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民情怀,做好值得群众信任的公平秤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了众多的法治改革成果,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治社会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定心石,身为司法人员,让群众获得足够的安全感,给予我们更多的信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以奉献精神、公正司法的审判原则以及坚守为民情怀的初心,努力做好群众信赖的公平秤。
以奉献精神,铸造职业操守的护盾。我国法治建设自十八大以来取得了众多成果,从提出“100-1=0”的“法治公式”,警示执法司法,维护法治工作的公平正义,到把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保障公平竞争……这一系列举措让群众真正受惠,群众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句号。奉献精神,需要我们司法人员的责任担当,清楚自身工作责任的重担,懂得自身职业操守的重要性,以奉献精神护住职业操守,才能做好群众满意的工作。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是我党的纪律要求,但总有行贿受贿的行为发生,不仅置职业操守于不顾,也伤害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感。为民办事,甘做群众的孺子牛,是我们必要的职业精神,奉献精神是我们职业操守的护盾,没有这层护盾,我们的职业操守成为敌人的攻击重点,多一层护盾就是多一层防线,多一层防线主动权就会牢牢地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以公正司法,打磨公平正义的长矛。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力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身为司法人员必须始终真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公正司法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时代有温度的司法,打磨手中公平正义的长矛,用 “小案件”讲好“公正司法的大道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公平正义的法治。
不畏黑夜,戴好坚守初心的铠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强调要“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身为司法人员,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发展思想,悟透“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基本问题,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牢牢坚守工作初心。作为司法人员要时刻警示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才能在黑夜来袭时,守得住初心,一身正气,行稳致远。周恩来总理给自己订立《我的修养要则》,陈毅称自己“中夜尝自省”,谢觉哉“跟自己打官司”……我们应该像老一辈革命家那样,经常把修养党性作为立身之基,谨记党旗下的誓言,给自己常做政治体检,常扫政治灰尘,在躬身自省中用初心之真锤炼司法工作之纯。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身为司法人员,努力树立为民情怀,以奉献精神、公正司法的职业守则以及坚守初心的魄力,做好值得群众信任的公平秤,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