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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5.24 《天论》

2023-04-09 11:51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24、《天论》


  唐朝中期法家、唯物主义哲学家刘禹锡的代表作,分上、中、下三篇。它补充和发挥了柳宗元《天说》中的唯物主义思想,有力地驳斥了韩愈的“天命论”。

  《天论》认为,关于天人关系历来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阴骘之说”,认为天是有意志的,主宰着人的祸福;另一种是“自然之说”,认为天是没有意志的,不能主宰人的祸福。《天论》公开表明赞成后者,反对前者。

  《天论》认为,天和人都是物质的东西,“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是万物中之最大的,人是动物中最优秀的,各有各的功能和作用,不能互相代替。“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生长方物,有强弱之别,无是非可言。人类社会则不同,要立法制、定秩序、明赏罚、分是非。

  《天论》认为万物都是“乘气而生”,植物、动物直至人类,都在天地阴阳之气交互作用的运动中产生。事物各有特性,互有优劣,既互相竞争,又互相利用。“万物之所以无穷者,交相胜面已矣,还相用而已矣”。阐述了事物都包含着既矛盾斗争,又互相依存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天论》用事实驳斥韩愈鼓吹的天能“赏功罚祸”的谬论,指出雷霆震击树木牲畜,它们有什么罪?阳光雨露滋养毒草苦菜,它们有什么功?它强调人对天的斗争,认为人在实践中能够认识自然规律,可以胜天。他痛斥韩愈诬蔑劳动人民垦原田、伐山林、凿泉以井饮等改造自然的斗争,是破坏天地“元气,阴阳”的谬论,颂扬劳动人民进行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兴修水利等战天斗地的斗争,就是人能胜天的铁证。

  《天论》分析了“天命论”之所以流行的原因。他说,不认识自然界的规律,就“理昧”,容易信“天命”,一旦人们认识了自然界的规律,就“理明”,就不会信“天命”了,而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社会政治腐败,法制松弛。“法大弛,则是非易位,赏恒在佞,而罚恒在直。义不足以制其强,刑不足以胜其非,人之能胜天之实尽丧矣”。反之,“法大行,则其人曰:天何预人邪?我蹈道而已”。法制松弛,是非颠倒,人们容易信“天命”。法制严明,是非清楚,谁会信“天命”呢?《天论》把天人关系与社会法制联系起来考察,在当时来说,是很卓越的见解。

  《天论》虽然有力地批判了“天命论”,但它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天命论”是剥削阶级从思想上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和欺骗。另外《天论》中讲的“法制”,无非是地主阶级专政。《天论》还诬蔑奴隶起义领袖柳下跖,而称颂孔丘和颜渊。这些,都反映出作者的地主阶级局限性和剥削阶级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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