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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被处罚,受损股民可发起索赔

2023-09-20 16:18 作者:上海王金龙律师  | 我要投稿

恒宝股份(002104)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被处罚,受损股民可发起索赔

2023年9月8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43 号)。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经查明,恒宝股份涉嫌以下违法事实: 一、专网通信业务的实施情况 二、恒宝股份2017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 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 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赔偿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恒宝股份(002104)股民索赔条件: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之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9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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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持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广场南楼18楼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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