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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奥多西法典·第一卷·篇目六:首都城市长官官署法(上)

2023-07-13 00:07 作者:NOKIADON  | 我要投稿

写在卷首:翻译不容易,点赞行不行    > - <


1.  君士坦提乌斯·奥古斯都皇帝谕元老院:

当上诉人在比提尼亚、帕夫拉戈尼亚、吕底亚、赫勒斯滂、海上诸岛、萨鲁塔利斯弗里吉亚、欧罗巴、罗多普和海米蒙托斯(Bithynia, Paphlagonia,Lydia, Hellespontus, the islands also, and Phrygia Salutaris, Europa, Rhodope, and Haemimontus)提起上诉时,其应至城市长官神圣的皇家法庭进行审理。

谕于塔乌鲁斯[1](Taurus)和弗洛伦提乌斯(Florentius)[2]任执政长官之年,五月初七前的第五天。(361年5月3日)


[1]   弗拉维乌斯·塔乌鲁斯(Flavius Taurus),罗马帝国的将军和政治家,父卑。曾任意大利和阿非利加的行台禁卫长官。他在361年至362年期间担任执政长官,是当时凯撒朱利安的亲信和支持者。朱利安即位后,塔乌鲁斯与朱利安皇帝一起参与了对波斯帝国的战争,并在战斗中展现出了出色的指挥才能。然而,在363年的一次战斗中,塔乌鲁斯不幸阵亡。

[2]   弗洛伦提乌斯·奥勒留(Florentius Aurelius)史料中首次出现是在公元357年作为君士坦提乌斯的执政长官抵达高卢。同年晚些时候,由于征收的人头税和土地税未能达到预期水平,他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高特别征收以弥补不足。然而,凯撒朱利安反对将额外负担加给高卢人民,因此君士坦提乌斯决定不同意他的政策。朱利安的叛乱爆发后,弗洛伦蒂乌斯逃离了意大利。不久之后,朱利安即位皇帝,由于其是君士坦提乌斯近臣且曾经反对朱利安的缘故被新皇帝仇恨。在362年初在迦克顿法庭中,以缺席判决弗洛伦蒂乌斯死刑。然而当两名前特工表示愿意告诉朱利安弗洛伦蒂乌斯的藏身之处时,朱利安斥责他们是告密者,并拒绝更多告密行为,宁愿让他胆战心惊地躲藏起来。其后生平不详。

2.  瓦伦提尼安皇帝和瓦伦斯·奥古斯都皇帝谕首都城市长官西马科斯[1](Symmachus)。

当上诉是来自罗马城市代理主管(the vicar of the City of Rome)的决定,并似乎等待尊严的我们认定时,我们将神圣帝国决策权力委托给威严的阁下。

谕于圣约维安[2]和瓦罗尼亚努斯[3](Varronianus)任执政长官之年,六月十五日前的第六天,在米兰。(364年6月8日)


[1]   昆图斯·奥勒留·西马科斯(Quintus Aurelius Symmachus,约345 – 402)罗马帝国政治家、演说家、文学家,多神教的拥护者,以其卓越的行政能力和文学才华而闻名,并参与了当时对基督教与古罗马传统宗教之间的争论。他于373年担任阿非利加总督,384年和385年担任罗马首都城市长官,391年担任执政长官。他在格拉提安皇帝时期(367-383)积极抵制基督教对罗马传统宗教的影响。他曾两次请求撤销格拉提安的反异教命令,但都未成功。他的“给皇帝的第三份公务报告”( Third Relatio to the Emperor)以及圣安布罗斯(St. Ambrose)的反驳信件被保存了下来,反映了当时基督教与异教之间的激烈争论。西马科斯的演说《维多利亚之歌》被认为非常出色,以至于即使在19年后,诗人普鲁登修斯仍然觉得有必要写一篇对论。

[2]   弗拉维乌斯·克劳狄乌斯·约维安(Flavius Claudius Iovianus, 332年 - 364年2月17日)罗马皇帝、基督教徒。公元363年6月26日, 皇帝朱利安因在对抗波斯国王的沙普尔二世的战役中伤重而亡,第二天禁卫军统领萨鲁提乌斯(Salutius)宣布军队拥护约维安继任帝位。当时罗马大军深入敌后,情况十分不利,为了让全军安全撤回帝国本土。约维安被迫去缔结了和约。次年2月17日,在仅仅做了8个月皇帝之后,约维安被发现死于帐篷之中,据说死因是食用有毒蘑菇中毒或用炭火取暖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被冠以“圣”字是每个罗马皇帝逝世后的传统做法。

约维安是一位基督教徒,不同于他的前任背教者朱利安试图复兴罗马多神教。他废除了朱利安几乎所有的宗教改革措施.。

[3]   瓦罗尼亚努斯,约维安皇帝和卢西利安努斯(Lucillianus)的女儿夏莉托(Charito)所生的两个儿子中的长子。在他父亲登上皇位后,瓦罗尼亚努斯被授予“无上显贵”(Nobelissimos,地位仅次于凯撒)头衔,并于公元364年与父亲在安卡拉一起被任命为执政长官。

3.  同样是前述的奥古斯都谕(罗马)城市代理主管塞维鲁:

    每当有人对代理主管的决定提出上诉,并等待我们审判时,他将免于羁旅之劳,而是由威严的首都城市长官负责安排惯例程序,代替我们履行作出神圣的皇家决定,并在审查诉讼案件后予以结案。

谕于圣约维安和瓦罗尼亚努斯任执政长官之年,七月初一前的第六天,在君士坦丁堡。(364年6月26日)

4.  同样是前述的奥古斯都谕首都城市长官西马科斯:

若有崇高而尊敬之人以其古老及优容之情由,欲求赐予某人特权,则未向我等朕之奏疏前,不得准许此等请求。

谕于瓦伦提尼安和瓦伦斯任执政长官之年,三月十五日前的第六天。(365年3月9日)

5.  同样是前述的奥古斯都谕首都城市长官瓦罗西安努斯[1](Volusianus):

朕欲改善罗马与供粮之状况,思及此责不宜全权委予诸吏。然为免首都城市长官其威权受损之忧,故定由首都城市长官负监督与履职之责。此意非欲免供粮计数文员之责,而当使两部门各司其职,共力于供粮之务。下属宜敬重上官之尊严,而上官从职位之名应明晓待粮食供给长官(the prefect of the annona.)应有之仪。

谕于瓦伦提尼安和瓦伦斯任执政长官之年,四月初五前的第二天,在米兰。(363年4月4日,一说365年,一说368年)


[1]  塞奥尼乌斯·鲁菲乌斯·阿尔比努斯(Ceionius Rufius Volusianus)罗马帝国政治家和军事将领。他出生于意大利一个显赫的贵族家庭,并在政治和军事领域都有卓越的成就。

6. 同样是前述的奥古斯都谕首都城市长官普雷维塔图斯[1](Praetextatus):

杰出诚信的阁下应宛如登瞭塔而凭临高瞰之势,致力明察我罗马城中执掌公职者履行所托使命之况。若有官吏行为不符其职,尔当即刻将人事奏闻于朕。朕一旦知晓事实,必即遣他者接替,并可依阁下之议或朕自行裁断以择选适宜之人。

  谕于瓦伦提尼安和瓦伦斯任执政长官之年,十月初一前的十二天,在诺瓦曼西奥(Novamansio)(368年9月20日)


[1]  维提乌斯·阿戈里乌斯·普雷维塔图斯(Vettius Agorius Praetextatus 约公元320-384年)。罗马帝国政治家、贵族、元老,以其卓越的才识、高尚的品德和对罗马帝国的贡献而闻名。在政治上有很高的地位,曾担任过多个重要职位,包括首都城市长官、总督以及执政长官。他在这些职位上展示了卓越的才能和领导力,为罗马帝国的行政管理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致力于维护传统罗马信仰,坚定反对基督教,在宗教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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