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史》杨宽著 第四编 第四章西周王朝历代对四方的征伐防御(下)~读书笔记
本期亮点:(周宣王专场, How old are you ??)

十六。周厉王击退了严允入侵
严允有是什么意思


这里的淮夷和严允入侵,周王朝出兵击退了他们。



小小插一段:宣王中兴,是指在周宣王即位后,为消除厉王暴虐政治的影响,缓和国内外不安定局面,任用召穆公、周定公、尹吉甫等大臣,整顿朝政,使王道已衰落的周朝王室得到一时的复兴,大大提高了王室的威信,遂使周势复振,诸侯又重新来朝,史称“宣王中兴”。


十七:宣王伐淮夷。
大雅·江汉1
江汉浮浮2,武夫滔滔3。匪安匪游4,淮夷来求5。既出我车,既设我旟6。匪安匪舒7,淮夷来铺8。
江汉汤汤9,武夫洸洸10。经营四方,告成于王。四方既平,王国庶定11。时靡有争,王心载宁12。
江汉之浒13,王命召虎:式辟四方14,彻我疆土15。匪疚匪棘16,王国来极17。于疆于理18,至于南海。
王命召虎:来旬来宣10。文武受命,召公维翰20。无曰予小子21,召公是似22。肇敏戎公23,用锡尔祉24。
釐尔圭瓒25,秬鬯一卣26。告于文人27,锡山土田。于周受命28,自召祖命29,虎拜稽首30:天子万年!
虎拜稽首,对扬王休31。作召公考32:天子万寿!明明天子33,令闻不已34,矢其文德35,洽此四国。
第一次去《诗经》寻找证据的专家~.~
十八:周宣王讨伐徐方(怎么又是你)
又一次从《诗经》寻找证据
《诗经-大雅-常武》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脩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
十九:周宣王讨伐楚(怎么双是你)
又一次从《诗经》寻找证据,《诗经-小雅·采芑》中。“”蠢尔蛮荆,大邦为仇。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丑。戎车啴啴,啴啴焞焞33,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玁狁,蛮荆来威。”
翻译:你这愚蠢不开化的荆蛮人,胆敢跟我泱泱大国作对头。尊贵的方叔元老英雄人物,老当益壮操劳国事善筹谋。尊贵的方叔带领大军到来,抓捕审讯万千俘虏竞授首。战车阵滚滚而来隆隆作响,隆隆作响滚滚向前不停留,犹如雷霆万钧震天动地吼。我们尊贵的方叔威风凛凛,亲率大军出征讨伐猃狁族,愚蠢的蛮荆人敢不低下头!
分析:这首歌颂的雅歌,是人们在誓师宴会上唱的雅歌。西周末周宣王时期,以元老重臣方叔为将,率兵车三千讨伐荆楚,作战势如破竹,多有擒获,战利品“俘金”中包括楚国宗庙青铜重器 [3] ,史称方叔伐楚。
二十:周宣王讨伐玁狁“严允”(怎么叒是你)
推测玁狁方位和身份:《诗经-小雅·六月》玁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薄伐玁狁,至于大原。文武吉甫,万邦为宪(这个大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的,周夷王讨伐太原的犬戎(因周穆王被迫迁徙的犬戎)
清朝的顾炎武推测是严允就是之前的犬戎,现在居住在太原一代,叫做太原之戎
与玁狁入战争地点:要清楚两件青铜器




按照两件青铜器,推测与玁狁入战争地点是“洛水之阳”
二十一:周宣王讨伐“条戎”“奔戎”(怎么叕是你)
节选自《后汉书·列传·西羌传》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
研究推测:“条”=鸣条(奔戎应该在条戎边上)
鸣条,古地名,又名高侯原,在今山西省运城安邑夏县之西。《书·汤誓序》记载:“ 伊尹相汤伐 桀 ,升自陑 ,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 孔传:“地在安邑之西。”相传商汤伐夏桀战于此地。
而后,今海州”三国魏 曹丕 《秋胡行》之一:“ 鸣条之役,万举必全。”《史记·夏本纪第二》:“桀走鸣条,遂放而死。
二十二:周宣王败于姜氏之戎(怎么又双叒叕是你)
《史记-周本纪》记载:“(宣王)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司马迁这一记载的依据是《国语-周语上》
二十三:周宣王伐申戎(How old are you ?)
《古本竹书纪年》:“(宣王)三十九年,王伐申戎, 破之。申戎是申人留在西方的一支,是对于东迁徙到南阳盆地的其中一支。
申国是当时周克商的大功臣之一,分封在现在的河南南阳盆地。
不过,按照后来的历史,西周灭亡来看,周宣王虽然这次是伐了申戎,但是西申依旧还是很强大的存在
二十四:周宣王“丧南国之师”(下次肯定不是你了!)
《国语周语上》《史记周本纪》均记载: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料:统计,统计人口,清算户口)
二十五:周幽王伐“六济之戎”(已经到周幽王了,再坚持一下,西周就灭了)
六济之戎:西周族名,周幽王三年(前779),命伯士率军加以征伐,失败,伯士战死。见《竹书纪年》
周宣王,周幽王在讨伐戎的战争中一再地失利,而西方的戎族确实越来越强大了
二十六:申,曾招来了犬戎攻灭西周
《史记周本纪》: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