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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傲慢与偏见》(13)—(23)

2023-08-27 14:07 作者:Amadeus-Hikari  | 我要投稿

达西的傲慢主要体现在对伊丽莎白家人缺乏教养的鄙夷,而这在目前的章节中已经得到了充分展现,因此接下来,奥斯汀要开始强化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了。

在最初印象的基础上,激化伊丽莎白对达西偏见的主要有两点:(1)伊丽莎白听信了威克姆的一面之词,认为达西不仅傲慢,而且是一个德性卑劣的人;(2)宾利先生搬到伦敦过冬迟迟不归,伊丽莎白相信宾利对简的感情,于是将宾利迟迟不归的责任归咎到宾利姐妹以及达西身上。伊丽莎白认为,达西看不起自己和姐姐的家庭,所以也就不让自己的好友宾利和姐姐结婚。

为了让“讨厌→喜欢”的转变有足够说服力,作者必须要在伊丽莎白偏见发展的同时埋下伊丽莎白日后爱上达西的种子,否则伊丽莎白的情感转变就会尤其突兀,是否能注意到这股暗流,是理解这部作品构思的关键。通过描写伊丽莎白和柯林斯、威克姆的情感交集,作者向读者进一步展示了伊丽莎白的感情观,从而为她日后(足够有说服力地)爱上达西埋下种子。


1、首先看柯林斯牧师,他是贝内特先生的表侄,基于限定继承权,他在贝内特先生死后会继承贝内特先生的房产。他并不是凭空登场的,因为贝内特一家只有女儿这件事在小说开篇已经提过,所以他的出现仍然可以视为既有情节的发展。

用作者在第15章的话来说:

柯林斯先生并不是个聪明人,他虽然受过教育,踏进了社会,但是先天的缺陷却没得到多少弥补。他长了这么大,大部分岁月是在他那个爱钱如命的文盲父亲的教导下度过的。他也算进过大学,但只是勉强混了几个学期,也没交上一个有用的朋友。父亲的严厉管教使他养成了唯唯诺诺的习气,但是这种习气如今又给大大抵销了,因为他本来就是个蠢材,一下子过上了悠闲生活,难免会飘飘然起来,何况年纪轻轻就发了意外之财,自然会越发自命不凡。当时亨斯福德教区有个牧师空缺,柯林斯鸿运亨通,得到了凯瑟琳.德布尔夫人的恩赐。他一方面敬仰凯瑟琳夫人的崇高地位,尊崇她作为自己的女恩主,另一方面又非常看重自己,珍惜自己做教士的权威,做教区长的权利,这一切造就了他一身兼有傲慢与恭顺、自负与谦卑的双重性格。

他现在有了一幢舒适的房子,一笔可观的收入,便想结婚了。他之所以来和朗伯恩这家人重新修好,就是想在他们府上找个太太。如果那几位姑娘真像大家传闻的那样美丽可爱,他打算从中挑选一个。这就是他为继承她们父亲的财产所订的补偿计划,赎罪计划。他认为这是一个绝妙的计划,既十分妥善得体,又充分显示了他的慷慨豪爽。

他见到几位姑娘之后,并没有改变原来的计划。贝内特小姐那张妩媚的脸蛋,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也更加坚定了他那一切先尽老大的旧观念。因而,头一天晚上他便选中了简。不过,第二天早上他又做了变更。原来,早饭前他和贝内特太太亲密地交谈了一刻钟,先是谈起了他的牧师住宅,然后自然而然地引到了他的心愿,说是要在朗伯恩为那幢住宅找位女主人。贝内特太太一听,乐得喜笑颜开,一再鼓励小伙子,不过告诫他不要选择简。“讲到我后四个女儿,我不敢贸然说——我也说不准——不过我没听说她们有什么对象。至于大女儿嘛,我倒要提一句——我觉得有责任提醒你,她可能很快就要订婚了。”

柯林斯先生只得从简转向伊丽莎白——而且转得很快——就在贝内特太太拨火的一刹那完成的。伊丽莎白无论年龄还是美貌,都仅次于简,当然第二个就要轮到她。

贝内特太太得到这个暗示,如获至宝,心想她很快就要嫁出两个女儿了。昨天她连说都不愿说起的这个人,现在却深得她的欢心。


柯林斯代表着愚蠢且平庸的那类男人,而美丽、聪慧、自信的伊丽莎白显然对这样的柯林斯牧师看不上眼。因此,她拒绝了柯林斯的求婚。在拒绝之后,夏洛特向柯林斯抛出橄榄枝,并且践行了曾对伊丽莎白说的话(看上对方就要抓紧行动),让柯林斯在被伊丽莎白拒绝后的短短几天内就向自己求婚。在前面的专栏中提到过,夏洛特结婚并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有一个体面的归宿。而在得知夏洛特将和柯林斯结婚后,伊丽莎白:

这么不般配的一门亲事,使她心里久久没法想通。柯林斯先生在三天之内求了两次婚,本来就够稀奇的了,如今竟会有人答应他,这就更稀奇了。她一向觉得,夏洛特的婚姻观与她的不尽一致,但不曾料到,一旦事到临头,她居然会摒弃美好的情感,而去追求世俗的利益。夏洛特当上柯林斯先生的妻子,这岂不是天下的奇耻大辱!她不仅为朋友的自取其辱、自贬身价而感到沉痛,而且还忧伤地断定,她的朋友作出的这个抉择,决不会给她带来多大幸福。

需要指出的是,奥斯汀这位作者在这部著作中是明确表达了自己的倾向的(第26章):

就拿威克姆现在为之倾倒的那位年轻小姐来说,她最显著的魅力就是能使他获得一万镑财产。然而,伊丽莎白对这件事不像对夏洛特那件事看得那么清楚,因此没有因为威克姆贪图安逸而责难他。她反而觉得这再自然不过。她可以想象,威克姆一定几经斗争才决定舍弃她的,但她又觉得,这对他们俩倒是一个既明智又理想的举措,她诚心诚意地祝他幸福。

在奥斯汀看来,爱情是婚姻的基石。夏洛特是作品中看事情最清楚的角色,但是夏洛特在情感上太理智了,所以可以猜测,奥斯汀认为爱情应当是理智和情感的结合,太理智(夏洛特)不行,太感性(贪图享乐和虚荣的莉迪亚)也不行,而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的感情兼具理智与情感——尽管情感会干扰理智判断,但对于“完美”爱情来说,这种“不完美”是必需的。



2、第二个角色是威克姆,他的过去如达西所言:

关于那另外一桩更重的罪名,说我亏待了威克姆先生,我只有一个办法加以驳斥:向你和盘托出他与我家的关系。我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编派我的,但我在这里陈述的真相,可以找到不止一个信誉卓著的证人。威克姆先生的父亲是个非常可敬的人,他多年来掌管着彭伯利的全部家业,表现得十分称职,这就自然而然地使得先父愿意帮他的忙。乔治.威克姆是先父的教子,因而先父对他恩宠有加。先父供他上学,一直上到剑桥大学——这是对他最重要的帮助,因为他父亲让妻子胡花滥用折腾穷了,无力供他接受上等教育。这位年轻人言谈举止总是那么可爱,先父就喜欢和他交往。不仅如此,先父还非常器重他,希望他能从事教会职业,打算替他在教会安插个职位。至于说到我自己,早在好多年以前,我就把他看透了。他恶习累累,放荡不羁,虽然小心翼翼地加以遮掩,不让他最好的朋友察觉,但毕竟逃不脱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青年人的眼睛,我常可在他不提防的时候看出他的真容,而先父达西先生则得不到这种机会。说到这里又要引起你的痛苦了——痛苦到什么地步,只有你自己知道。但是,不管威克姆先生在你的心里勾起了什么样的情感,对其性质的怀疑决不会阻止我来揭示他的真实品格——这里面甚至还难免别有用心。德高望重的先父大约在五年之前去世。他至终都十分宠爱威克姆先生,在遗嘱里特别叮嘱我,要在他职业允许的范围里尽力提拔他,如果他受了圣职,等俸禄优厚的牧师职位一有空缺,便立即让他补上。另外还给了他一千镑遗产。先父过世不久,他父亲也去世了,这两桩事发生后不到半年,威克姆先生便写信告知我,他最后决定不再接受圣职,要我再直接给他一些资金,借以取代他得不到的牧师俸禄,希望我不要认为这个要求不合理。他还说,他倒有意学法律,说我应该明白,靠一千镑的利息去学法律,那是远远不够的。我与其说相信他的诚挚,不如说希望他是诚挚的。不管怎么说,我欣然答应了他的要求。我知道威克姆先生不适宜当牧师,因此这件事很快获得解决:他彻底放弃接受圣职的权利,即使将来有条件担任圣职,也不再提出要求,作为交换条件,我拿出三千镑给他。这一来,我们之间似乎已经一刀两断。我实在看不起他,不再请他到彭伯利来玩,在城里也不和他来往。我想他主要住在城里,但所谓学法律只不过是个幌子,如今既然摆脱了一切羁绊,便整天过着游手好闲、放荡不羁的生活。大约有三年工夫,我简直听不到他的音讯。但是,原定由他接替的那个牧师去世以后,他又写信给我,要我举荐他。他说他的境况窘迫至极,这我当然不难相信。他发觉学法律太无利可图,现在已经下定决心,只要我肯举荐他接替这个职位,他就去当牧师。他相信我一定会推荐他,因为他看准我没有别人可以补缺,再说我也不会忘记先父的一片盛意。我没有答应他这个要求,拒绝了他的再三请求,你总不会因此而责怪我吧。他的境况越窘迫,对我的怨恨就越深。毫无疑问,他在背后骂起我来,会像当面骂得一样凶。经过这段时期以后,我们连一点点缘面上的交情也没有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生活的。不过真是冤家路窄,去年夏天他又害得我苦不堪言。现在,我要讲一件我自己都不愿意记起的事。这件事我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但是这一次却非得说一说不可。说到这里,我相信你一定能保守秘密。我妹妹比我小十多岁,由我表兄菲茨威廉上校和我做她的保护人。大约一年前,我们把她从学校里接回来,安置在伦敦居住。去年夏天,她跟管家太太到拉姆斯盖特去了。威克姆先生也跟到那里,无疑是别有用心。原来,他与扬格太太早就认识,我们也真不幸上了这位太太的当,没有看清她的真面目。仗着扬格太太的纵容和帮忙,他向乔治亚娜百般讨好,而乔治亚娜心肠太软,还铭记着他对她小时候的情意,竟被他打动了心,自以为爱上了他,答应跟他私奔。她当时才十五岁,因此也就情有可原。说明了她的鲁莽和大胆之后,我要高兴地添一句:还是她亲口告诉了我这件事。就在他们打算私奔前一两天,我突然来到他们那里。乔治亚娜一向把我这个兄长当作父亲般看待,不忍心让我伤心生气,于是向我供认了全部实情。你可以想象,我当时心里是什么滋味,会采取什么行动。为了顾全妹妹的名誉和情绪,我没有把事情揭露出来。但是我给威克姆先生写了封信,让他立即离开那个地方,当然扬格太太也给打发走了。毫无疑问,威克姆先生主要盯着我妹妹的三万镑财产,不过我又不禁在想,他可能很想趁机报复我一下。他的报复阴谋差一点得逞。小姐,我如实地陈述了与我们有关的几件事。如果你不觉得我在撒谎的话,我希望从今以后,你不要认为我对威克姆先生冷酷无情。我不知道他采取什么手段,运用什么谎言,来欺骗你的。


要注意到,即便伊丽莎白不知道威克姆的本质,她仍然没有和威克姆产生一段浪漫关系。可是,伊丽莎白很明显是喜欢威克姆的:

伊丽莎白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两人接着往下谈,彼此十分投机,一直谈到吃夜宵收牌为止;这时,其他太太小姐才有机会分享威克姆先生的殷勤。菲利普斯太太的宴席上总是吵吵闹闹的,令人无法交谈,不过威克姆的举止却博得了众人的欢心。他每句话都说得很得体,每个举动都表现得很文雅。伊丽莎白临走时,满脑子只装着他一个人。她回家的路上,一心只想着威克姆先生,想着他对她说的话。可惜莉迪亚和柯林斯先生一路上就没住过嘴。她连提提他名字的机会也没有。莉迪亚喋喋不休地谈论抓彩牌,说她输了多少钱,又赢了多少钱。柯林斯先生则滔滔不绝地叙说着菲利普斯夫妇多么热情好客,说他毫不在乎玩惠斯特输了几个钱,把夜宵的菜肴一盘盘列数了一遍;他还几次三番地表示恐怕挤了表妹们。他要说的话太多,没等他说完,马车已停在了朗伯恩屋前。

......

内瑟菲尔德就要举行舞会,这使贝内特家的太太小姐们感到极为高兴......伊丽莎白乐滋滋地想到,她既可以跟威克姆先生纵情跳舞,又可以从达西先生的神情举止中印证一下她所听到的一切。

......

伊丽莎白走进内瑟菲尔德的客厅,在一群身着红制服的男士中间寻找威克姆先生,找来找去却找不着,这时候才怀疑他也许不会来。本来,想起过去那些事难免让她有所担心,但她仍然认为一定会遇见他。她仔仔细细打扮了一番,兴高采烈地准备彻底征服他那颗尚未被征服的心,相信有一晚上工夫准能把那颗心完全赢到手。


可是,在威克姆娶金小姐之前、在得知威克姆的真相之前仍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两个情投意合年轻人之间的火花怎么没燃起来呢?这样处理不会很不现实、很不自然吗?

一开始,我觉得奥斯汀在这里的处理不好,因为她一直在给伊丽莎白对威克姆的感情人工降温:

简见到妹妹时满面春风,喜形于色,充分表明她这一晚过得多么得意。伊丽莎白看出了姐姐的心情。这一来,她知道姐姐幸福在望了,于是她对威克姆的忧虑,对他仇人的愤恨,以及其他种种烦恼,统统给抛到了九霄云外。(第18章)

......

刚回到家里,贝内特小姐就收到一封信,信是从内瑟菲尔德送来的,她立刻拆开了。信里装着一张精美的热压纸小信笺,字迹出自一位小姐娟秀流利的手笔。伊丽莎白看见姐姐读着读着脸色变了,还看见她仔细揣摩着某几段。不一会,简又镇静下来,把信放在一旁,像平常一样高高兴兴地跟着大伙一起聊天。不过伊丽莎白总为这件事担忧,因此对威克姆也分心了。(第21章)


经过了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之后,伊丽莎白对威克姆的感情更加冷淡了:

加德纳太太一遇到可以和伊丽莎白单独交谈的良机,便及时对她提出了善意的忠告。她直言不讳地讲出了自己的看法之后,接着又继续说道:

“莉齐,你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不会因为人家劝你谈恋爱要当心,你就偏要硬谈不可,因此我才敢开诚布公地跟你谈一谈。说正经话,我要劝你小心些,跟一个没有财产的人谈恋爱,实在是太冒失了,你千万别让自己坠入情网,也不要逗引他坠入情网。我对他本人倒没有什么意见。他是个非常有趣的青年,假使他得到了他应得的那份财产,那我倒会觉得你嫁给他是再好不过了。但是,情况既非如此,你可千万不要想入非非了。你是个聪明人,我们都希望你动动脑筋。我知道,你父亲信任你处事果断,品行端庄。你可不能让他失望。”

“亲爱的舅妈,你还真够一本正经的。”

“是的,我希望你也能够一本正经的。”

“唔,你用不着着急。我会照应自己的,也会照应威克姆先生。我只要做得到,决不会让他爱上我。”

“伊丽莎白,你这话可就不正经啦。”

“请原谅,让我再试试看。眼下我还没有爱上威克姆先生,的确没有。不过,他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男人,谁也比不上他——如果他真爱上我——我想他还是别爱上我为好。我知道这件事有些冒失。唉!那位达西先生真可恶!父亲这样器重我,真是我莫大的荣幸,我决不忍心辜负了他。不过,父亲也很喜欢威克姆先生。总而言之,亲爱的舅妈,我决不愿意惹得你们任何人不快。不过,我们每天都看得见,青年人一旦相亲相爱,很少因为眼下没钱而不肯订婚的。既然情况如此,我要是给人家打动了心,怎么能担保一定比众人来得明智呢?或者说,我怎么知道回绝人家就一定明智呢?因此,我只能答应你不草率行事。我不会草率地认为自己就是他的意中人。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也不抱什么奢望。总而言之,我一定尽力而为。”(第26章)

威克姆这段时间没做过什么惹伊丽莎白不高兴的事情,两个本来情投意合的人,怎么感情没有烧起来呢?

所以,那时的我认为奥斯汀在这里的处理并不好,因为她在刻意压制伊丽莎白对威克姆的感情,这样做既是为了不让伊丽莎白做出奥斯汀无法控制的事情,又是为伊丽莎白日后爱上达西做铺垫。毕竟忘却旧爱恋上新欢不太好写,掌控不好很容易让小说道德感过强。

道德感过强,这是很多作者爱犯的毛病。在现实中,如果A爱着B,那么尽管得知B在道德上有很多缺点,甚至B恰好是A在交往前痛斥的那类人(比如不尊重女性、大男子主义......),A很可能会仍然深爱着B。再比如,主播C和职业选手D是好朋友,D有假赛、出轨、嫖娼或者一些其他的严重道德问题,弹幕会拱火让C和D切割,但D的这些事和C无关,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按照道德标准去交朋友。

在伊丽莎白得知威克姆的真相后,因为他本质是一个浪荡子就瞬间在感情上和威克姆切割,就会显得“道德感过强”了。奥斯汀没有这么做,她是先让伊丽莎白放下对威克姆的感情,其后才让伊丽莎白得知威克姆真相的。

问题是,这样去写虽然避免了“道德感过强”,但会显得感情线进展很不自然。伊丽莎白当然是姐控,但利用对姐姐的感情去冷却对威克姆的感情,这难道不是“匠气太重”吗?


然而,并不是这样的。这段感情线不仅十分自然,而且还为日后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感情做了铺垫。在深层次上,奥斯汀笔下的这几段感情线是很统一的。

未褪去伪装的威克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长相漂亮、说话得体、举动文雅、不太富裕

喜欢帅哥是天性,所以当遇到这样一个帅哥时,伊丽莎白对他萌生好感再正常不过了。可好感有时只会停留在好感,从好感到真切的爱之间仍然存在不少距离(有时候即便喜欢对方,也懒得和对方出去一起玩)。而威克姆并不具备让伊丽莎白跨越这段距离的能力。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解释:一个人过于质朴,缺乏文采,就显得粗俗;文采过多,不够质朴,就显得轻浮。质朴和文采两方面结合得好,才称得上君子。

类似地,威克姆的魅力都停留在表面,而没有更深层次的魅力。而漂亮骄傲的伊丽莎白只会真切爱上比她强的男子。换言之,威克姆虽然做到了让伊丽莎白喜欢他,却没能征服她。

在倒数第3章,奥斯汀借贝内特先生之口说出了类似的话:

我知道,除非你真正敬重你的丈夫,除非你认为他高你一筹,否则你就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你是那样活泼聪慧,要是嫁个不般配的丈夫,那是极其危险的。

有了这些基础,再回到前面伊丽莎白对威克姆暗生情愫的章节:

她仔仔细细打扮了一番,兴高采烈地准备彻底征服他那颗尚未被征服的心,相信有一晚上工夫准能把那颗心完全赢到手。

伊丽莎白想要征服威克姆,是因为征服了之后她要和威克姆谈恋爱吗?未必。对于这样的伊丽莎白来说,她想要征服威克姆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伊丽莎白是一个很虚荣的人,对这点奥斯汀也从未加以掩饰,如果你愿意,甚至可以说伊丽莎白的内心有点“婊”(话说回来,难道我们心里就从来没有过类似的想法吗?)。这样的伊丽莎白是玛丽苏吗?显然不是。

威克姆原先对她的明显好感已经消失,对她的殷勤已经告终,他爱上了别人。伊丽莎白非常留心地看出了这一切,但她尽管看出来了,也写进了信里,却并不感到痛苦。她只是心里略有些感触,虚荣心也得到了满足,因为她相信,若不是由于财产问题,她肯定会是威克姆的唯一选择。就拿威克姆现在为之倾倒的那位年轻小姐来说,她最显著的魅力就是能使他获得一万镑财产。然而,伊丽莎白对这件事不像对夏洛特那件事看得那么清楚,因此没有因为威克姆贪图安逸而责难他。她反而觉得这再自然不过。她可以想象,威克姆一定几经斗争才决定舍弃她的,但她又觉得,这对他们俩倒是一个既明智又理想的举措,她诚心诚意地祝他幸福。

征服威克姆这样漂亮的人,多有面子啊。

奥斯汀并不掩饰角色的缺点,《傲慢与偏见》的伊丽莎白和《爱玛》中的爱玛都存在很多缺点,她坦然将这些缺点展现在读者面前,并且作为作者始终对这些角色“冷眼旁观”。缺点并不妨碍伊丽莎白和爱玛招人喜爱,甚至这些缺点有时会反过来激化人们的情感,让他们对这些角色更加喜欢。


柯林斯太过愚蠢,威克姆尽管靠掩饰博得了伊丽莎白的喜爱,却仍然缺乏足够魅力将伊丽莎白征服。

以这两段感情为基础,作者将伊丽莎白的本性隐晦却又真切地展现了出来,从而,当对达西的偏见褪去之时,她爱上了达西。

年幼的我曾以为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情感转变有些潦草,且充满着道德说教的痕迹,可现在我发现,伊丽莎白根本就不是因为达西不骄傲了才喜欢上他的。

让我们看一下全作中最为理智的夏洛特是如何看待伊丽莎白对达西感情的:

她(夏洛特)曾经向伊丽莎白提示过一两次,说达西可能倾心于她,但伊丽莎白总是付之一笑。柯林斯夫人(夏洛特)认为不应当在这个问题上逼得太紧,以免撩得人家动了心,到头来只落个一场空。她觉得毫无疑问,她的朋友只要确认已经把达西抓在手中,对他的厌恶之情也就会烟消云散。(第32章,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之前)

伊丽莎白喜欢达西,是因为“so great a man”的达西喜欢伊丽莎白,让伊丽莎白被征服、让她的虚荣得到彻底满足,根本不是因为达西在道德上成为了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改正了骄傲的缺点,变得谦虚,所以对方就会喜欢你?别做梦了。


威克姆这条感情线曾让我质疑奥斯汀,但在理解之后我才发现,奥斯汀的布局不仅不存在问题,而且还将一切都融成了一个整体。这种反差也就令我对她的才华更加赞叹。

不过老实说,这几章我读得有些累。这部作品如sheldon所言,当真是flawless(无暇的)。可是,在这些章节中奥斯汀过度运用反讽的做法让我有些疲惫。各式各样的人物形象虽然极其鲜明生动,却因为内核单一而并不具备本质上的丰富性。这不是优缺点的层面,而是“审美选择”这个级别,在奥斯汀后期的作品中,她告别了早年花哨的反讽,从而在各方面都显得更加成熟。

写完这个系列之后打算选一部奥斯汀的晚期作品(尽管如此,写的时候也只是40岁左右),因为纳博科夫分析过《曼斯菲尔德庄园》,所以我会选择《爱玛》或《劝导》中的一部。我喜欢《爱玛》,但《劝导》是中篇,且笔法或许更为深邃)——这个问题到时候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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