变元,它的每次出现称为自由出现。一个公式的个体变元不是约束变元,就是自由变元。
注意:为了避免约束变元和自由变元同名出现,一般要对“约束变元”改名,而不对自由变元改名。
定义 2.2.9 闭公式是指不含自由变元的谓词公式
从本例(已省)可知, 不同的公式在同一个解释下, 其真值可能存在, 也可能不存在, 但是对于没有自由变元的公式(闭公式),不论做何种解释,其真值肯定存在
谓词公式的类型:重言式(永真式)、矛盾式(永假式)、可满足公式三种类型
定义 2.2.10 在任何解释下,公式的真值总存在并为真,则为重言式或永真式。
定义 2.2.11 在任何解释下,公式的真值总存在并为假,则为矛盾式或永假式。
定义 2.2.12 存在个体域并存在一个解释使得公式的真值存在并为真,则为可满足式。
定义 2.2.13 代换实例 设
是命题公式
中的命题变元,
是 n 个谓
词公式,用
代替公式
中的
后得到公式 A,则称 A 为
的代换实例。
如 A(x)∨﹁A(x),∀xA(x) ∨﹁∀ xA(x)可看成 p ∨﹁ p 的代换实例,A(x) ∧﹁A(x),∀xA(x) ∧﹁ ∀x A(x)可看成 p ∧﹁ p 的代换实例。
定理 2.2.1 命题逻辑的永真公式之代换实例是谓词逻辑的永真公式, 命题逻辑的永假公式之代换实例是谓词逻辑的永假式。(代换前后是同类型的公式)
2.3、谓词公式的等值演算
定义 2.3.1 设 A、B 是两个合法的谓词公式,如果在任何解释下,这两个公式的真值都相等,则称 A 与 B 等值,记为 A ó B。
当 AóB 时,根据定义可知,在任何解释下,公式 A 与公式 B 的真值都相同,故 A↔B 为永真式,故得到如下的定义。
定义 2.3.2 设 A、B 是两个合法谓词公式,如果在任何解释下, A↔ B 为永真式, 则 A与 B 等值,记为 A ó B。
一、利用代换实例可证明的等值式(p↔﹁﹁p 永真,代换实例∀ xF(x) ↔﹁﹁∀ xF(x)永真)
二、个体域有限时,带全称量词、存在量词公式的等值式
如:若D={
},则∀ xA(x) ó A(
)∧A(
)∧…∧A(
)
三、量词的德摩律
1、﹁∀xA(x) ó ∃x﹁A(x) 2、﹁∃xA(x) ó ∀x﹁A(x)
四、量词分配律
1、∀x(A(x)∧B(x)) ó ∀xA(x)∧∀xB(x) 2、∃x(A(x)∨B(x)) ó ∃xA(x)∨∃xB(x)
记忆方法:∀与∧,一个尖角朝下、一个尖角朝上,相反可才分配。2 式可看成 1 式的对偶式
五、量词作用域的收缩与扩张律
A(x)含自由出现的个体变元 x,B 不含有自由出现的 x,则有:
1、∀/∃(A(x)∨B) ó ∀/∃A(x)∨B 2、∀/∃(A(x)∧B) ó ∀/∃A(x)∧B
对于条件式 A(x) ↔B, 利用 “基本等值一” 将其转换为析取式, 再使用德摩律进行演算
六、置换规则
若 B 是公式 A 的子公式,且B ó C,将 B 在 A 中的每次出现,都换成 C 得到的公式记为 D,则 A óD
七、约束变元改名规则
将公式 A 中某量词的指导变元及辖域中约束变元每次约束出现,全部换成公式中未出现的字母,所得到的公式记为 B,则 A ó B
例
证明步骤:
2.4、谓词公式的范式
从定理证明过程,可得到获取前束范式的步骤:
(1)剔除不起作用的量词;
(2)如果约束变元与自由变元同名,则约束变元改名;
(3)如果后面的约束变元与前面的约束变元同名,则后的约束变元改名;
(4)利用代换实例,将→、↔转换﹁∨∧表示;
(5)利用德摩律,将否定﹁深入到原子公式或命题的前面;
(6)利用量词辖域的扩张与收缩规律或利用量词的分配律,将量词移到最左边
2.5、谓词推理
定义 2.5.1 若在各种解释下
只能为真即为永真,则称为前提
可推出结论 B。
定义 2.5.2 在所有使
为真的解释下,B 为真,则称为前提
可推出结论 B。
谓词逻辑的推理方法分为以下几类:
一、 谓词逻辑的等值演算原则、 规律: 代换实例、 量词的德摩律、 量词的分配律、 量词
辖域的扩张与收缩、约束变元改名。
二、 命题逻辑的推理规则的代换实例, 如假言推理规则、 传递律、 合取与析取的性质律、
CP 规则、反证法等。
三、谓词逻辑的推理公理
第三章 集合与关系
3.1、基本概念
在离散数学称 “不产生歧义的对象的汇集一块” 便构成集合。常用大写字母表示集合, 如 R 表示实数, N 表示自然数, Z 表示整数, Q 表示有理数,C 表示复数。描述一个集合一般有 “枚举法” 与 “描述法” , “枚举法”。元素与集合之间有“属于
”或“不属于
”二种关系。
定义 3.1.1 设 A,B 是两个集合,如果 A 中的任何元素都是 B 中的元素,则称 A 是 B
的子集,也称 B 包含于 A,记为 B
A,也称 A 包含 B,记为 A
B。
3.2集合运算性质
定义 3.2.1 设 A、B 为集合,A 与 B 的并集 A
B、A 与 B 的的交集 A
B、A-B 的定
义:A
B={x|x
A
x
B},A
B={x|x
A
x
B},A-B={x|x
A
x
B}
定 义 3.2.2 设 A、 B 为 集 合 , A 与 B 的 对 称 差 , 记 为 A
B={x|(x
A
x
B)
( x
A
x
B)}= A
B - A
B。
定义 3.2.3 设 A、B 是两个集合,若 A
B、B
A 则 A=B,即两个集合相等。
幂等律 A
A=A、A
A=A
结合律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交换律 A
B=B
A、A
B=B
A
分配律 A
(B
C)=(A
B)
(A
C)
A
(B
C)=(A
B)
(A
C)
同一/零律 A
Ø = A、A
Ø= Ø
排中/矛盾律 A
A=E、A
A= Ø
吸收律(大吃小) A
(B
A)=A、 A
(B
A)=A
德摩律
(A
B)=
A
B 、
(A
B)=
A
B
双重否定
A=A
3.3、有穷集的计数
定理 3.3.1 二个集合的包含排斥原理 |
| = |
| + |
| - |
|
3.4、序偶
定义 3.4.2 令<x,y>与<u,v>是二个序偶,如果 x=u、y=v,那么<x,y>=<u,v>即二个序偶相等。
定义 3.4.3 如果<x,y>是序偶,且<<x,y>,z>也是一个序偶,则称<x,y,z>为三元组。
3.5、直积或笛卡尔积
定义 3.5.1 令 A、B 是两个集合, 称序偶的集合{<x,y>|x
A, y
B}为A与B的直积或笛卡尔积,记为 A
B。
如:A={1,2,3},B={a,b,c}则A
B={1,2,3}
{a,b,c}={<1,a>,<1,b>,<1,c>,<2,a>,<2,b>,<2,c>,<3,a>,<3,b>,<3,c>}
直积的性质
1、A
(B
C)= A
B
A
C
2、A
(B
C)= A
B
A
C
3、(B
C)
A = B
A
C
A
4、(B
C)
A = B
A
C
A
5、A
BóA
C
B
C ó C
A
C
B
6、A
B,C
DóA
C
B
D
定义 3.5.2 令
是 n 个集合,称n元组的集合{<
>|
},为
的直积或笛卡尔积,记为
。
3.6、关系
定义 3.6.1 称直积中部分感兴趣的序偶所组成的集合为“关系” ,记为 R。
如在直积{1,2,3,4,5,6,7,8}
{1,2,3,4,5,6,7,8}中, 只对第 1 个元素是第 2 个元素的因数的序偶感兴趣,即只对R={<1,1>,<1,2>,<1,3>,<1,4>,<1,5>,<1,6>, <1,7>,<1,8>, <2,2>,<2,4>, <2,6>, <2,8>, <3,3>,<3,6>,<4,4>,<4,8>,<5,5>,
<6,6>,<7,7>,<8,8>},R
A
A(A={1,2,3,4,5,6,7,8})
定义 3.6.2 如果序偶或元组属于某个关系 R,则称序偶或元组具有关系 R。
关系图,关系矩阵
3.7、关系的复合
定义 3.7.1 若关系 F
A
A,关系 G
A
A,称集合{<x,y>|
t 使得<x, t>
F,<t,y>
G}
为 F 与 G 的复合,记为 F
G。
例题 3.7.1 令 A={1,2,3},F={<1,1>,<1,2>} G={<2,2>,<1,3>,<1,1>}则
解: F
G={ <1,3>,<1,1>,<1,2>} ,G
F={<1,2>,<1,1>}, 因此关系的复合不满足交换律。
采用复合的定义去计算,只适合于人工计算,为了编程实现,故采用矩阵表示关系。
说明:
的第 i 行与
的第 j 列相乘时,乘法是合取
,加法是析取
,如 MF 的 1 行与 MG
的第 3 列相乘是:(1
1)
(1
0)
(0
0),结果为 1。
定义 3.7.2 若关系 F
A
A,称集合{<y,x>|<x,y>
F }为 F 的逆,记为
例题 3.7.2 令 A={1,2,3},F={<1,2>,<1,3>,<2,1>},则
={ <2,1>,<3,1>,<1,2>}。
3.8、关系的分类
定义 3.8.1 若
都有<x,x>
R,则R是自反关系。(自己到自己的关系全属于R)
定义 3.8.2 若
都有<x,x>
R,则 R 是反自反的。(自己到自己的关系全不属于R)
定义 3.8.4 如果所有形如<x,x>的序偶都在关系 R 中, R 也只有这种形式的序偶, 则称 R为恒等关系,记为
。
对于恒等关系而言,其关系矩阵是单位矩阵,即其主对角线全是 1,其他位置全是 0,对关系图是每个点都有自旋,仅只有自旋,没有其他边。
定义 3.8.5 令关系R
A
A,如果当<x,y>
R 时<y,x>
R,则称 R 为对称关系。
定义 3.8.6 令关系R
A
A,如果当<x,y>
R 且x
y时<y,x>
R, 则称 R 为反对称关系。
定义 3.8.8 令关系R
A
A,若当<x,y>
R,<y,z>
R时有<x,z>
R,则称R为可传递关系。
从R
R 的关系矩阵可知,其非0元素在R的关系矩阵都出现,即
,凡满足这个不等式的关系,肯定为可传递关系。
所以不可传递。
从R
R的关系矩阵可知,其非0元素出现在(1,1),(1,3),(2,2),(2,4),在 R 的关系矩
阵都没出现,不满足
,不可传递关系。
3.9、关系的闭包
将关系矩阵的主角线上全部变成 1, 即得到其自反闭包的关系矩阵, 从而可得到其自反闭包。
3.10、等价关系与集合的划分
定义 3.10.1 设R
A
A,如果 R 是自反、对称、可传递的关系则称为等价关系。
定义 3.10.2 设R
A
A,如果 R 是等价关系, B
A, B 中任意二个元素之间都有关系R,则 B 是一个等价类。
定义 3.10.3 设R
A
A,R是等价关系,
是基于 R 得到的等价类,则称集合{
}为 A 关于 R 的商集,记为 A/R。
定义 3.10.3 若
是 A 的子集,若
时
,并且
,则称
是A的一个划分。
定理 3.10.1 设R
A
A,R 是等价关系,
是利用 R 得到的 k 个不同的等价类,则
为集合 A 的划分。
定理 3.10.2 设
是A 的划分, R=
, 则 R 是等价关系。
3.11、偏序关系
定义 3.1 1.1 设R
A
A,如果 R 是自反、反对称、可传递的关系则称为偏序关系。
如:R 是实数中小于等于关系,则R是偏序关系。
定义 3.1 1.2 设R
A
A,R 偏序关系,x 与 y 是 A 中的元素,若序偶<x,y>与<y,x>至少有一个在 R 中,则称 x 与 y 可比。
定义 3.1 1.3 设R
A
A,R 偏序关系,若 A 中任意二个元素都可比,则称 A 为全序关系或线序关系。
定义 3.1 1.4 设R
A
A,R 偏序关系,将关系图绘制成所有箭头都朝上,然后去掉所有箭头、去掉自旋边、去掉复合边,得到关系图的简化形式,称为哈斯图。
定义 3.1 1.5 在哈斯图中,如果某个元素 y 在元素 x 的直接上方,则称 y 盖住了 x。记COVA={<x,y>}
定义 3.1 1.6 设R
A
A,R 偏序关系,将偏序关系与集合 A 一块称为偏序集,记为<A,R>,表示是 A 上的偏序关系。以后说偏序关系时,可简单地说偏序集<A,R>。
定义 3.1 1.7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
都有<x,y>
R,则称 y 是最大元。即最大元与 B 中每个元素都可比,并且都比其大。
定义 3.1 1.8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
都有<y,x>
R,则称 y 是最小元。即最小元与 B 中每个元素都可比,并且都比其小。
一个子集中没有最大元或最小元时,可能存在极大元或极小元。
定义 3.1 1.9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不存在 x
B 使得<y,x>
R,则称 y是极大元, 即B中不存在比y“大”的元素。 即极大元与 B 中有些元素是否可比不做要求。
定义 3.1 1.10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不存在x
B 都有<x,y>
R,则称 y是极小元,不存在比 y 小的元素。即极小元与 B中元素是否可比不做要求。
定义 3.1 1.1 1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任意x
B都有<x,y>
R,则称y是B 的上界。与 B 中每个元素都可比,并且都 B 中的元素大。
3.12、其它关系
定义3.6.1 给定集合A上的关系ρ,若ρ是自反的、对称的,则称ρ是A上的相容关系。
定义3.6.3 给定非空集合A,设有集合S={
},其中
且
,i=1,2,…,m,且
,则称集合S称作A的覆盖。
定理3.6.1 给定集合A的覆盖,
,由它确定的关系:
是相容关系。
定义3.7.1 设R为定义在集合A上的一个关系,若R是自反的,对称的,传递的,则R称为等价关系。(显然等价关系一定是相容关系)。
定义3.7.2 设给定非空集合A,若有集合S={
},其中
且
(i=1,2,…,m),且有
,同时有
,则称S为A的一个划分。(所有子集的并为A,且子集的交为空,则这些子集组成的集合为A的一个划分,覆盖中,子集的交集可不为空)
等价类
商集
偏序关系(自反性,反对称性,传递性)
,哈斯图,可比的,元素y盖住元素x,全序关系,极大元,极小元,最大元,最小元
拟序关系(反自反的,传递的)
第四章 代数系统
定义 4.3.1 设°是集合 S 上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 x°y=y°x,则称°在 S 上是可交换的,或者说运算°在 S 上满足交换律。
定义 4.3.2 设°是集合 S 上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x°y)°z=x°(y°z),则称°在 S上是可结合的,或者说运算°在 S 上满足结合律。
定义 4.3.3 设°是集合 S 上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 x°x=x, 则称°在 S 上是幂等的,或说运算°在 S 上满足幂等律。
定义 4.3.4 设°与*是集合 S 上的二种运算,若
都有 x*(y°z)=(x*y)°(x*z)与(y°z)*x=(y*x)°(z*x),则称*对°是可分配的。
定义 4.3.5 设°与*是集合 S 上的二种可交换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 x*(x°y)=x 与x°(x*y)=x 则称*与°是满足吸收律,内外二种运算不一样,运算符内外各出现一次,以多吃少。
广群:
半群:
群:
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