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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2界说

2020-02-12 11:39 作者:星宇恒qwq  | 我要投稿

(本文部分引用原书。部分是本人自己的简介会尽可能解释清楚原书中的概念和推论,如有与他人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是高中学生,不可避免有言语以及概念的使用失误,并且会有一些错误和一些疑惑之处,还请大家包含,并且多多指教。(有幸有同学和家长帮忙可以改善一些))

界说

(六)神的含义:神,我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亦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

  说明 我说神是绝对无限而不说它是自类无限,因为仅仅是自类无限的东西,我们可以否认其无限多的属性,而绝对无限者的本性中就具备了一切足以表示本质的东西,却并不包含否定。

(七)自由的含义: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

(八)永恒的含义:永恒,我理解为存在的自身,就存在被理解为只能从永恒事物的界说中必然推出而言。

说明 因为这样的存在也可以设想为永恒的真理,有如事物的本质,因此不可以用绵延或时间去解释它,虽说绵延可以设想为无始无终。

作者理解为:

(六)神之所以是绝对无限而不是自类无限的原因是自类无限在定义中包含了自类的概念,而自类与绝对是相悖的,(有一个在网络上看到的解释比较形象:绝对无限理解为无限数目的自类无限的属性的集合。)这一点可以在后面得到一定的解释,对于绝对无限,它却包含了一切的无限而让人无法否定。换句话说绝对无限的存在包含了一切,而想羊本身不包含数量的属性。另:这点上解释有些不清,可能会在评论区补充。

(七)这里的自由不敢认同,这里的自由不依赖于外物而自身就包含存在,而行为仅仅由自身决定,由此定义出发,我们可以发现自由是绝对自由,也是仅仅指实体的自由(因为只有在实体中才包含存在的本质),书中认为思想等本质中包含不存在的东西一定是受限的,而这里的自由在现实中更试用,书中的自由只是一个为了研究一种学问而强制定义的。

(八)(该部分主要是同学的理解,因为作者对此也理解不通,只好求助同学)永恒就是存在,存在于永恒的事物中,因为如果这个事物不是永恒的,那么它终有一天会消失,那么从时间纵向来看它在无尽长的时间中就是没有有存在过的,有数学无限与1的意味。由此看存在就是由永恒推出的,因为存在意味着永恒,而永恒的东西才有存在的本质。甚至可以说时间相对于永恒也是不值一提的。

家长的个人意见:

第一个关于神,觉得本质上是区别于一般事物或者动物的一个或者一类,而原文作者显然理解神为绝对无限存在,那么是否说明事物/动物本身的属性就是神,是无限存在呢?

其实神应该做为界区别于其他界,那么这个界于其他界都是无始无终,只是这个名字叫做“神界”,因为不从界来定义的话,那么神即是起点又是终点,其他事物/动物就都归属于神的过客,或者神的创造物/一种外显。

这里又用了存在,感觉存在和永恒的概念有点儿混,存在好比坐标系上的点或者段或者面积(总之,对于非神以外的存在,就我们人类目前的认识,这些存在已经有被证明的消失或者灭绝的迹象,那么在永恒中这个属性就不是无限的,而对于作者说的神只是属性这个概念,区别与现实存在,那么神或许是永恒的。由此看来神与我们现实世界或者对于非永恒存在而言,应该另属于一种范畴,有人称为界)

永恒即存在的组成,没有存在无法证明永恒是什么。又回到了上面的议题,是人认识和意识的交替。

解答:作者在这里理解的神其实指的是自然,他把自然冠上了神的名义。而其他事物和动物是神的外延。其他动物和事物是神的某一方面的永恒外延。

这些非神的存在,我们不能把它当成现在存在的。应该把它当成客观存在的。比如说就算恐龙灭绝了,但是恐龙就定义而言还是一个实体,它的本质是包含存在的。它无需借助于它物而存在。是否存在另一种界,既然审视大自然,那么神界就应该是自然界,并且万事万物也包含在自然界内。


(大概一个晚上会更新3~5条吧,会努力每天更新的,但有一些特殊事件如月考就可能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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