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肇事者难寻,出了事情谁来承担?听听《民法典》怎么说
今年的1月1日起,
民法典就正式施行了!
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
将会如何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呢?
今天,我们来解读民法典中大家关注的法律法规!
近些年来,
屡屡有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发生,
可以说高空抛物现象危害巨大,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更重要的是,
很多人事后要维权却很困难。
在福州,家住一楼的薛阿姨今年六十多了,平时喜欢在家后院空地里种种花浇浇水。
可薛阿姨告诉记者,住在她楼上的住户经常往下丢杂物,为了这个她可没少忙活着捡垃圾。而扔扔垃圾也就算了,有时候还有刀子从天而降。
自从发生了丢刀子事件后,薛阿姨到后院里都是小心翼翼,甚至还特意备了顶帽子。
现场,隔壁的一位大妈
见到我们在讨论高空抛物问题,
也大倒苦水了一番。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小区物业,
但是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
他们对于高空抛物也没什么好办法,
只能多宣传。
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民法典》有规定
要治理高空抛物,
不能寄希望于造成伤害后的挨家挨户调查,
而安装高层监控探头等技术手段
成本又过高,
并且受限于各种客观条件。
因此,保护“头顶上的安全”,
不能只靠人的自我约束,
更要有法律作为保障。
刚实施的民法典就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是由具体的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说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应该是由建筑物中整体所有有可能侵权的共同行为人来承担责任。如果建筑物所有人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抛掷物品,可以免责。如果抛掷的物品明显具有危险性质或会有导致人伤亡的重大危险的,甚至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人士表示,
民法典不仅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
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厘定,
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
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作出了规定。
物业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物业没有采取相关的防范措施的话,物业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相关的防范措施可以采取视频监控,或者设置防护网之类的防护措施。
民法典的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
“头顶上的安全”撑起了保护伞,
给了公众向高空抛物说“不”的底气,
也断绝了高空抛物者
逃避惩罚的侥幸心理。
帮帮团提醒:
广大市民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不往楼下乱扔杂物,
也不要在窗户、阳台的外沿
摆放花盆拖把以免发生高空坠物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