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考点预测⑥: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平等原则是民法中首要的原则,是民法作为私法基本法的关键,是其他基本原则的基础和前提,当事人地位不平等,则其他原则根本无从谈起。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即私法自治原则或意思自治原则,是核心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石,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三、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在合同关系中直接体现为等价交换原则。
公平原则在侵权法中体现为公平责任。
四、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为最高法律原则,因此称为“帝王条款”。
一方面,它要求民事主体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诚实可信,主要在合同法领域适用;
另一方面,它要求民事主体具有毋害他人的心理意识,通称为善意,主要在物权法领域适用。
五、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常见例子:
双方离婚后约定禁止另一方当事人剩余;
约定断绝亲子关系;
夫妻在离婚时约定禁止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再婚;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给“情人”;
六、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