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违建拆迁律师-征地拆迁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
违建认定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需有权主体经过全面的调查取证后,经合法程序,作出适当处罚。那么,征地拆迁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北石家庄王先生的住宅被纳入征收后,很快就又收到有关部门的《限期整改通知书》,随后房屋被强制拆除,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后经法院判决被确认违法,但他提出行政赔偿后,对方给出的行政赔偿标准极低。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筑,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可以组织实施拆除行为。《行政强制法》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因此,被征收人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后不服的,应该限期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通知。否则,房屋就会以“违建”的名义强制拆除,且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本案中的王先生在收到违建认定通知阶段,就应该及时行使陈述、申辩权,并同时审查违建认定程序的合法性,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出异议,后续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后,更要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避免合法房屋最后被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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