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推荐重磅新书,还原了青春最粗粝的模样
最近王心凌掀起的文艺复兴,是否让你想起用MP3听歌的时光?

受损的音质,ktv里模糊的MV画面,脱掉校服外套,大声地唱。
这是青春的黄金时代。记忆经过筛选与提纯,留下最美好的部分,一切都酸酸甜甜。
但在我们怀念的青春之外,有一本书还原了青春最粗粝的模样,也还原了千禧年的小城里,野蛮放肆的生命力。
这部用奇妙文字演奏的青春狂想曲,是青年作家孙一圣的首部长篇小说《必见辽阔之地》。余华评价说:“《必见辽阔之地》是一部‘突兀’之作,精彩的细节俯拾皆是,它们不是以接力赛的方式,而是以三级跳远的方式组成了故事情节。孙一圣将‘突兀’演绎成了风格。”

故事关于两个少年、一个女孩与一桩罪案。
孙大胜是个不起眼的高中生,复读多年,二十有三,还是一所大学也没考上。但这一次复读不一般,他遇上了两个怪人。
一个是武松,出了名的坏学生,走起路来如狼似虎又虎虎生风。他有一帮狐朋狗友,后来,孙大胜也成了其中的一个。
另一个是安娜,她漂亮、端庄、成绩好,还有一种神秘感。除了武松,男生们都喜欢她,可她好像并不快乐。
此后,武松带着孙大胜逃课、打台球、打群架,他们闯遍曹县的大街小巷;而安娜带给孙大胜的东西,是他此前从未见过的。
高三一场,武松与安娜从无相遇,直到那桩罪案发生,孙大胜才从记忆中找到他们隐形的交集,以及罪案的核心——在我们这屁大的小城,没有什么比爱更可耻。
可是,为什么爱令人羞耻呢?

01
理想中充满少年感的男孩穿着崭新的校服,午休时坐在教室窗前,用白净又修长的手指翻书;运动型的少年则打篮球,球打得有礼有节,每投必中,体现团结和伟大友谊。
《必见辽阔之地》把理想的少年感打碎,还原了一群不美好却真实的少年。
他们嘴碎,精力无限,每天不是整蛊兄弟,就是搞恶作剧引人注意。他们窥探着成年男性的世界,无比渴望从男孩变成男人。他们荷尔蒙旺盛,在不知道什么是爱的情况下,就已渴望性的觉醒。可现实是,过剩的荷尔蒙只能通过无意义的打打杀杀消耗掉。

武松打头阵,准时赴会。排骨也毫不示弱,请来诸多帮手,如狼似虎,与我等干了一场硬仗。
……
大伙的身子尚深埋雨里。但见武松的脸开风气之先,于边角绕其几匝,面色格外阴郁,一个唿哨,朝前逼去,咕噜噜的水泡从他嘴里涌出。这一瞬,我们也发了疯一样向前滑去,撞上对方数十张面目狰狞的脸孔。
这群毫无少年感的少年中,武松是他们的头领。他聪明机灵,打架是一把好手,对兄弟们又照顾。在男孩的世界里,阳刚、血性、义气,能做到这三点,就赢得了王冠。

男孩们从男人那儿学来的,还有看待女人的眼光。
书中描写了这样一幕:
武松和兄弟们坐在楼道里,李富强点评着每一个走过的女同学,有的腿长,有的人美,有的太瘦。其实他们没有人与女人有过交集,不过是学着大人的样子说话。
男孩是男人的一面镜子,男孩让我们看到,在他们向往的那个男人的世界,对女人的态度就应该是潇洒、风流——用对女人的占有与征服体现自己的男人味。
但孙大胜发现,女人好像跟兄弟们说的不一样,她们不是玩意儿,甚至还有点神圣,引导他看见不一样的世界。
楼道口,安娜走来,李富强刚开口评价,就连人带话被孙大胜掀翻在地。彼时的孙大胜没意识到自己在干吗,一切行为都出自本能。他只知道他不想点评安娜,更不想跟其他男生坐在一起消遣她。

在安娜这里,孙大胜发现了爱,就像猿人发现了火。在他所知的男人的法则中,在他生活的逼仄小城里,爱是不务正业,是阳刚、血性、义气之外的东西,它让男人温柔、软弱,所以是羞耻。男人的价值是闯出一片天地,这是武松言传身教的,也是在遇见安娜之前,大胜知道的唯一法则。但遇见安娜后,大胜说:
我的脑袋里不但装了成百上千颗星星,更装了我的爱情和欢愉,我也是为此而生的,其余皆可抛。
安娜像是为他递来苹果的夏娃,让他感受到羞耻,也带他走出属于男孩的伊甸园,走向辽阔之地。
在所有同学中,大胜最胆小,打群架被武松护在后面,方便他第一个跑。男孩的世界里,他是个差等生。
但大胜不知道,他经历的这一切,武松也正经历着,甚至经历过很多次。夏娃们给武松递来苹果,统统被他狡猾地避开了。

02
爱让女孩羞耻好像是一条常识。在熟人遍地的小城中,女孩为爱主动出击可能会被说成花痴、轻浮、倒贴、不正经、不矜持,这些标签甚至会终身伴随着她,让她在众人的口水中贬值。对于女孩,爱让人不洁,所以是羞耻。
武松在男孩的世界中是王者,安娜在女孩的世界中也是翘楚。她守规矩,端庄、漂亮、不花痴、不轻浮、不倒贴、既正经又矜持。她还自觉地保持洁白,就像脚上的白鞋,为了不弄脏白鞋,她连走路都过分小心,像骑了一匹高头白马。
但安娜真的喜欢她的洁白吗?
她把两双白鞋泡进洗手池,使劲把肥皂搓在鞋上,她想把四只白鞋的白给洗掉,搓黑,她不停地搓,那白却越洗越白。
这双白鞋,是安娜的荣誉,也是她的枷锁,压抑着她的情感,剥夺她表达爱的权力。安娜像上学的时候每个班里都会有的女孩:她们家庭条件不错,成绩好人也漂亮,但这些人见人爱的优点,也像一双双眼睛盯着他,防止她出格,并没能为她带来快乐。

在小说中,安娜一本正经地讲着一个不可能存在的故事——她的父母是冥婚,而她是从死人肚子里爬出来的。她的父母又是这小城中按部就班、搭伙过日子的无数对父母之一,在这样的家庭中,没有人能学会爱。在小城的规则里,爱让人羞耻,无爱的婚姻却无比高尚,值得牺牲幸福去维持。
03
无论是不断复读高考的孙大胜,还是势要走遍辽阔之地的武松,或是原本洁白却不想继续洁白的安娜,“长大”或者说“试图长大”,似乎是贯穿整部小说的主题。少年们野蛮地生长,以无序和反叛抵御规整,以此撞破沉闷,用力呼吸。在小说中,孙大胜、武松、安娜的成长无疑是不寻常的,甚至可以说是惊心动魄的;但这三个少年,必然会唤起每个人关于故乡、关于远行、关于成长、关于爱的隐秘记忆。

《必见辽阔之地》故事发生在千禧年,关于爱,小城、家庭都无法教给少年们,但MP3里的周杰伦、QQ空间里的非主流文案,顺着网线,偷偷地教会了他们。小说好似一场千禧年小城的漫游之旅。科技和网络渗透进来,深入年轻人的生活,县城也开始野蛮发展,把从大城市里看到的新鲜玩意儿解构再重组,呈现出一种混搭的魔幻感。
孙一圣写县城,没有那种俯视县城的傲慢,只有真实。他贴着曹县的街道,一寸一寸地写,每个字都举步维艰。用台球室的土腥气,倒闭工厂里的鬼故事,萨达姆被外星人接走的传言,一点点还原千禧年小县城的质感。
孙一圣或许是80后作家里最为独特的一位。阿乙曾说:“孙一圣每一笔的写作,都像攀岩一样,要达到能力的极限。所以,他,以及像他这样的作者所写出的作品,往往惊悚、突兀和奇怪,紧张重重。”

在《必见辽阔之地》中,合适的文字找到了合适的故事。孙一圣以极致风格化的语言,把青春、校园、悬疑这样的元素稀释在充满乡土气息的文本里。他的文字密度极大,疏狂与克制奇异地共生,使得阅读这部作品本身就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成长和冒险,也给读者留足了困惑、欣喜、动容,留足了解读的可能。
孙一圣曾说:“小说的表达向来只是模糊的概念,我希望读者帮我完成我的创作。我的读者是我最敬重的合作者。”

打开《必见辽阔之地》,相信它也会唤醒你心中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