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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外使馆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侨胞归国不再望眼欲穿

2022-06-23 16:06 作者:中创侨智  | 我要投稿

日前,中国驻外使馆陆续公告,发布来华签证最新政策,中创侨智整理并总结相关调整如下:

1、免除赴华就业人员签证邀请函

经中国国内主管部门批准赴华就业人员,恢复疫情前政策,申请人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无需提交中国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2、免除复工复产人员家属签证邀请函

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来华随居或探亲签证,无需提交中国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并且,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仅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来华随居或探亲。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3、扩大因人道事由赴华人员范围

在现行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事由基础上,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申请相应类别签证赴华团聚或探亲。

4、调整赴华签证受理范围

赴华签证的受理范围包括6类人员,依次为从事外交、公务活动或符合礼遇签证办理条件的外国人及其家属;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国人及其家属;因家庭团聚或短期探亲赴华的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外籍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从事乘务活动的外国人;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的外国人;其他经中国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赴华的人员。

注意事项:

原则上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要求在签证申请材料中提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回国涉及的其他政策

多家航空公司宣布复航国际客运航线,民航局表示,正与部分国家商谈,逐步、稳妥增加定期国际客运航班。

新冠疫情对国际间的人员流动产生了重大影响。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全球实施了10.8万项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国际旅行限制;2020年全球航空旅客人数只有18亿人,不及2019年45亿的一半。

习惯于往来地球村各国的华侨华人深受旅行限制的影响,恢复国际间的正常有序往来成为其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此次政策优化,为侨胞回国探亲访友、就业经商提供了相对便利的条件,可以说是正面回应侨胞关切,是一项为侨服务的举措。

政策展望

优化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给中外商务人士增加了投资信心,同时也吸引了来华求职的国际人才,对经济发展将有直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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