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多了找不到门卡,女子一脚踹碎小区玻璃门,割伤20厘米被索赔4千
引言
浙江杭州,一醉酒女子半夜回小区,被保安拦在门外,气愤的女子踹了玻璃门两脚,结果被玻璃碎划破20厘米的伤口,物业公司非但没有道歉,还要让女子赔偿4000元,于是女子把物业告上法庭。
事件回顾
柏女士是一位26岁的会务,某天夜里,她与同事和朋友们共进晚餐、饮酒,以庆贺计划的胜利,她的酒量实在太好,一醉方休,一直到半夜,她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柏女士跌跌撞撞的来到了小区的安保岗亭,可她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门禁卡,喝得烂醉如泥的她,只能气急败坏的对着保安大喊求救。
柏女士多次请求门卫给她开个门,但都被门卫给硬生生的拒绝了,她焦急地给自己的朋友打了好几个电话,但都没有人接。
见柏女士一脸焦急,门卫也不知道这女人是喝多了还是怎么的,竟然找不到门禁卡,也记不住她朋友的手机号,门卫觉得她喝得太多,开门可能会惹祸上身,所以还是坚持不给她开门。
柏女士见对方依然无动于衷,心中怒火中烧,觉得对方的态度实在太嚣张,把自己这个小区的住户挡在门口,这是赤裸裸的侮辱和歧视。
门卫见柏女士骂得这么难听,心中更是笃定了自己的判断,像这样喝得烂醉如泥的人,再往里走就是惹祸上身,两人一句一句的相互谩骂,让现场的气氛更加紧张起来。
柏女士气急败坏地脱掉鞋子,一脚朝那扇玻璃门踢去,想要把门踢开,但那扇门却完好无损,这让柏女士又羞又怒。
柏女士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她决定拿这扇该死的玻璃门发泄一下自己的怒火,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又一脚狠狠踢在这扇玻璃门上。
这一脚总算是在那扇玻璃大门上留下一个脚印,见此一幕,柏女士心中稍微松了口气。
然而下一刻,那扇玻璃门陡然炸裂开来,无数的碎屑四处飞溅,柏女士被这股冲击力冲的踉跄了一下,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了地上,双手双脚都被碎屑划破,鲜血汩汩而出。
柏女士捂住自己的伤口,一脸的痛楚,她为刚才的鲁莽行为而感到懊悔,只是没有料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保安见柏女士伤势很重,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把柏女士送到医院。
柏女士被送进了手术室,经过八个小时的抢救,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的身体上,却多了几道10-20厘米的伤疤,对于一向爱美的柏女士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
柏女士在医院住了8天,终于出院,回到了自己的家,她看到一张告示,告示上没有提到保安的责任,而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柏女士身上,说柏女士是因为不配合保安,才受伤的。
这令柏女士极为恼怒,她觉得最大的原因就是对方态度太过强硬,没有阻止她踢门,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把门打开,她也不至于在激动之下一脚踢碎玻璃门。
她很讨厌那个嚣张的保安,也很讨厌物业公司,于是,她打算亲自上门,跟物业谈一谈,让他们改正通知,让他们给自己赔礼道歉。
但物业非但没有理睬她,反而要她赔偿4000元的玻璃门修理费,柏女士很委屈,她被逼着支付了4000块的赔偿金,结果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听到。
三个月之后,柏女士决定起诉物业公司,索要医药费和精神损失。
1、物业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柏女士自身存在过错,因此可以减轻物业的惩罚。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凌晨返回的居民忘记带门禁卡是有可能的,保安应与物业核实身份而非直接拒之门外。
看见居民破坏公共财物(脚踹玻璃门),应立即制止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和伤害,但柏女士踢了一脚后,保安未采取行动,放任柏女士再踢一脚最后导致受伤,因此保安存在过错。
另一方面作为成年人,应意识到破坏公共物品的危险性和违法性,脚踹玻璃门的行为本身具有过错,柏女士本身也有一定责任。
保安的过错在先,且未采取行动避免损害扩大,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鉴于柏女士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的赔偿额度应相应适当减轻。
2、柏女士的破坏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柏女士破坏价值4000元的玻璃门,已构成对公共财物的损毁,根据司法解释,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属于刑事犯罪。
物业没有选择报警的原因,在于柏女士的主动赔偿,她也因此而得以避免刑事处理带来的负面影响,玻璃门的实际价值有可能是超过4000元的。
如果柏女士不配合赔偿,物业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并以刑事立案来处理此事。
小编总结
这起案例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1. 保安和物业应该在深夜处理醉酒居民回家问题上更加宽容和理解,不能直接拒之门外,应确认身份后尽量开门让他们回家。否则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危险。
2. 保安应及时制止居民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不能放任不管。否则可能造成更大损失和伤害。保安作为现场管理人员,有义务采取必要行动制止违法行为和减少损失。
3. 成年人不应在无法控制自己情绪和行为的醉酒状态下擅自返回家中,应在外留宿或寻求他人帮助。酒后的鲁莽举动可能造成自身或他人的损害。
4. 公共设施如玻璃门等应具备一定的防护和安全机制,不应轻易在外力作用下便炸裂碎片四溅,这可能构成设施本身的安全隐患。
5. 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后,物业作为管理方有责任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并根据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单方面通过告示推卸责任,且不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和赔偿,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风险。
6. 双方在事件发生后应积极沟通解决,而非进入司法诉讼程序。通过友好协商可以尽量减少资源消耗,达成相对公平的赔偿协议。如果协商失败,才应通过法律手续来维护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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