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阴阳合同中两份合同的效力?

为了备案需要,一方面按有关部门的备案要求签订合同,但实际履行的合同却不是那么回事,甚至违反备案要求?
为了规避监管,提交符合审核要求的合同,而当事人之间实际履行的与提交的合同南辕北辙?
为了少缴、不缴税收费用,实际成交价款与约定成交价天差地别?
为了达成其他目的就同一法律关系订立两份合同?
你心里的小九九真能判断上述这些“阴阳合同”的效力吗?
如何判断阴阳合同中两份合同的效力问题?
下面有一道题考考大家:
你的客户永昌公司与博峰公司签订《整体收购博峰公司协议》,当中约定永昌公司以总价款7000万元整体收购博峰公司及其名下的小中甸镇和平铁矿100%矿权。
其后,博峰公司3名股东作为甲方、永昌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以总价1000万元向乙方转让其在博峰公司持有的100%的股权。
协议签订后,永昌公司向博峰公司3名股东实际支付了7000万元,但在办理博峰公司100%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过程当中,登记的转让价款和报税金额均登记为1000万元。
1、上述两份协议《整体收购博峰公司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构成“阴阳合同”?
2、如果你是永昌公司的法务总监或者顾问律师,你会采取哪些方法维护公司利益?
对于上述问题,第四营的同学们在上周学完合同六法后,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下面我将一些精选回答展示出来,供大家参考学习!




高云(本名汪宏杰),合同六法创始人,《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主编。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开启法律从业生涯,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和不良资产等业务,历任多家律所主任,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合规官等职务,先后出版《思维的笔迹》、《公司法实务指南》等13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