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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10:最无耻-用户使用协议

2021-09-07 10:46 作者:高云法商智慧  | 我要投稿

作者:高云(汪宏杰)

 

无耻是分级别的,例如我们每个人上网都撒过一个谎,那就是“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用户使用协议的全部内容”,因为还是有点假装契约精神,所以这种级别的无耻最多是青铜。

 

更高级别的无耻是脸也不要了,到了王者级别。

 

例如2020年12月,某果的官网发生BUG,部分原价1000多元的产品变成了一两百元,大量粉丝以为这是某果公司在清库存,让利消费者,于是立马者抢购一空。结果第二天醒来,收到的不是心爱的产品,而是商家发来的一条冷冰冰的短信或者邮件。

 

该商家称,由于在处理订单时发生意外,发现其中商品价格存在问题,因此决定取消这个订单,支付款将原路退回。

 

较真的用户当然不接受这样拿协议当儿戏、随意撤销的做法,于是想维权,翻查该商家在网上发布的《用户使用协议》才发现,当中有一个大坑,就是用户协议当中约定,双方如有争议则在某果指定的城市申请仲裁。

 

根据当前仲裁费用规定,5000元起步。也就是说,你要先掏5000大洋,才能申请仲裁1000多元标的案件,而且最终仲裁费用双方分摊多少,还要看仲裁支持多少比例而定。

 

到了这一刻用户才明白,为什么某果很有底气地单方宣布取消订单,因为:


你维权可以,但成本越高于获益,他耍也可以,因为风险远低于收益.

 

于是,2020年最无耻的合同就这样诞生了。

 


高云(本名汪宏杰),合同六法创始人,《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主编。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开启法律从业生涯,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和不良资产等业务,历任多家律所主任,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合规官等职务,先后出版《思维的笔迹》、《公司法实务指南》等12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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